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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朝朝暮暮 (第2/2页)
写的么?”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张柔蕙轻轻吟了出来,忍不住叹了口气:“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句不知道尽了多少女儿家的心思,也亏你想的出来。” “可不是么。自从那日无意中听到这首《鹊桥仙》,着实让妾身吃惊异常。”正在此时,崔氏从院外走了进来,接着张柔蕙的话头说了起来。 “见过嫂(大)嫂!” “都是一家人,还客气什么。”崔氏走到小郎身边,柔声道:“你这《鹊桥仙》可是化用《迢迢牵牛星》?”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扎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张柔蕙道:“相比于《迢迢》,《鹊桥仙》哀而不伤,反而多了几分乐观。男女之情原本便该这副样子。” 她抬起头看向张韬,缓缓道:“小郎,姊姊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你莫要推辞。” “姊姊何必如此见外?你我一母同胞,我的就是你的,只要小弟能够做到的,姊姊尽管说。” “你姊夫不日里即将到达洛阳,到时候姊姊希望你能在‘鹊桥仙’宴请他。” 张韬恍然间有一丝明悟,当下轻声道:“我以为是什么事情,至于让姊姊如此请求。等姊夫到了,我与大哥二哥一起在‘鹊桥仙’为他接风洗尘!” 之前自己与大哥张祎一起前往冤句探听卞粹出仕的意愿,对于前来洛阳做官,姐夫是抗拒的。 这段时间与姊姊相处以后,他逐渐明白了其中的缘故。姐夫卞粹身上,有着读书人固有的傲气,加上兖州整体排斥司马氏的风气,很多士子都以出仕为耻。可是不做官,就很难振兴家族,尤其是像济阴卞氏这样的三流家族。 除了这个原因,卞府老太君年纪也逐渐大了起来。所谓“父母在,不远游”,再加上他夫妻俩成亲未久,正是你浓我浓的时候,也舍不得就此分别,独身一人外出做官。 然而姊姊这次前来洛阳,许是心有所感,却是想要自家夫婿出来做官了。 ——〇〇〇—— 朝堂之上,司马炎看着诸多大臣纷纷变成了锯嘴的葫芦,心中不由一阵苦涩。眼看着就要下朝,却没有一个人提起那件事情。 什么东家里长西家里短,朕想知道的难道就是这些狗皮倒灶的事情么? 可是大臣们不提,他却不能主动提起。司马氏取代曹氏,已经丢掉了一个“忠”,就不能再丢掉“孝”字。否则的话,他司马炎又何以治天下? “桃符性急,而汝为兄不慈,我若遂不起,恐必不能相容。以是嘱汝,勿忘我言!” 此时此刻,耳边不由响起母亲文明皇后临终之语。在母亲的心中,自己这个大哥做的应该是不合格的吧。可是自己难道真的就一无是处,以至于母亲直到临死前也要念念不忘? 司马炎只感觉内心有一块石头堵在胸口,几乎喘不过气来。 从内心上说,对于齐王这个弟弟,他内心既敬且怕。当自己与何邵、羊琇、诸葛靓等人一起在洛阳城飞鹰走马的时候,这个弟弟已经开始刻苦读书。 齐王从小就表现出聪慧过人的一面,连爷爷宣帝司马懿也对他高看一眼,一力主张过继给大伯继承长房的香火。 可以这么说,几乎在任何方面,这个弟弟都压了自己不止一头。 论书法,齐王擅长行书、楷书,尤其是他的楷书,京洛学子争相模仿以为师法;论品德,这些年来,齐王处世以礼法自持,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从来不违背礼法;论个人魅力,自己虽是皇帝,在皇室中的号召力却不如齐王远甚。 生活上,齐王只有一妻二妾,而自己却耽于声色,后宫多过万人。对于这一点,他不是不知,而是实在做不到“克己复礼”那一套。 朝堂上,这些年也多亏有这个弟弟的支持,他才能在本家各大强支以及各大世家的挤压下,得以开肇基业并在短期内安顿好一切。 可惜造化弄人,事到如今,他又能怎么做呢? 只要齐王愿意就藩,他宁愿给予这个弟弟超越前人的荣耀。也只有齐王就藩,他才能得以周全兄弟之情。 他只希望,事情不要走到最后那一步。 这些年来,他还没有擅杀过哪位大臣,他不希望自己的手上第一个所沾染的,就是兄弟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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