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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哥,别杀她!(9k) (第2/4页)
走过的地儿,他仍旧是晕乎的,这条路他已然走了多次。 白团说,阿寻以防万一,不但布下结界,还布下了阵法。 宋汐只觉得白团走的路径曲折巧妙,就连周围的树木石头都带了某种玄奥,的确像是某种阵法。至于结界,宋汐倒是没什么感觉,许是她rou眼凡胎,看不真切吧!绕过几颗大树,面前突现一片岩壁,壁上光秃秃的,看不出有甚特别之处,疑虑间,宋汐见白团拉着阿寻直直朝岩壁撞去。 她吓了一跳,忙伸手去抓。 白团似早料到一般,一闪身躲过去了,还回头冲她一笑,眼珠子骨碌碌直转,说不出的狡黠可爱,身子却不住往前。 宋汐低呼一声,本以为会看见一出惨剧,白团和阿寻的身影却没入岩壁不见了。 宋汐以为自己看错,眨了眨眼,仍不见两人身影。 踟蹰间,白团从岩壁内探出半个身子,冲她招手,“还不进来,要在外面生根不成?” 那半截身子,真像从岩石里长出来的,这情景当真诡异。 宋汐愣了半响,才恍然这是个障眼法,当下不再迟疑,也跟着入了岩壁。 里头别有洞天,仰首望去,湛蓝的天幕下,层峦叠嶂,峭壁奇石,壮观悠远,连明媚灿烂的阳光也作了背景,近处花红叶绿,鸟语花香,应有尽有,鼻尖还飘荡着沁人心脾的香气。 好个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宋汐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眼中亦是神采奕奕。 白团见她如痴如醉,便笑嘻嘻地开口,“以往在家里呆烦了,哥哥便带我来这里。这里环境清幽,野味肥美,还有一口有利于修炼的灵泉水,就是太安静了些,连个玩耍的去处都没有。” 没入世之前,换座山头,白团已觉得很新鲜,阿寻将他保护得很好,或者说,看得很牢,在遇见宋汐之前,他几乎没有和人类正面打过交道,更别说见识那尘世繁华了。 见惯了花花世界,再来这里,就嫌太冷清,它还是喜欢热闹。 却不知在历尽千帆,厌弃浮华的宋汐看来,若能和心爱之人相守于此,才是人间极乐。白团带着宋汐走进一座洞府,里面完全是居家模样,桌椅床柜皆有,又分数个洞室,有的作卧室,有的作书房,有的作待客厅…… 其中一间,内有一小潭,不过十数平方,必然是白团所说的灵泉了。 正中央不断有小泡冒出,必是泉眼。 此泉水清澈闪耀,阗然无声,清虚宁静好比空气。 宋汐正觉得渴,掬一口饮了,但觉清冽甘美,比得上优质饮料。最重要的是,原本有些疲惫的身体,饮了一口,竟觉得精神不少。 白团看她一脸惊奇,颇有些自鸣得意,“妖精泡在灵泉里修炼速度会加快,凡人饮泡此泉,也是好处多多。” 宋汐问道:“什么好处?” 白团顿了顿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见宋汐皱着眉头,白团不由得扁扁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哥哥偶然间说起过,你是我第一个带进来的人类。” 宋汐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知道了!” 刚刚只喝了一口,便有提神之效,其他好处,她慢慢挖掘就是了,白团,也没禁止她使用灵泉不是。 心中倒是真的惊异,世间竟真有如此神奇之物,若在从前,只怕她要当成天方夜谭,修真的世界果然是玄幻的。 就不知她有没有这个福分,转而又想,白团一只妖精都修炼得如此艰难,她一个普通人类,岂不难如登天。且那些江湖术士,她从前也见过一些有本事的,也没听说哪个就真能延年益寿了。 若只是为了获取力量,一己之力,也难以和国家抗衡,只要权柄在手,就不怕被人欺辱。若只是安身立命,武功足以。白团见她一言不发,不由得伸出一根手指头戳她的手臂,“宋汐,在想什么?” 宋汐掩去眼中的思绪,微微笑道:“我就是想,这么个世外桃源,又有这宝贝灵泉,你和阿寻怎么不干脆搬过来,如此,也可躲避银牙的纠缠。” 白团瞬间苦了脸,“你当我们不想?但银牙曾发过誓,就算我哥躲在天涯海角,也会把他找出来。我哥本来不信,但是后来,也不得不信。我哥很珍惜这块宝地,不想轻易暴露,便另选了几个住处隐居,好试探银牙的底线。银牙并不是时刻看着我哥,因为缠得太近,我哥会不高兴。 只要哥一年半载不露面,银牙必定竭尽所能地寻找我哥。只可惜,无论我们藏在哪里,少则半年,多则三年,银牙必定会把我们找出来。一旦找着了,天天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简直烦死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哥哪敢常年藏在这个地方,也就不时带我来这里散散心,吸取一下灵泉的精华。不得不说,银牙这厮,找起人来,还是有些手段的,便是我们此时来这里,也不能待太长时间,多则一年,就得换个地方,不然那家伙找到这里,发现了这口灵泉,岂不白白便宜了他。” 宋汐但笑不语。 …… 宋汐就这么在洞府内住了下来,她想,等阿寻解咒术,便向两人辞行。 至于阿寻的走火入魔,她能力有限,也是爱莫能助。 这山谷环境清幽,又十分安全,他只要不出山,有白团守着,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只是计划赶往往赶不上变化。 这一日,宋汐正在泡灵泉,白团便激动地跑了进来,“宋汐,我哥有救了,有救了!”宋汐此时身无寸缕,暗骂一声臭小子没眼力,手上却灵活地抓了衣物披身,感觉内力似乎有所长进,不由得窃喜。 这泉水果真神奇,在里面打坐,竟能助她突破瓶颈。此前风餐露宿,皮肤亦粗糙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在泉中泡了几日,身上的肌肤竟变嫩了一些。 白团只觉得有什么白花花的一闪而逝,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那是某人的躶体。只可惜,她动作太快,根本来不及看清楚,但瞧那身皮肤,倒是挺好看的,这么一想,脸便红的像煮熟的瞎子。 换做从前,他必然不会如此皮薄,当初看她和淳儿滚床单,它都能视而不见,顶多觉得吵。他当时把自己定位成一只野兽,加上不到思春的年纪,看异类交配,根本就没什么感觉。 如今,有了人类的身体,又在人堆里过了一段日子,他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将自己和宋汐归为同类,又知道点男女有别,自然知道害羞了。 却也只是害羞,并没生出别的心思。 他喜欢宋汐,但这种喜欢和对阿寻的喜欢,似乎是大同小异。 不过心里总归有些不自在,“你怎么不穿衣服的!”自己理亏还恶人先告状,宋汐都被气笑了,“你怎么不敲门!” “这里没有门呀!”白团傻乎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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