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吻别》英文版【第三更】 (第2/2页)
take-me-to-your-heart》就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想到自己的闺蜜最近正努力充电想学习英文,这首歌正合适啊。 杨冰一边跟着唱,一边记着歌词。 …… “妈,思密达国走的是文化输出路线,咱们也可以走这个路线啊,文化,意味着思想,能够左右他们的思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才是高招啊。 我觉得完全可以把陆尘给包装一下,推出国门,这首《take-me-to-your-heart》实在太棒了,我刚听了一遍就完全记住了,陆尘在流行音乐方面的造诣,实在是登峰造极了,我估计过些天,这首歌就会传到大洋彼岸,肯定会有很多老外成为他的粉丝。” 蒲剑宇信誓旦旦的说道。 一边的女人皱眉,微微点头,这个提议,并非是没有上过会,可是华夏可供选择的人实在是不好找,年轻的,不够号召力,够号召力的,年纪又太大,而且中西文化存在差异,华夏这边认为好的,人家那边或许并不接受。 沉思了一会儿,女人道:“可以作为后备人选,不过他的姓子太过锋芒毕露,还是得收一收。” “收什么呀,他这种姓格我是最喜欢的,对自己人好得很,对敌人狠得要死。 爱恨分明,这类人是最好打交道的,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多好的人啊。”蒲剑宇辩解道。 “但是这种姓格容易吃亏。”女人道。 “可是架不住他天才啊,而且,都是人家来惹得他好不好,他不过是还回去而已,反正类似我这样的年轻人是最喜欢有个这样的偶像的,不过你们公家的事,我就不多搀和,我就是跟你说好玩的,陆尘真的太厉害了,要是后面有人拉他一把,那肯定就蹿上去了。”
“唉,他这个姓格啊,不好控制……”女人看着电视中唱着歌的陆尘,目光有些复杂。 …… 学员等候室。 “陆尘这首歌没话说了,肯定火得一塌糊涂。” “唉,要是我能写出这么好的歌就好了。你说他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聪明?哼,他以前不过是个废物。” “人家那么废物现在都写了那么多首歌来了,你曹凯有什么本事啊,不就靠老妈么,没你老妈罩着你,你算什么东西?”俞王明切了一声道。 “你为什么处处针对我?” “那你为什么针对陆尘啊,他是我们组的,不服气的话,到时候你跟他单挑呗,我支持你第三关的时候,找他单挑,你要是赢了,我叫你凯哥,输了,你就是凯子了。”俞王明道。 “哼,懒得和你废话!” 俞王明鄙视道:“没种的东西,不敢就别在人家背后说人坏话,你那个靠山瓢得爽都被陆尘给骂成二愣子了,没看到他的表情么,现在都还在笑,你上去,估计渣都不剩了。” “你会后悔的!”曹凯勃然大怒,俞王明欺人太甚。 “我后悔不敢一屁股坐死你!”俞王明抖着腿,身上的肥rou颤巍巍晃悠悠的,让曹凯一阵心悸。 “还是那句话,有本事找人单挑,到时候有这个机会,别背后损人,不够男人。” 曹凯:“你……” …… “take-me-to-your-heart 把我带进你的心扉 take-me-to-your-soul 把我带进你的灵魂 give-me-your-hand-and-hold-me 把你的手给我,握着我的手 show-me-what-love-is-be-my-guiding-star 告诉我什么是爱的真谛,做我生命中的启明星 it’s-easy-take-me-to-your-heart 而这一切都很简单,把我带进你的心扉……” 舞台上,灯光绚丽夺目。 陆尘站在舞台中间,身子有些消瘦,却是全场的焦点。 几乎是全场,都在跟着他一起大声合唱,这让他感觉很幸福。 这首歌是地球上华夏的歌神张学友经典歌曲《吻别》的英文版,当年火得一塌糊涂,街知巷闻,火到了随时出门都能听到这首歌的地步。 这首歌相对于《吻别》来说,少了一些哀怨,多了一些温情,歌词也截然相反,而且,英文也简单,可以用来听歌学英文。 不得不说,听歌学英文对于英语歌的传播是很厉害的一个招数,这可是能够打着学习的旗号,拿着买学习用品的资金来干的事情,一点也不用担心被mama知道,就跟学生初学上网,都是以练习打字为借口一样…… 因为华夏的应试教育,只要和学习有关的,家长们便会疯狂的支持。 一传十,十传百。 很多歌词简单,发音简单的英文歌,就是这么火起来的。 《take-me-to-your-heart》便是其中的一个实例。 其实求爱的英文歌很多,但是老外们都很直白,一点都不含蓄。 稍微含蓄一些,富含一些诗意,不那么赤-裸-裸的歌曲并不多,所以,这首《take-me-to-your-heart》便成了陆尘的首选。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首歌可以先行预热,给《吻别》做铺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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