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美国大律师_第十三章 孤儿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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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孤儿院 (第2/2页)

来,请费恩前往院长办公室谈论收养温妮的事情。

    在一楼时跟温妮分开,一个修女要带温妮和小伙伴们一起做游戏。费恩跟阿嬷一起进入院长办公室。

    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像胖修士的人,只是他穿的是西装。

    胖修士院长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费恩,打开眼前费恩的资料档案,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汉米尔顿先生,你的资料,并不符合纽约州收养法。”

    费恩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才会打电话给伍德要求行个方便。

    合众国马塞诸塞州与1851年通过了第一部有关收养问题的综合性法令,改变了以往被收养者利益不被保护的状况,同时该法令还关注被收养者的幸福或福利问题,其中有涉及的内容包括:接受基础教育、成立专门的部门照顾孩子的需要、平等的看待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以及合法继承的权益(在此之前被收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在养父死亡后被赶出门,虽然这个说法不知道真假。)。

    在此之后,各州都陆续通过了收养法律,其中明尼苏达州最先在1917年法令中将隐私和保密引入收养条例。这些条例阻止任何人窥视和记录有关收养的文件,包括亲生父母和养父母。20世纪前叶,合众国对收养孩子的兴趣被大大提高,收养情况增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更多,从而推动了立法,于是各州的收养制度被逐渐完善。

    因为合众国各州的立法情况不同,各州的收养制度也有着差别,其中纽约州的制度中,费恩只有一条不符合——不允许单身男性、同性恋夫妻收养孩子。

    “院长先生。”费恩将西装扣扣起来坐正了身体,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往往在需要正式交涉或者法庭上反击时的动作,像是古代战士在上战场前整理自己的武器装备一样。

    “我想,你有接到过伍德先生秘书的电话。”

    “是的,他告诉我你要来收养温妮。”胖院长上下打量着费恩,带着鄙视的神情。

    “那么你也知道温妮的双亲是我的好朋友。”费恩说道。

    “但是法律规定你不能收养着个孩子……”胖院长用手指扣了扣桌子上的资料,语气坚决。

    但还没有等他说完,办公室的门被敲响,随后一个修女带着伍德的秘书进到房间里。

    原本对费恩板着脸的胖院长一脸和善笑容的站起来和秘书打招呼。秘书点点头,对坐在一旁的费恩歉意道:“抱歉,汉米尔顿先生,我来的有点迟。手续办完了吗?”

    费恩摊开手摇摇头,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椅子上坐着进入看戏模式。

    秘书马上板着脸,将胖院长拉到一边开始介绍费恩的身份和相关情况,胖院长听了一会儿,估计是听到了秘书的威胁,拿出手帕擦着额头上的汗。

    “汉米尔顿先生,抱歉……”胖院长的脸上很纠结,又想讨好的笑又一时间转不过来:“我想温妮是愿意和您生活在一起,只是你也知道纽约州的法律……”

    “当然,我想我们可以这样。”费恩点点头,将早就已经想好的办法告诉胖院长:“这不是问题,温妮依然是在孤儿院,但是我想院方不会介意她的叔叔每个月接她回家相处‘几天’。”在‘几天’这个词汇,费恩咬了重音。

    “而且,一个熟悉的人,也有助于治疗她的精神创伤。”胖院长机灵的接话,看到费恩和秘书都露出满意的笑容,心里松了一口气。

    要知道现在的工作可不是很好找,特别是实际上伍德家族并不会插手孤儿院的运作,也几乎不会理会每年捐献给孤儿院的钱用在了那里。

    “我想,我可以接温妮回家‘治疗’病情了?”

    “随时可以,随时可以。”胖院长示意阿嬷叫温妮过来,然后将温妮每周需要去做心理治疗的医生地址和电话递给费恩。最后一再表示,温妮想住多久都可以,只是最好每个月月底可以回来看看,偶尔需要应付一下检查时,希望温妮也能回来。

    费恩表示愿意配合院方的工作,请胖院长放心。

    最终在一波商业互吹中,费恩和秘书带着温妮离开了福利院。

    分开前,秘书希望费恩周三一定要抽出时间见一下自己的老板和老板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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