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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兆 (第1/1页)
上面说了那么多,似乎是我啰嗦,实则不然。 当这一切事件结束的时候我才发觉,这就象是蝴蝶效应。 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偶然,都是事件结果的必然,缺一不可。 接下来说说我跟维照明从认识到对老冯纸人遭遇、调查初露端倪的这一段经历。 其实——也很蹊跷。 我暂时找不到其它形容词来代替它。 可能,这也是一个预兆。 预兆着,我势必会和维照明、老冯走到一起。 时间还是追溯到当时,2010年冬天,我28岁。 前面说过,我就是一个的士司机,指着开出租养活自己。 那时候的我还没女朋友,用明朗的话说,我还是处男,——够矬的。 现实的社会,我这样文化不高的人生存比较艰难,好在我有个生计糊口,业余没什么太大的爱好,上网,看小说,偶尔写写恐怖小说。 这一天是我和维照明见面的第一次。 早上,我迷迷糊糊的从床上坐起来,天不知道为什么黑压压的。 我心里不舒服。 我小的时候腿受过伤,阴天下雨腿就酸疼。 而且,我明明记得天气预报说过,今天晴。 现在阴天了。 不准。 天气预报不是百分百的。 我穿了拖鞋来到洗手间洗脸刷牙。 客厅的石英钟呆板的一刻度、一刻度至死不休的走着。 一圈儿、一圈儿又一圈儿。 我瞄了一眼,七点十分左右。 一个偶然,我觉得脚下别扭。 这是今天第一个——蹊跷。 我低头看了一眼,怔住了。 因为——我的拖鞋左右脚竟然穿反了。 左脚的拖鞋歪歪扭扭的穿在右脚上。 右脚的拖鞋歪歪扭扭的穿在左脚上。 这几乎不可能。 我人不邋遢,相反,我生活一直很有规律。 每天睡觉前都会把鞋子、衣服摆放到一个固定的位置。 而且,井然有序。 跟女人似的。 因为这样,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够爷们儿。 我拖鞋上床时是两只脚并在一起脱的鞋。 左右不会反。 穿的时候两只脚拧着劲穿的? 笑话。 我愣神只是一瞬间,虽然想不透原因,我还是把鞋换了过来。 这样舒服多了。 我光棍一个人,没有在家吃早餐的习惯,每天都是在固定的地点吃油条、小豆粥、豆浆。 几乎不换。 还是不够爷们。 没办法。 穷惯了。 我看了看时间,又上了二十分钟左右网,然后把我“媳妇”,我一直这样叫它,其实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关掉。 我穿好棉大衣,是警用的,纯棉,很暖和,夜市买的假货,真的我弄不到。 我抬腿要往出走的时候——犹豫了一下。 客厅门前,有一块立着的镜子。 我当初买的时候本来是想放到卧室里,可惜卧室不大,没办法只能放在门口。 它正对着我的客厅。 我在镜子里看见,笔记本电脑的鼠标掉了。 它在桌子下面跟上吊似的晃晃悠悠的。 我回过头,眼睛眯成一条缝儿看着它。 我从不皱眉,这也是一个习惯。 现在我眉头紧锁。 我不理会它,出去? 我把鞋脱了回到卧室,把它放到桌子的鼠标垫上? 我闭了一下眼睛,仔细回忆着…… 我在离开“媳妇”的时候,鼠标我怎么处理的? 以我的习惯,甚至所有人的习惯,都不会把鼠标扔到桌子下面让它吊着。 但是我今天…… 我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我不是特意跟一个鼠标较劲,但我还是把军勾大皮鞋脱掉,换上拖鞋来到客厅电脑桌前。 我抓起它,重重的把它放到鼠标垫上。 然后我再一次朝外门走去。 我一边穿鞋,一边从镜子里看它,在我的注目下,它安分守己。 2014年的今天,我想起当时,那可能是一个暗示。 如果我那天不出去,在家呆着,或许一切都会改变。 而我,也不会经历那么诡异的事,当然,也不会有现在的小说。 事情——可能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 从小区出来,我在车库取车出租车,来到王姐的早餐店,一如既往的老三样。 王姐心肠好,每次都多给我一个猪rou大葱包子。 当然,投桃报李,有时候她用车,我从来是随叫随到,而且是免费。 临江市出租车挺多的,有些人习惯在街上遛,遇到客人就拉,比较随机。 而我,一般是把车停在南马路十字口等客人,相对来说,我的做法省油。 老冯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我和老冯不认识,但是报纸也看了。 他就是在南马路十字口拉的纸人。 我把车停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还想了一下,我会不会有这样的遭遇。 就在我刚停完车的时候,外面“当当当”的有人敲我的车窗,我看了一眼,是同行蝗虫。 他比我大,姓黄名重。 不过干我们这行的都有外号,他的外号就叫蝗虫,我的外号叫“车轴”。 对了,说了这么久,竟然忘记介绍我自己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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