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天药尊_第三十七章 紫色的小兔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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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紫色的小兔子 (第2/2页)

,它很害怕。

    看着它,叶翊忽然想起了那时候的自己,似乎也是这样害怕地躲在屋子里。

    这只小兔子明显还很小,估计最多也就一个月大,显然还没有到独立分窝的时间。

    墙角的小窝很小,只能容得下它那小小的身子,这里应该只有它一只兔子。

    是什么原因造成一只未满月的小兔子独自生活在这座废屋里?

    叶翊能想到的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小兔子的兔爹兔娘都死了,或是被其他野兽吃了,或是被附近的猎人杀死了,反正是死了,所以,未断奶的小兔子被迫离开了老窝,来到这里独自生存。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只小兔子的毛色实在太过特别了。

    叶翊曾经听说过,在许多动物的本能里,会对明显异于正常个体的同类进行排斥,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例外。

    因为异于正常的个体往往代表着某种缺陷,而动物为了保证其余的正常后代能够更好地活下去,它们就会排斥那个不正常的孩子,会把它舍弃或驱逐,甚至于,它们会把它吃掉。

    看起来很残忍,但这是动物界的自然法则,唯有如此它们才能让族群更好的生存下去。

    这只紫色小兔子也许就是长得太过特别了,被它的兔爸爸兔mama排斥了,最终赶了出来,辗转才会来到这废屋里搭窝生存。

    这两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可怜的,一时间,叶翊心情有些低落,感觉像是遇到了一个“同类”。

    “小兔子,要不,你跟我出去,我包养你,怎么样?”

    叶翊呵呵地笑了笑。觉得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缘分,他想把这只同病相连的小兔子带回去养起来。

    然而,无论他怎么哄,怎样温声细语,小兔子就是不回应他,依旧蜷缩着,紧盯着他。

    叶翊叹息一声,果断用手一揪,把小兔子给揪了起来:“唉,我真傻,还指望一只蠢兔子能听懂人话不成?”

    这小兔子看起来就瘦巴巴的,一拎起来,发现更是轻飘飘的,伸手轻捏了一圈,发现这货简直就是瘦得皮包骨头。

    可以想象,如果就这样放任它在这里,用不了三五天,即便没有凶禽猛兽吃它,它估计也能把自己饿死。

    紫色小兔子的个子就巴掌大,也不知道是吓得腿软了还是饿得发晕,叶翊将它捧在手心上,它居然没跑,乖乖巧巧的卧着,身体微微颤动,估计还是害怕居多。

    牵着马下了山,叶翊刚回到村道上,四周一群人便围了上来,带头的是叶村的村长,一个八九十岁的白头老翁。

    早在先前,那泼皮将叶翊要寻“贼屋子”的事一宣扬出去,叶村之中年龄稍长的人顿时醒悟过来,贼孩子回来了。

    特别是那些刚刚见过叶翊长相的人,更是可以直接确定,刚才那牵着马的富家公子就是多年前的贼孩子——叶翊。

    叶翊后来被永安镇第一富豪叶南天收养的事不是什么秘密,叶村的村里人基本上都知道,当时还有不少人心里为此担忧害怕。

    掘墓烧尸是个大仇,虽然这是村子里的一致决定,但执行的人只有那么十几个。

    从叶翊被叶南天收养,莫名其妙成了叶府大少爷起,那些人便在担心,生怕这贼孩子有一天会回来为他父母报仇。

    好在,除了第二年回来过一次又匆匆离开,多年以来,贼孩子从来都没有回来过叶村,连祭拜都没有。

    有些人觉得他这是忘恩负义,但更多的人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毕竟这贼孩子的出身是个大大的污点,如今既然入了叶府,飞黄腾达了,自然是要跟过去的龌蹉出身一刀两断的。

    那些人掘墓烧尸或者曾经欺负过叶翊一家的人自然都是后者,他们希望贼孩子永远不要回来,那些旧事叶永远不要被提起。

    然而,就在今日,叶翊回来了,曾经的贼孩子光明正大地骑着马回来了,回了他曾经的贼屋,多半还要去祭拜他那些贼父贼母贼祖宗。

    这代表着,这贼孩子还念着旧情,依旧记着他曾经的家,兴许他还清楚地记得过去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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