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演义_文法成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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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法成书 (第1/2页)

    《岁月》

    日出东方照四海,

    月影西天九五尊。

    茫然不解风情味,

    又是天上一年景。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黄龙居中央,视为天龙见首不见尾。世有天之子,然天子有疾乎,人间无德之处,竟然布满了天下。然而炎黄之争,必然要从统一之中开战。血流成河的悲剧,便会马上会上映人间。天下一分为二,就是悲剧之中的疾患之处呀。

    力牧二十八岁被拜为相王,古今天下多少人何人如此呢?力牧知道天下玄机未明,非帝王之令可以得心应手,故天下兵戈之下,无人应对侵略者荣耀,就必然被别人欺负,或是掠夺全家性命。却言大国定法无律,一个只有依照古法可依的刑事案,必须要有新的律法来惩治。

    黄帝受权给了力牧,令他颁布一项法律,来保护朝庭的威仪,更是保护天下的百姓。在天下生存法则下,往往都是从母系社会(氏族制)为源头发展。行成了一个一女多夫的制度,有或是走亲,天下之间,形成了以女人为统领的天下,往往就是大大小小围着老祖母敬拜,她们养出来的孩子,大多数的人就是谁生的就和谁姓。一个女人在家里,可以招买许多男奴隶来打工,自己如同女王一样,等着男人来服侍。在到后来“原始公社”发展不平衡,母系社会的氏族里慢慢出现了一个为“姓氏”的支系,只个就是一个男人所打下来的天下。从根本上脱离了“氏族”时代。

    在慢长的岁月里,人们处死一个死刑犯,都是靠“占卜术”来结定一个人的生死。平常百姓只有认命贱了,社会群居无规章制度,诸侯将相各自称为贵族血统,常常歧视天下人民,“贪官污吏”不是夏国官方标配服务态度,诸侯百官们为所欲为的时代,因该打压了。如果在不打压,诸侯各自为了欲望,犯下了卖国的错误,君王还数钱给他,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力牧晓知“法律而治”故发布《夏国法律通天令》以其初步设定法律规定,初步计划护法章规,诽谤国家者、诽法者、欺君者、故意杀人者、jianianyin掳掠致人死亡者,都是犯了斩首示众的法律规定。

    一、欺君者,斩九族。

    二、诽法律者,上斩三世。

    三、犯盗者,论物法三条相应处理,(1)大盗贼匪徒斩。(2)中盗之徒,流外番受刑。(3)小偷小盗者训中牢监狱,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服刑。可根据情况怎么样?可以减刑定夺。

    四、造伪者,以身上十处,刑百杖棍。

    5、诽德污神者,斩三世。

    6、欺**欲者,处极刑。

    国家政策与法律出来时,全体国人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事情做事,或者说有所能,或者说有所不能。力牧制定的全法章节条款八百六十八条。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古代枭雄联盟,往往就是为了呑并一个国家,进行土地瓜分。土地是一个国家的生存法码,就像一个人如果上无片瓦,下无寸地,依我看出了寄人篱下,因该是在无它法。天下人生存在这片土地上,需要生存空间。生存空间其实说白了就是“土地资源”人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自然就要建设成一个有“文化复兴”的综合国家。

    不服水务工程劳役者,斩首。这是什么呢?夏国出台了一个让人臣服的政策。地方水务江河开沟时以老人、未满十三岁的人,可以不上工事,国家筑造战时工事及国家开垦荒山之田地,除老、弱、病、童、孕、残者例外,其他人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全国青壮、健汉,同级参加。

    国家工程技术,系于天下人的福利,工事系于农业生产,人们的日常用品,军工产品等等。天下大业应用“百通一律”首通有十。

    一、通神,以神为信仰。

    二、通仙,以修仙为重点。

    三、通法,以法律规定为禁令。

    四、通子,以子为孝,无子为耻辱。

    五、通宗,以传宗接代,维护姓氏家族为荣裕。

    六、通亲,以长辈论氏系,以外戚论礼仪。

    七、通医,以医理防百疾。

    八、通技,以手工发展技术之业,创造社会发展。

    九、通学,以学而识习之,温故而知新。学习知识则能通百理。

    十、通识,以见多识广则能应用以社会。

    一律、奉天子为上神,乃皇天之元。

    土地永远都是国家的固有财产,任何人不可以变相买卖,土地是国家统一完整版图。不可失之寸地,君王可以分封土地。

    土地法五律……

    (1)土地由天子分封,粮食税务由天子下诏于地方“通土地令”简称“大农令”大农者持有人,最终是地方有权人。

    (2)土地不可买卖兑换,犯此者可斩头。

    (3)土地可个人开垦为田,进行播种粮食,但是所种之粮十抽一为税,若偷税一年,免其土地使用权,若偷税十年,直接斩首。

    (4)土地是国家的疆域,则有地税,收税用于治国办理,统一经费,同时可以平衡天下祸乱,例如灾难、边防等。它是地方土地、税务和财政支配的重要法码。只于在土地上怎样使用,这是纳税人自己的事情。

    (5)土地乃帝王之域,帝王可以任意封赏土地和支配土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造地设特别关心,你生在帝王之家。却是有好处,也有坏处。据说地方上办理土地使用情况下,出现了纠纷。黄帝下诏……

    奉天承旨,黄帝诏曰:土地非私有物,故土地非卖买之物,田产可变租,夏国持之疆域实为朕产业,天下之大,莫非王者公爵也。与斯人之界,变化宜信之产乎。

    土地是不可以买卖兑换,田产是可以买卖兑换呢,正谓“千年田地八百主”时代不同,格局就不一样了。话多则烦,糙文多则干巴巴。力牧“变新法”新法条例多,粗中含精,全国一时无人反对,因此黄帝正想开创“文化复兴”的治国之道。

    一日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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