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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叽叽喳喳 (第1/1页)
“破背篓,撵黄牛,踩着破鞋摔不着……” 山中传来稚娃的声音,隔近了听,久了刺耳。 隔远了听,无论何时,都像是一段无限循环的美妙曲儿。 时值夏秋交替,草儿青中带黄,却有些高了,恍如田埂的稻苗。 走在前的佝偻老人一身麻布衣,黑灰黑灰的,看上去脏,但其实很干净。 老人经常洗,一点儿补丁都没有。 老人常说:这是他眼力劲好,会挑,这都穿了好几十年了。 老人头也不回,缓步前行,不过只要后面的孩子一吆喝,他就得走快几分。 奈何人老身朽,快不了几步就得缓下来。 “我说傲轩呐,你能不能不要再叽叽喳喳了?啊?!” 老人转身,就是一句。 孩子背着小破篓,穿着能见脚趾的鞋,或者说仅是两块布于两边紧缠着木板的家伙什。 “爷,这荒山野岭的,不吆喝两声,豺狼虎豹还以为我们俩快没气了呢!” 孩子跺了跺满是泥水的裤脚,只顾说话,没看老人。 想往草上蹭一蹭,却发现腿儿抬不高:“爷,您身上真的没有吃的啦?” “没有,你不吆喝的话,兴许会有。”老人继续前行。 孩子皱了皱眉,这腿上的泥实在是惹人心烦,湿热湿热的还挺重。 奈何草根上也都一样,估计清晨中午人多,这会儿人都没有,始终黄昏了。 草尖他可不敢扒拉,虽然干净,但容易割手。 没奈何,孩子只能继续往前,追赶老人的脚步。 黄昏映草,却被遮住,俩人行走的泥泞小道,显得有些黑乎。 孩子名叫李傲轩,父母未知,因为他是老人野外捡来的。 老人名叫李俞,无儿无女,年轻时就待在正要赶去的小镇了。 全镇的穷人都认识李傲轩,甚至有不少的富人都知其名。 至于李俞,还别说,没几个知其真名的,李傲轩算一个,别人见了都只称他“李老头”。 俩人穷困潦倒,幸好李俞识些草药,所以有事没事就都带着李傲轩满山跑。 因为有人收药,他们也正好缺钱。 没多久,李傲轩又继续念叨起来: “茅草山,全是草,饿死爷孙没人找……” 这下老人是真沉不住气了。 长舒一口气后,方抬起皱巴巴的脸,浑浊的眼睛睁大了些。 看了看前面,这才四下搜寻,终见个大石头,方缓缓而坐,眉头也松了下来。 李傲轩见状,不吆喝了,赶紧跑过来,伸出双手。 老人右手握棍,左手一划拉:“不用,我摔不着!” “爷,走不动啦?吃的我不要了,爷您自己吃,到时候咱兴许能快点。” 老人瞅着李傲轩:“咱爷孙俩如此气节,你能不能不要吆喝丧气话?还那么大声!?” 李傲轩下意识看了看背篓,然后喜笑颜开:“爷,这是事实嘛!” “事实个屁!不能再吆喝了啊!走走走!” 说着话,自己踉跄起身,右手就像是薄薄的皮囊粘着拐棍一样,绷得很直。 左手不忘往身后扒拉。 李傲轩一声不吭了,只是盯着已经迈步的老人发了一会儿呆,这才踏着小步子往前。 还不忘嘴里嘀咕:“身体不好还硬撑,这才坐一秒就起身,怪哉怪哉……” 本来今日天气很好,爷孙俩商量着出来采药。 也正因为天气太好,太阳就像不要钱似的撒热浪。 孱弱的老爷子呃呵一声,说回去了,不采了。 李傲轩赶紧问老爷子水够不够,吃的够不够,走得回去不。 老爷子瞅着李傲轩,李傲轩只得解释说有朋友约在这玩,晚点一定回去。 老爷子没同意。 李傲轩只能跟着老爷子一路往回赶。 