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教父_第318章 贝斯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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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8章 贝斯手 (第1/1页)

    从西奥多的办公室出来,罗杰又翻了一遍玛格丽特传真来的报告。5∞八5∞八5∞读5∞书,←o≈

    收购阳光海岸娱乐的工作,最为关键的审计、评估阶段已经完成,已经进入到了实质性的谈判阶段。

    按照普华永道的建议,收购团队采取的是协议收购的模式,即直接向阳光海岸的董事会发起正式的收购谈判邀请,然后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

    但是为了避免收购失败,以及加快谈判的进展,收购团队私下联系了一批股东,以2253万美元,拿下了大约百分之三十一点五的股份。

    再加上不断从股市上吸纳的流通散股,总计持股比例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五。

    这笔交易在上一个周五完成,按照证监会的要求,收购团队以摇滚控股集团的名义,于本周一发布了公开的收购声明。

    复杂的商业运作,不是三支乐队所擅长的东西,也没有在收购中玩例如分账户持股之类的saocao作。

    收购团队采取的策略很简单,也很有效用钱砸,砸到你愿意卖为止。

    阳光海岸虽然前景不错,但毕竟是一家长期处于亏损的公司,以溢价的方式,收购大部分股份并不困难。

    三支乐队也不是人傻钱多的白痴,溢价最高只肯给到百分之二十,再多就不肯谈了。

    这个程度的溢价,足以保证拿下绝大多数股份。

    而随着收购到手的股份越来越多,阳光海岸剩余的股东手中的谈判筹码也越来越少。

    虽然北美的法律不存在所谓的“强制收购”条款,但只要拿到绝对控股权,想要将小股东踢出局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有很多手段可以达到相应的效果。

    例如不分红、改组董事会等等。

    要是狠一点,还可以故意做出巨额的亏损,甚至直接拆分公司。

    股东持有股份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赚钱,或者掌控公司,如果两者都做不到,也很少有人愿意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一边是挥舞着支票拿钱砸人,另一边是持续不断的增持股份,强势地威胁,再加上阳光海岸的董事会本身就愿意甩掉这个不断亏损的“累赘”,双方的谈判意愿都很强烈。

    尽管包括公司创始人在内的两名小股东强烈反对,但收购谈判仍然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达成协议只是时间问题。

    “拿到绝对控股权,然后走私有化退市流程,再进行重组和整改,今年之内都未必能完成。”

    罗杰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对收购的进度有些不满意。

    不过涉及数千万、上亿美元的投资,能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有个结果,已经是非常快的速度了。

    再快不是不可能,只是风险会成倍地增加,从稳定性的角度来讲,并不划算。

    而且,这样的进度已经完全足够了。

    乐队起码要到年底,巡演结束之后,才能摆脱现有的唱片合约的约束,就算现在立刻完成对阳光海岸的收购,也不可能马上发行“自己的”新专辑。

    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搞定,从时间上来说正好合适。

    倒是金属猴子乐队,是三支乐队里唱片合约结束最早的一个。6八6八6读6书,□≠o

    想到这里,罗杰翻到报告的最后一页,再次确认了一下。

    金属猴子乐队已经和华纳唱片“和平分手”,投入到了收购的工作当中去。

    ——主要是监督,具体的工作还是由专业的收购团队去做。

    外行胡乱插手,无论是在哪一个行业,都是大忌。

    有金属猴子乐队盯着,再加上玛格丽特、豪斯曼律师以及普华永道的会计每周都会分别发一份报告过来,虽然罗杰没有亲自参与到收购行动当中,但也足够的放心。

    多重监督之下,无论是金属猴子乐队,还是收购团队本身,想要违背协议,做什么对乐队不利的事情,罗杰能够保证第一时间察觉到异常,这也就够了。

    一份不算长的报告,罗杰反复看了五六遍,才找上依耶塔哈森,让她将报告复印两份,分别交给理查森和安妮。

    至于罗杰自己,则是去乐器库房挑了一把贝斯,去录制中一首非常特殊的歌。

    。

    来自一个很神经、很另类、很反传统的乐队。

    煤油炉乐队。

    歌词就不提了,主角就是里的那只猫,嗯,魔改、黑化过的。

    在摇滚音乐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支像煤油炉这样,怪诞、疯狂、激进而不可思议的乐队。

    这是摇滚史上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

    他们的贝斯手兼主唱莱斯克莱普尔堪称世界上最伟大的贝斯手之一,惯用的乐器是一把非传统的六弦贝斯,而且没有琴格。

    在1986年,金属之王乐队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贝斯手,以替代离队的克里夫布尔顿,莱斯克莱普尔是候选人之一,但他并没有被选中。

    金属之王乐队的核心詹姆斯海斯菲尔德给出的理由是莱斯克莱普尔太牛逼了,应该自己做音乐。加入金属之王,会埋没他的才华。

    到了十年之后,这一点已经是乐坛公认的。

    然而在2008年左右,莱斯克莱普尔接受vh1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被问及这件事时的答复是这样的这不是真的,吉姆他们觉得我的打扮太非主流了。

    “你们要知道,当初我去见他们的时候,我的发型是个黄色的莫西干鸡冠头,穿着时髦的铅笔裤,脚上穿着两种不同颜色的网球鞋,人家tallica穿的完全是黑的,裤子都是紧身的。”

    咳……

    不管怎么样,幸好莱斯克莱普尔没有去金属之王乐队,否则当时才成立两年的煤油炉就要面临解散,也就不会再有这支被歌迷戏称为“只有疯子和神经病才会喜欢的乐队”了。

    煤油炉乐队最大的风格就是没有风格,他们的音乐最大的规律就是没有规律。

    如果说大部分乐队的作品像是一块完整的镜面,煤油炉乐队的作品就像是无数不同材料、不同形状的碎片拼接起来的,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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