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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十日游记(一) (第1/1页)
西荒的风土人情怎样,林春白这些天算是了解了。 这里的居民对修炼所知不多,但普通人中的艺术发展还是很广阔的。 她最感兴趣的便是剪纸,皮影和戏曲。 这和地球上的西北差不多,但是总而言之,也还是有差别的。 剪纸便是在她所走过的城市——临沙城中很流行。 剪纸的历史悠久,在临沙城中已不可考。 当初言诗诗和君寒和好后,二人便相约陪她闲逛几天,当然,这些都是表面上的。 言诗诗是报那个她不需要的恩,而君寒是以西荒的修士状况为条件的,然而,林春白不知道,君寒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此刻,她就与言诗诗,君寒待在临沙城中——言诗诗的小院里。 她雇了一个妇人为她看家,而这妇人有一项绝计,就是剪纸。 朴实饱满的构图,生动优美的造型,强烈的色彩对比。 人物花卉,鸟兽虫鱼,一幅幅,一篇篇,都带有nongnong的地方特色。 大头巾遮面的妇人,随手几剪刀下去,便是一副画卷。 玉米与小麦烹饪出的独特的食物,别有一番风味。 林春白从城头吃到了城尾,觉得好吃,便打包上几份,存于储物袋中。 在这里还得说一件老套的事情,那就是救人。 话说林春白在街上正吃得热闹,突然从城门口跑进来几匹马,马上皆是年轻人,神采飞扬,他们边跑便大笑,也不管马蹄踢到了什么,一时间,街上人仰东西翻,菜啊,布匹啊,胭脂水粉啊到处都是。 林春白当然不会管,这就是这个城市的样子,她管得了一时却管不了一世。 可若是牵扯上了性命,就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了。 一个约莫三岁的小孩许是与大人在慌乱中走散,坐在大街中央哭泣,她没有注意到从背后急来的马匹,或许注意到了也被吓傻。 但马上那群人总是看到了吧? 还有二十米远呢。 他们没有拉住马,而是准备从小孩的头上跳过去。 呵呵。 林春白收好手上的食物,看似慢实则快的走到小孩面前,在马蹄踏下来的一瞬捉住马蹄,手一用力,为首的马匹连人摔倒在地上。 被摔的年轻人大怒,刚要发气,却被后面下马的一人拉住。 那人也没做声,只是拉着年轻人深深弯腰,良久,才起身,但林春白早已消失。 而小孩也被找到她的家人抱回人群。 当然,林春白不知道,小孩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 。。。。。。 路上,言诗诗很是奇怪的问道:“前辈,您为什么要救那个小孩儿,其实她根本不会被踩到。” 林春白呵呵。 为什么? 当然是打压那群人啦。 还算他们当中有脑子清楚的,不然不来个腿骨折断,她都不好意思了。 “这临沙城中已经逛完,接下来便去金曲城吧。” 言诗诗点头,君寒没有意见。 这些城市本来就是他们推荐给林春白的。 。。。。。。 金曲城比临沙城繁华,比临沙城美丽,因为它临着一条大河而建,大河名叫金河。 这里没有太多风沙,没有黄土高坡。 这里有很大的平原,依靠金河灌溉。 这里的人衣着繁华,这里的人皆是身姿轻盈。 “著名戏曲《牡丹亭》便是出自此处,前辈可要去听上一听?” 君寒道。 “牡丹亭?” 林春白疑惑,好似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但却是想不起来了,不过,听名字应该是很不错的戏曲。 这时她耳边隐约响起一道似有似无的声音。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美丽的词,动听的声音,她想,若是她没来这里,此时一定是陷入了对未婚夫的纠结当中吧。 “姹紫嫣红,都付与断井颓垣。” 一个男医生身边肯定有许多护士,护士有年轻,有漂亮,而她不过是中人之姿,顶多皮肤白些,她与未婚夫待在一起的时间还没有那些护士多,这样相信换做任何一个女人,心理都会有不舒服。 记得有一次,她去未婚夫工作的地方取个东西,没想到那里的人对她的称呼是某某医生的女朋友,呵呵,当时一闪而过的痛心,她至今都还记得。 爱与纠缠,真的很恼人。 她是不是应该感谢将她带到这里来的未知东西,因为这样留下的就只有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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