剩下的路,可终于安静了。 不过,路边的蛐蛐儿和蛙又开始闹腾了。 但却比李傲轩的吆喝声好听多了。 月刚梢头,夜刚笼罩的时候,俩人回到了镇子。 老爷子李俞难得挤了挤皱纹:“还好,赶回来了。” 镇子与别的镇子不一样,这个镇子有好几个名字。 原名叫茅草镇,因为就在茅草山旁边。 从镇到山,只有茅草路直一点,其他都是弯弯绕绕。 以茅草路地势最低。 后来被称作茅酒镇,因为这儿的酒都在蒸煮的时候加了青绿的茅草。 弄出来的酒有些草香,但大多有点刺喉,效果自然与别的酒是一样的。 李俞就有一大坛,很多年前另一个已过世的老人好友送的,想喝的时候,也就一小嘴,绝不贪杯。 后来又叫做夜莺镇,因为小镇大部分居民都是昼伏夜出。 有人晚上出来吃吃东西喝喝酒,镇上大小酒馆都塞满了人。 有人晚上出去一夜未归,只说是给人表演杂耍去了,到了白天,又都回来了。 于是,这个小镇又叫杂耍镇。 无论是哪个名字,都沿用了好些年月,并非如今才起。 最近的就是杂耍镇,远一些的是夜莺镇。 虽然称之为小镇,但却大得不像样。 东西南北虽不规则,但却纵横十来公里。 硬生生占据了管辖之地十分之一的面积。 不过,世界上这样的镇子,遍地都是,所以也就不足为奇。 镇子坐落在茅草山的北边,地势低于茅草山,高出茅草路那么点。 而茅草山,是最南方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太小,也只有周围的人知道。 镇子虽大,可听说比起再往北的来,就不值一提了。 不过,在往北的,都不叫镇子了。 爷孙俩才到的时候,已然是万家灯火。 俩人住得不远,就在镇子南口边上,也住得不差,就是兜里钱少。 旁边有个小酒馆,与镇中的大酒馆相比,显得寒酸了太多,还没有爷孙俩的房子敞亮。 再怎么说,家徒四壁,看起来的确要干净空旷些,打扫也不费心。 小酒馆无需太过张罗,开门点灯,桌子凳子还是昨夜的模样,来客较少,自然垃圾也少,很容易就清没了。 小酒馆的掌柜姓陈,一个络腮胡糙汉子,有个妻子经常出去玩,暂时没有儿女,自个儿守着酒馆。 远见着爷孙俩回来了,陈掌柜只是瞧了一眼,就学那些老人拿起了大烟筒。 随便敲敲弄弄,煞有介事。 才装上烟丝,爷孙俩已经走到近前。 陈掌柜吧啦两口,只听见水声哗啦啦的,李傲轩早就像是闻到了烟油味一样,捂了捂鼻子。 陈掌柜这才有些皱眉,将烟筒往前一递:“李老头,要不要来一口?” 李俞双手罩在拐杖上,身体松懈下来,笑了笑,没说话,摆了摆手。 陈掌柜将烟筒缩了回去:“我就说嘛,这娘们不懂,给捎的烟丝太次。” 李傲轩带着nongnong的鼻音说道:“陈叔,阿娘是不是又去怡情去了?” 陈掌柜笑着说道:“怡情?都伤身好几回了!不,是伤财!” 李俞左手一使劲,然后放开来,往左行去,再走几步路,就到家了。 陈掌柜站起身来:“你俩没吃饭吧?不介意的话,我刚吃了些,还剩有。” 李傲轩舌头悄悄在嘴里转了一圈,确认没口水了才说道:“陈叔,不用了,咱早晨有煮。” 然后一溜烟追上了已经走到拐角处的老爷子。 速度蛮快,都能听到风刮过破背篓的声音。 呼呼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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