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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参客 (第1/1页)
洪荒之西,有地名为泰阿,泰阿之西,有地名为长云,长云之西千里,是为暹罗,暹罗之西五百里里,是为桑果,桑果之西百里,是为云荒。 “云荒,是传说中的不毛之地,也是法外之地,这里的人看似民风淳朴,实际上残忍异常,他们心里没有所谓的道德约束。我们作为外人来到这里,最重要的就是团结,只有团结,能让我们在这里生存下去,除此之外,皆是惘然。” 阿宝是一个独臂老人,据说他的手臂是被一只食人螳螂给咬掉的,如果这个故事不够恐怖的话,那么如果加上当时与他一路的数百名参客全部死在螳螂口中,他因为摔下山崖而独活的话,那就足够了。 而且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命很硬。 阿宝是泰阿来的参客头领,手下有三百参客,每年都能从穷山恶水当中找来最好的人参,甚至是参精卖给权贵。他依此赚取了无数的贝币,同时也养活了无数个依附他的家庭。 实际上,自从二十年前,他就收手不做了。 此次之所以疾行数千里来到云荒,是因为泰阿的权贵出了十万贝币,邀请他出山寻找参精。 他用这笔钱安置了数十个妻妾,还有数百个儿女,同时安置了几百个同行参客的家人,他们这次出来,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然而他们出门一年多,走遍了泰阿附近许多盛产人参的高山深林,都没有找到参精的下落,最终他们听到一个传言,有人在云荒见到过参精的下落。 一年多徒劳无功,大家心中都憋着一股火气。 听到了这样的传言,大家就群情激奋地来了,可真到了此处,才发现不毛之地并不是说说而已。 他们来到一座小镇,据说这里是云荒最大的镇子,可整个镇子里也不过数百户人家,连家像样的旅馆都没有,而且这里的人极度排外,别说打听消息了,连物资的补给都成问题。 一连半个月,他们走遍了周围的村落,却找不到可以交流的人,若不是阿宝拦着,他们早就动粗了。 就在阿宝都有些退缩的时候,手下带回了一个半大的小伙子。 小伙子长得挺瘦,但很壮实,他身上穿着简单的兽皮,大块大块的皮肤露在外面,队伍里的几个女性看的面红耳赤。 阿宝也面露惊喜之色:“小伙怎么称呼?” “云九,我听说你们在追索山精的下落?” “是的,你……” “跟我走。” 阿宝很惊讶,这个云九虽然生在不毛之地,但与他们交流一点障碍都没有,最让他惊讶的是他的态度,看起来很急迫:“云九,有必要那么急吗?” “这里的人,奉山精为神,怎么可能让你们进山?若是让他们知道我来找你们,你们遇到的就不是冷眼,而是刀斧了。” 这些日子,阿宝也不是全无所得,知道小伙子说的是真话,阿宝立即收拾行李,假意离开。 在离开小镇二十里后,才在云九的指引下转入山中。 云九带着他们在山里转悠了七八天,在所有人都叫苦连天的时候,终于在迷雾中看到了一座隐匿着的孤峰。 “云九指着那座孤峰道,那里就是山精藏匿的地方,只是极为危险……” 忽然,前路上出现了一个穿着羊皮的老者:“云九,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云九走上前去:“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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