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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第1/3页)
转眼即到周末,路寰的心里也跟着忐忑起来,虽然知道自家老爸是肯定不会阻止自己出去玩的,但是…… 心里有事儿,行为必定受到影响。【】 等到女儿在完全无意识的情况下围着自己转了将近十个圈儿之后,路铮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我已经答应姓司的那小子了。” 路寰啊了声,既羞又喜,心情真是非常之复杂。 路铮好笑的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带点无奈,“所以你可以安心回去准备,然后明天一早就出去赏花。” 路寰戳戳手指,蹭啊蹭的磨过去,哼哼唧唧的说,“哎呀其实我” “你啊,”路铮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一脸的慈爱,“你是我的女儿,我只希望你能一生快乐。” 见她瞬间感动,路铮马上又酸溜溜道,“唉,只不过啊只不过,我本来还打算到晚饭时候再跟你说的,可我这个当爸爸的,又怎么忍心见你坐立不安呢?” “哎呀爸~” 为了更好的迎合御锦园的整体氛围,小伙伴们还特意约定要穿复古风格的衣服。 几经思索,路寰选了一套绣着清山水的鹅黄色斜襟罩纱上衣,下套同色系百褶长裙,踩得也是纯布的短靴。 已经颇有长度的头发从一侧松松挽起,然后自脑后顺着编过来,最后在另一边用滴水流苏小银簪固定住。 这么一打扮,温婉中不失活泼,大气中透着俏皮,实在是美呆了 第二天一早,路铮和难得在家的徐曼都非常卖力的称赞了一番,“哎呀我女儿都可以入画啦” 徐曼拉着她的手看了又看,顺嘴打趣道,“嗯,不错,今儿天气也好,就适合出去走走。” 路寰嘿嘿笑了几声,“赶明儿咱们也去赏花吧?妈,咱们也都好久没一起出去了呢。” 徐曼点点头,又帮她固定下簪子,“行,我这次回来能待将近一个月呢,等下周咱们就去。” 路寰马上噢耶一声,乐得不行。 “哎哎,看这边啊,”桌子那头的路铮喊了一声,在娘儿俩抬头的瞬间按下快门。 照完了,路铮心满意足的看着显示屏里的画面,点点头。 很好,我这辈子最爱的两个姑娘呀 饭后司远就过来接人,因为徐曼难得回来,他还特意带了礼物。 徐曼笑着接了,“这孩子,年不年节不节的,带什么东西。” 司远一身银灰色的古风衣裤,头发也收拾的清爽整齐,连带着腕表也换了一块复古的,看着简直就是书里走出来的翩翩少年郎,举手投足都非常地从容不迫。 他微微欠身笑了笑,“路过真味斋的时候偶然记起来阿姨您喜欢吃那里的八宝桂圆酥,就顺便买了盒,实在算不上什么。” 徐曼听了捂嘴笑,“你呀。” 然而路爷还是非常的看他不顺眼,当即冷哼一声,“油嘴滑舌” 司远神色不变,特别彬彬有礼的过去问,“路叔叔,我一定会在晚上八点之前亲自将阿玉毫发未伤的送回来的,请您放心。” 路爷懒洋洋的翻了下眼皮,“谁是你叔叔?” 司远:“……” 他必须得承认,自己在那一刻真的非常认真的考虑了,要是不叫叔叔,直接喊爸的话,被当场打死的可能性有多高…… 高露穿的也是同样风格的改良款宽松旗袍,低开叉,里面又加了一层薄纱的衬裙,温度风度兼备,非常适合她们这个年龄的小姑娘穿。 三个人汇合之后,高露还特别好奇的问,“司远啊,你到底怎么跟路叔叔说的呀?” 说真的,路寰本人也非常好奇,只不过不大方便问,这会儿既然高露开口了,她便也借机看过去。 司远摸摸鼻子,略一犹豫,还是调出来他跟路铮提前报备的信息看。 “路叔叔您好,我是司远,因为最近阿玉非常辛苦,又刚好是梨花盛开,我想邀请她周末出去放松下心情,同行的还有高露。天气我已经事先确认过了:晴朗,微风,非常适合赏花。地点暂定御锦园折枝苑,不知您意下如何?” 下面是隔了三个小时之后,路铮回复的信息,真是非常的言简意赅,但是路寰还是能从里面看出来那种心不甘情不愿的复杂: “准” 看完之后,车内沉默了许久。 老半天,高露才无比那啥的叹了口气,然后拍拍司远的肩膀,“唉,真是辛苦你了。” 司远不动声色的点点头,“还好。” “折枝苑”取自“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临河而建,面水背山,敞开式的前庭四周栽满了怒放的梨花。 略有风吹来,缀满了洁白梨花的树枝便会上下晃动,发出沙沙的响声。 空气中也会迅速弥漫开来清淡而悠远的花香,那些花瓣会像雪片一样,簌簌落下,不少还会打着旋儿的飘进亭子里,真是美不胜收。 御锦园山上有几眼清泉,经过几十年的养护和堆砌之后,四季水流不断,自山顶往下蜿蜒曲折,大约在山腰的位置汇聚成几处水潭几条小河,随着山势叮咚流淌,非常美妙。 折枝苑前面恰有两条小河交叉汇聚,绕了几圈之后便带着零星散布的白色花瓣流淌下山,颇有些诗意盎然。 雕花木桌上摆放的也是被精心捏制成梨花形状的小巧点心,旁边是略微有些苦涩的茶水,刚好用来解去点心的甜腻。 临窗的小几上还摆着一架古琴,虽然并不是古物,但也是请现代名家大手细心打磨而成,价值不菲。 书韵学院的课程中包含有古代的君子六艺,骑射诗歌乐画,而乐,则可以根据个人爱好从萧笛琴鼓中选修一样或多样。 路寰虽然有个音乐天才的老爸,可是她却并没能继承到多少天分,所以就选了相对简单的笛子。 后来因为笛箫一体,乐理之中颇有些相通的地方,她也能用萧吹几曲,但是古琴,却是万万不能了。 歌舞一体,高露歌喉不错,节奏卡的也准,但乐器演奏却是平平。 而司远,却是极其擅长古琴。 此情此景,貌似不sao包一下都对不起自己。 于是司远在两个小伙伴的灼灼注视下,很有兴致的挽了袖子,去洗干净了手,擦干之后坐到椅子上,精心凝神的弹了两曲,收获仰慕的目光数枚,真是非常值得。 琴也弹了,点心也吃了,喝完了解腻的清茶,路寰爽快的将资料拿出来,“来吧” 《织锦》的男一号是雁家二少爷雁来笙,男二号是大少爷雁归鸣,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款式。 雁来笙前期是那种典型的世家浪荡子,风流天下,日日走马章台,满城□□招,出入花丛,却不曾有片叶沾身。 雁归鸣则是那种经典的儒商,他文质彬彬,上敬父母下扶幼弟,对内照顾家人,对外经营生意,赢得满城喝彩。 一开始兄弟二人感情极好,而父母却隐隐更加宠爱次子归鸣。 在长子继承制的大背景下,雁来笙为了能让兄长顺利继承家业而不必有任何负担,尽心竭力的将自己打造成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甚至不惜数次让父母伤心失望。 然而后来一个中年女人突然出现,并且揭发其实雁来笙根本就不是雁太太的亲子,而是自己所出 之后经过一系列天翻地覆的大变故,早已知道真相的雁来笙联合自己的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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