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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2004东风破 (第2/2页)
找到他所在的那个房间,我正想敲门的时候门被人从里往外打了开来。 我对着开门的服务员点了点头,然后就趁着他开的门钻了进去,在最角落的地方坐了下来。 这个房间很大,我估算了一下大概坐满可以坐二十个人,现在却很浪费地只坐了八个人,还是加上我以后。 因为房间有些吵又很暗,我进来的时间又很巧妙,所以居然没有人发现我进来了。我对他们的警惕心表示惊讶和担忧,然后又开始捉摸如何顺利走到石逆安身边,把作业委婉地递给他,且不让周围的同学发现。 我想,他应该是不希望被人知道抄作业这件事情的吧? 就在我这么思索着的时候,话筒被传到了我一直注意着的目标人物手里。 他要唱歌了,那么我还有一首歌的时间可以去思考那个问题。 . 音箱里传来了一段熟悉的节奏,我的心咯噔一下——周杰伦的《东风破》? 这是我这段时间以来,录音机里除了英语以外播放最多的声音。 我虽然把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扑在了学习上,但我也是个花季少女,我也有喜欢的明星,比如周杰伦。 我想,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女孩,应该没有不喜欢周杰伦的吧? 当然,我会喜欢上周杰伦,还是因为先喜欢上他的伍乐。 我刚到和市的时候,伍乐想要买一张周杰伦的《七里香》,我们那个小镇的音乐产业一直比较滞后,所以伍乐就把这个任务交到了我的身上。那个时候的我还并没有喜欢上周杰伦,于是在去买磁带的时候闹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乌龙,买了一盒林俊杰的。 其实,这个也不能怪我。我是问过那个老板的,谁知道那个老板居然那么没道德?所以一向不服输的我,回家之后开始恶补关于周杰伦的一切,同时也喜欢上了误买的林俊杰。 其实我一直以为,周杰伦这种带着点酷带着点拽的男音还是唱非中国风的歌更好听。而石逆安的声音,平时说话的时候就很有故事感,现在配上中国风的曲调和歌词,他的音色更是被渲染上了些缠绵悱恻的味道。 我曾经听人这样形容过一个人的声音,说是一个人的声音会好听到让耳朵怀孕。 我以前觉得这样的形容太过夸张,现在却是开始相信了,前提是只听他的声音。 我实在不敢想象,如果这样的声音再配上一副上好的颜,会有多么大的杀伤力。 我想,至少我应该会忍不住喜欢上的。 我心里暗暗庆幸:还好石逆安是个小胖子。 我虽然自己并不瘦,但还是更喜欢身材好的男生。 .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 篱笆外的古道我牵着你的手走过 荒烟埋草的年头 就连分手都很寂寞” 他还在低声的吟唱。 他唱的……真的很好听。 我听别人这样夸过一个人唱歌唱得好—— “你怎么没有把原音关掉?” 那曾经是我以为的最好的奉承。 直到今天,我又想到了另外一种更好的“夸奖”—— 他唱得比原音还要好听。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那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唱歌,还是一首唱得并不走心的《东风破》。 那天考完期中考试,按照惯例我们一行人约了考完去钱柜放松。 因为周末还有作业,我来不及去超市那里等她考完,所以只能把她约来了钱柜。 那是我第一次邀一个女孩来KTV,直到现在,她仍然是唯一的一个。 那一次,我并不知道她在听歌。 谁能想到,她会默默一个人潜入我们的包厢,还坐在角落里听我唱歌呢? 这种事情大概也只有她能做得出来了。 那首《东风破》是王京帮我点的,所以我也唱得很随意。 . 我真正在她跟前认认真真的唱歌,是在我确认自己喜欢上她之后。 我在她面前只唱过两首歌,一首是胡歌的《六月的雨》,另一首是薛之谦唱的《认真的雪》。 鉴于她的情商比较感人,我当时唱歌的时候也没有指望她能听懂我的歌词。 只是当她真的感动的时候,我的内心还是生出了一点点的期待。 可谁能料到,她在最后并没有因此对我产生额外的感情,反倒是因为我喜欢上了那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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