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巨豪_第一百九十三章 赚的是卖命钱(第一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百九十三章 赚的是卖命钱(第一更) (第2/2页)

弄回来。

    被吓到的她没立即回话,那边又说:“我让机上的乘服给你送去平板电脑,我们现有的设备在上面列着。你看一下。”

    “好的好的,程总您忙,我看。”郑飘云紧张。

    随即她突然问:“我可以问一下,你们为什么选择我丈夫吗?他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不是很好。”

    “因为他专业,他的执教水平高,以前出事故的事情,我们知道与他无关。至于人际关系,我们是在诚聘冰雪项目主教练,不是招公关部门主管。”

    对方说。

    郑飘云心中替丈夫高兴。

    但她还是略有担心:“当地市里会不会有人要出成绩?”

    “你是说政府体育部门的人插手,想胡乱指挥,以证明其本身的业务水平?”对面问。

    “是……吧!”郑飘云不敢多说。

    “郑主任你放心,你顾虑的情况不会发生。别说县级市,就算是二浩特市或省里有人多嘴,我们也拿下他。沙豪决心,不容挑衅!”

    电话里传出声音。

    郑飘云脸色变了一变,她感觉最后一句话,像面对一座庞然大物似的,神情都恍惚了一下。

    “好,好,我知道了。”说着郑飘云把电话给挂了,挂完才反应过来,应该对方先挂。

    可是刚才确实很恐怖,声音的主人不像个人,好似有种什么东西通过电话传过来。

    空乘这时过来,笑着递给郑飘云一个平板电脑。

    郑飘云使劲呼吸几下,回魂儿,刚刚太吓人了。

    ******

    “哎呀,刚刚太吓人了,一群翠梦破天君飞过来,它们要干啥?多亏我及

    时收敛了气息。”

    在河中捉小玉黑星螺的林凡拍拍胸口。

    两分钟前,在河流的上空有超过二十只的翠梦破天君飞过。

    翠梦是鸟,和大白差不多大的鸟,擅长木属性和精神攻击。

    中招的人回发现自己位于一片丛林里,遇到各种危险,当觉得自己被蟒蛇吞了或毒蜘蛛咬死时,意识随之消散。

    如果能坚持,还需要短时间内清醒过来,否则翠梦的能量和肢体攻击会把人干掉。

    林凡发现翠梦破天君的时候,翠梦破天君是进行主动精神扫描。

    当时他在捏田螺,真气对抗小玉黑星螺的电呢,被精神力扫到的瞬间他停止真气运转,到现在身体还偶尔哆嗦一下呢。

    “它们不会是想在这里住下吧?找地方建巢?不能够哇!我以后咋来?”

    林凡郁闷了,喵悄的在水下慢慢走,小玉黑星螺他已经收集到了两大袋子。

    他要回家,小玉黑星螺数量超过七千,回去后卖五千个,剩下两千个要不要做成麻辣小玉黑星螺?

    “我这绝对是卖命钱,有谁为了五百亿需要面对一群翠梦破天君?我要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林凡想着赚钱不易,刚才也就是他,换个人被电的时候硬挺也会被发现。

    有本事对付一群翠梦破天君的人,又何必捞小玉黑星螺。

    等他看看两个大袋子,心情又好了。

    “这里居然成群生长小玉黑星螺,别的地方通常是二三十只占一大片地方,多了互相攻击。”

    林凡考虑着,准备以后养一养小玉黑星螺,小的他根本没拿,专门拿大的。

    研究研究,看小玉黑星螺喜欢吃什么东西,拿过来喂大,让它们加快繁殖。

    不然往远了跑,哪次安稳了?不是跟那个干,就是被这个追杀。

    好不容易到了出入口,林凡感知一番,安全。

    开始消耗真气,挖洞,向下挖、向旁边挖,为了以后藏东西。

    随着真气下降,林凡愈发紧张和警惕,现在千万不要下来鸟。

    等真气程度到了先天一半,林凡赶紧带着半袋田螺过去,放好,吃点东西,补足一半,再回来取。

    折腾了四次,两大袋子小玉黑星螺被移动到人类世界的井下。

    林凡如释重负地松口气:“有本事你们过来,以为我怕你们?破天君而已,要不我过去你们一只一只上。”

    过完嘴瘾,林凡向上去。

    到了上面,刚出水,他就连续走位飘忽移动,在不到五秒的时间内把把七千一百零二个小玉黑星螺放到人工水渠里。

    小玉黑星螺只要离开水九点七五秒就死,样捉活的需要带口袋或瓶子。

    过一段时间,活的小玉黑星螺会吸收完周围的各种能量恢复放电功能,需要不停地刺激,人为让小玉黑星螺放电。

    一条大鱼游过来,看着林凡。

    “多叫几条鱼,隔几分钟分别碰一碰,它们会放电,注意安全。”林凡对大鱼说。

    大鱼的头向下压了几下,身体快速摆动,不一会儿的工夫就有鱼得到信号游过来汇合。

    把养田螺的任务交给大鱼们,林凡上岸打电话给齐老头。

    ***

    周一到周三,每天最少一万五千字,也就是五章。谢谢大家的支持!

    都市巨豪棉花糖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