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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兴起 (第2/2页)
店营业。 对内控制也比较严格,规定了行规,违反行规的就开会商议惩罚措施,对外争议由本行“董事”出面交涉。 这样,行业性组织就已经逐渐转变为行会性组织。 所有这些特点都标志着城市商业已发展到一个更高更新的水平。 唐宋时的飞钱、便换,到本时期形成票号、钱庄。 而钱庄的话,大家可能都有所了解,算是是中国明清时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专营兑换货币并办理存款、放汇、汇兑业务等,是利用原来筹集的资产吸收客户存款,再将存款放出去做生意来盈利。 其职能类似于现在的银行,其资本大多来自于商人。 比如,相传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位在上海经营木炭的绍兴商人因一时缺少经营资金,就设法向左邻右舍借贷。 为报答邻居,他就在归还贷款时多给了一些钱。 后来他在经商中有一些商人向他借钱,这使他感觉到可以间接利用资金生值。 不久他筹办了一家钱庄,用低息吸收附近的居民存款,然后借给商人,收取高于居民存款利率的利息。 这样,就出现了上海滩上的第一家钱庄。 钱庄的组织管理完全是封建制的,其组织俗称“八把头”。 组成人员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清账,是专管账目的账房先生,这类似于现在的业务经理,在这个位子的一般都是老板的亲信。 二是跑街,俗称跑街先生,专门在外招揽生意,类似于现今的公关销售经理。 三是钱行,钱庄缺乏现金时,负责向市场调“头寸”,拆进款项。 其他还有汇划、信房、客堂等职位。 另外还有专管接待客户,为宾客端茶倒水的伙计。 借贷其实也是一种交易方式,钱庄的出现,推动了中国商业资本化的进程,使资本市场更加活跃,商业交易更加频繁。 而且朝时,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还带动了整体商品经济的活跃,出现了江南、华南、华中、华北等区域市场。 这是一种以某一大城市为市场中心,通过便利的交通向四周扩展商品交流范围,连接周围各级市场的区域市场。 区域市场的形成不仅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也加强了各地区间的交流与沟通。 而且,明朝时国家统一局面比较稳定,使中原和边疆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 最著名的是西部藏族地区的“茶市”。 明政府在今甘肃、青海、川西的一些地方设茶马司,用茶叶换取藏族的马匹。 互市多在夏季举行,市期连续一个月。 在东北及山西大同边境,明政府则设立互市场所,用内地的棉布、绢缎、农具、铁锅、粮食等换取蒙古族的马匹、牛羊、皮毛、木材等商品。 因为马是互市的主要商品,所以称为“马市”。 互市每月举办一两次,连续几天。 先官市,后民市,私人交易逐步兴盛起来。 明末女真族兴起后,明政府在开原、抚顺对内各地设互市场所,每日或隔一两日交易,人数常达到几百人。 明政府用布、绢、缎、盐、米、铁锅、农具、耕牛等来换取女真族的马匹、人参、东珠、豹皮等土产。 另外,明朝政府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与亚非各国发展经济文化交流,特别是郑和七下西洋及亚非各国的使臣、商人来华贸易,输入异国的思想,使儒家传统的重义轻利和崇本抑末的观念受到冲击。 明清时期,以某些大城市为中心的贸易网络逐步建立起来。 到了清代前期,工商业更集中在江南及东南一带,包括长江流域及运河流域一带。 长江流域的著名大都市有武昌、南京等,以及东南地区著名工商业中心城市苏州、杭州。 并且城市内的商业区还突破了城郭的限制,一直扩大到城外。 城市的变革更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说,明清时期城市商业繁盛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南方,北方的商业和南方相比,不如宋代繁荣,南北之间已开始出现了新的不平衡。 公元1421年,自明成祖迁都至北京,北京便成为明朝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像是在1488-1505年间,北京人口达到66万;而到1573—1619年间,北京人口便发展到百万左右,成为当时北方最大的都市,其商业的繁盛程度超过了前代。 明代北京城内有三百六十行,店铺林立,南北货云集,而且城内的商业区发生了一些变化。 比如正阳门外一带成了北京的一个商贸中心。 正阳门大街以东有果子市、鲜鱼口、瓜子店,以西有珠宝市、粮食店、煤市街等;东四牌楼附近有猪市大街、小羊市、礼土胡同;西四牌楼附近有马市大街、羊市大街、粉子胡同等。 到了清代前三门,尤其是正阳门外一带商业最为繁荣,许多有名的店铺设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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