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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边塞长风雪埋春 (第1/1页)
烈日难化的雪,雄关难阻的风。 半年飞雪,半年黄沙。 雁北国独特的低洼地形,让融雪在这里汇成冰河,冰河滋养着土地,形成了一片辽阔的大草原。 远来的商队,摇曳着驼铃,穿过圣律大陆最大的一片沙漠,来到这片绿洲。 夜晚的晴月,风雪中,燃烧篝火, 你有骆驼可跨沙海, 我有骏马可驰草原。 一杯马奶酒,犀角皿盛,浓郁芳香。 一杯葡萄饮,月光杯装,甘冽清爽。 雁北国是典型的游牧国家,有着极为发达的商埠。 驼峰上的民族好客,马背上的民族勇敢。 面对着无比艰苦的生存条件,这里的人们用勤劳和汗水与天斗,与地斗,祖祖辈辈在荒漠和草海中繁衍生息。 红日升,嗨哟! 马鞭扬,嗨哟! 放牧的汉子,你高声唱哟! 背水的姑娘,你是我的心上人! 兴龙帝国雁南关雄伟壮观,与之相对的便是更加雄浑厚重的雁北国国都回雁城。 雁南关和回雁城只相隔十数里,中间是一片沙地。 大陆历十一月初三,回雁城迎来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雁北国没有纪元,历法借用了兴龙帝国的大陆历。 十丈高城,绵延百里。 高城之顶,日如烈火,高城之下,白雪皑皑。 中陆地区难得一见的晴雪在这里却是稀松平常。 阳光照在雪地上,风扬起雪,透析出七色的虹。 回雁城城楼之上,两名男子正在看雪。 一人老来矍铄,身披虎裘,王者之态,乃是当今雁北国国王贺兰阿保达。 另一人中年模样,黑色长袍,不怒自威,正是言秀的师叔,霸刀门掌门凌云。 “凌云,这雪连着下了几天,南方的恶狼又要来祸害草原上的绵羊了。” “那,恶狼也要死几条在草原上。” “今年不太顺利。” “是啊!” “长生天在上,我的好兄弟慕容一辉居然死了。中陆的人很少有他那样的英雄!” “贺兰,这次连累你了。” “沙子吞没草原的时候,没有羊,狼和野狗就没了;等到水草丰美的时候,羊儿茁壮,狼和野狗也就来了。前些日子我去拜祭了大哥。” “今年事太多,我去了兴龙一趟,错过了师兄的忌日。” “雪停的时候,狼就来了。你还不叫言秀回来?” “那个逆徒不叫也罢。” “你是想保住言秀吧。大哥一生就他一个徒弟。” 听到这里凌云沉默了。 四百年前,离忧闯荡江湖来到大漠,与雁北贺兰部的族长意气相投,遂结为异姓兄弟。 那时候,雁北诸部落一盘散沙,经常被中陆的林氏皇朝欺凌,于是离忧在扬名天下后将自己的霸刀门建在了贺兰部的长生绿洲,也就是现在雁北国的回雁城。 离忧和霸刀门的弟子们帮助贺兰部统一了雁北,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并且一次次击退来自中陆林氏王朝的侵略。 从那时起,雁北国便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一代国王都需与霸刀门的掌门人结拜为兄弟。 中陆从未放弃对雁北的垂涎,林氏王朝覆灭后,兴龙太宗皇帝曾三征雁北国,都被霸刀门的弟子和雁北国铁骑击退。 直到高宗皇帝慕容天阔登基,双方在雁南关签订协议:雁北国承认兴龙帝国的统治,称臣纳贡,而兴龙帝国则保证雁北国的绝对独立。 这才有了后来慕容天阔将孙子慕容一辉送到雁北国霸刀门学艺的事。 草原的和平整整持续了八十年,而今战火将重新在草原燃起。 霸刀门传到凌云这一代,出现了两名资质卓绝的弟子,一名是拥有先天蓝金纯素体的凌风,另一名是拥有先天木纯素体的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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