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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八章霸主小队 (第1/2页)
“起名?” 李云枫想了想,说道:“可以啊。” 萝丝随即笑道: “我先来,就叫搬运社如何!” 萝丝的父亲卢卡尔,因为其招式能够将对手拉到角落,在加上其大公司社长的身份,故而被人戏称为搬运社社长。 只是…… “萝丝,你拿你父亲寻开心,没问题吗?” 感受到李云枫看向自己的眼神,萝丝耸了耸肩,开玩笑似地说道: “那又如何,反正我父亲已经死了。” 好吧,这小妮子是没正型了。 但有意思的是,向来人狠话不多的皋月,这次居然也加入了进来,说道: “搬运社?萝丝,这种听上去就觉得像玩笑一样的名字也亏你说得出口!要我说,叫鬼龙院即可。” 嗯? 鬼龙院? 那不是皋月的姓氏,以及她所拥有的财团名字。 听到这里,李云枫似乎明白过来,为什么萝丝会突然开口,说给队伍起名了。 原来,是为了队伍的控制权,也就是队长的身份。 虽然以主神空间的规则,任何中级或以上成员都能组队,但发起组队的人未必就是队长,因为真正的队长应该是能够服众,让所有队员都能认可的人。 具体到李云枫三人的小队,貌似还真没有决出这样的人物。 毕竟无论是萝丝,还是皋月,在地球上都是位高权重的人物,你让平时久居高位的她们,放下身段做队员,确实很有难度。 或许,在一开始二女知道就这一点,所以在刚开始组队的时候,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 可现在,经过刚才的战斗,虽然依靠本能的默契打赢了,但这并非长久之计,之后的战斗只会更加惨烈,急需一名能够服众的队长坐镇指挥。 于是乎,萝丝就出手了,以给队伍起名为由头,实际上是把队长人选的问题摆到了台面上,皋月随即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便立刻就队名问题,和萝丝争论了起来。 什么? 李云枫? 拜托,李云枫在公司里是高级打工仔,要听总裁的话,在家里是好丈夫,要听老婆的话,哪怕加入主神空间也不是自愿的。 如果没有主神这个混球,各种威逼利诱,加坑蒙拐骗,李云枫肯定还在家里和老婆过好日子呢! 于是,习惯听女人话的李云枫,自然对队长之位并无想法,便主动后退一步,给萝丝和皋月流出争论的空间,自己环顾四周做好警戒工作。 几分钟后,李云枫注意到背后的争论声渐渐平息,想来队长之位也已经决定,便主动转身看向二女,想询问她们谁来当队长…… 可谁知,李云枫刚一转身,差点儿吓一跳。 原来,二女正一齐摆出奇怪的笑容,盯着李云枫,看得后者心里发毛。 李云枫咽了口口水,壮着胆子问道:“嗯,怎么了?” 萝丝立刻伸出右手,搭住李云枫的左肩,说道: “我们决定,把给队伍起名这项光荣的任务,交给你了!” 皋月也跟着伸出左手,搭住李云枫的右肩,说道: “李,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了吧!” 嗯? 李云枫眉头一皱,心道:这么一来,你们不是把队长的位置踢给我了? 你们两个总裁级人物,会这么心甘情愿地把领导位置让出来? 但李云枫转念一想,既然两位大人物争论不下,那么索性将队长之位让给一个自己可以控制的小人物,也算情理之中…… 慢着! 我在你们眼中就是一个可以控制的小人物吗? “喂,李,你在愣啥呢?” 萝丝对沉默时间过长的李云枫,表达了不满。皋月仿佛看透了李云枫的想法,直接开口道: “李,别忘了,你现在的工作是怎么回事。” 对,没错,我没被唐总开除,确实和你皋月大小姐有关。 想到这里,李云枫叹了口气,认命似得说道: “好吧,我来起名,就叫牛人部落吧,毕竟你们俩都是牛人。” 所谓牛人,当然不是指牛头人,而是指牛逼,即很厉害的人,萝丝和皋月无论在地球上,还是在主神空间中,确实称得上牛人,单从意思上而言没有问题。 只是…… “牛人部落?” 听到这名字的萝丝立刻皱起了眉头,反驳道:“这名字也太俗气了吧!” 另一边的皋月似乎听出了点门道,看向了李云枫: “李,你这牛人部落的名字,是不是从网文里看来的。” “对啊!” 李云枫点头道:“我年轻时看过一本叫《重生之X行天下》,很好看,里面主角建立的公会就是牛人部落,我觉得这个名字不错。” 皋月叹了口气,对着李云枫说道: “李,你应该知道,你看得那本《重生之X行天下》,乃是多年前的早期大神作品,其中的内容套路,已经不再符合如今的时代,你还把其中的名字搬出来用,的确过时了,难怪萝丝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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