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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冰坟场(二) (第2/3页)
蒙蒂斯的头发。 阿斯蒙蒂斯喜欢被野狼摸头的感觉,即使是龙形的时候,他也喜欢被野狼抚摸。野狼无意识的行为安抚了焦躁的阿斯蒙蒂斯,阿斯蒙蒂斯急促的呼吸也渐渐平息下来,慢慢又露出了熟悉的表情。 你敢不敢笑得更傻一点。 野狼翻了个白眼,粗鲁的一把乱揉,把阿斯蒙蒂斯的头发弄乱,然后收回手准备站起来。 哎,怎么突然就停下了,继续啊。阿斯蒙蒂斯感觉到头上温度的逐渐离开,不爽的睁开眼睛,用力一把抓住了野狼的手。 野狼都已经站起来了,骤然被他这么一拉,第二次被扯得弯下腰去,顿时心里不悦,眉毛就竖了起来。 阿斯蒙蒂斯本来还理直气壮地抓着他,但一看野狼生气的表情,当即就有些萎了,耷拉着肩膀仰头眼巴巴地瞅着野狼。 野狼不由一愣,用力向后收手的动作停下了。 而就在此时,摩莱尔的声音传了过来,野狼立刻抬头看过去,发现对方带着几个士兵找了过来。显然,是因为他们的长时间离队而担心,特意找了过来。 “快点站起来,别让摩莱尔看出破绽来。贵族可是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坐在地上耍赖装可怜的。”野狼恢复面瘫脸,伸手将阿斯蒙蒂斯拉起来。 阿斯蒙蒂斯只好乖乖站了起来。 野狼以专业的眼神,认真严肃地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不满意地替阿斯蒙蒂斯整理衣服,拉平褶皱,把有些掉下来的假胡子重新粘好,力求在最短的速度内消灭一切不符合公爵身份的破绽。 阿斯蒙蒂斯其实是很不耐烦搞这些的。他更加习惯野兽的思考方式。对于丛林里的猛兽而言,衣服只是一种减慢行动速度的累赘,极不舒服也没必要。所以阿斯蒙蒂斯其实很难理解衣服对人类的重要性。说老实话,如果任由他自由选择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不穿衣服。 这一次,为了假扮霍兰德公爵,阿斯蒙蒂斯不得不忍受脸上贴的乱七八糟的伪装,穿着不舒服的服装却始终十分配合。但如果为了野狼的话,好吧,其实一切都是为了野狼。 阿斯蒙蒂斯被弄得很烦躁,但没有反抗,他选择关闭思考,进入不思考不动弹的木头人状态,任由野狼对自己上下其手。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野狼来打理,顺从的配合一切。 只是当野狼抬起手臂时,阿斯蒙蒂斯注意到野狼手上已经凝固的血迹时,瞳孔猛的一缩,脸色顿时就变了。 野狼工作干到一半,正低头在替他整理剑带,骤然被抓住右手,被迫将右手举高,不由困惑的抬起头来,继而愣住。 其实,这真的不算什么大伤,他的手臂只是刚才被树枝划破了皮肤,连真皮层都没有伤到,但阿斯蒙蒂斯的脸色还是阴沉得可怕。 他死死地瞪着野狼的手臂,野狼被他看得困惑不已:“怎么了,我的手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你看什么。”野狼检查起了自己的手臂。 野狼没有发现自己手臂的任何异常之处,不由抬头,眼神里满是茫然。阿斯蒙蒂斯意义不明的瞥了他一眼,但是却什么都没有解释。 野狼被他直直的盯了好几秒,但这蠢货却连个手势都没有,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干嘛,渐渐感到不耐烦,于是大力甩开他的手,准备继续刚才的工作。 可是阿斯蒙蒂斯却猛地逼近,再一次锲而不舍地抓起了野狼的手臂。 “你到底想干什么?”野狼紧紧皱着眉,用力想要收回自己的手。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阿斯蒙蒂斯却用力地抓着他的手,不让他收回去。 “放开我!”这一次,野狼是真的被阿斯蒙蒂斯整得有些发怒了。他已经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摩莱尔距离他们只有一百多米的距离,彼此双方能够清楚地看清对方的行为。野狼深怕阿斯蒙蒂斯这个时候脑抽风,给他突然来个什么意外。 阿斯蒙蒂斯深深地看了野狼一眼,野狼不由怔愣。 在野狼看来,阿斯蒙蒂斯这个大饭桶完全就是直肠子,脑袋简单的连个拐弯都没有,整天想的事情除了吃就是玩,一点都不复杂。 但奇怪的是,阿斯蒙蒂斯这一眼,野狼竟然没有看懂。 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阴影笼罩在了阿斯蒙蒂斯的眼睛上。往常清澈见底的红眸,这一刻,竟然变成了nongnong的黑色,深邃得简直让人看不到底。 阿斯蒙蒂斯深深地凝视着野狼,然后下一秒,他突然把脸贴到野狼的手臂前,毫无预兆地伸出舌头,竟然舔起了野狼的伤口! 野狼顿时整个人都僵硬了。 远远地,传来了摩莱尔领主的喊声:“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一边可是古战场的遗迹,底下都是一些几千年前的尸体,另外一边才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 只可惜,摩莱尔领主注定只是在自说自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的两个听众是绝对不会搭理他的。 阿斯蒙蒂斯是因为根本就不在乎其他人,而野狼…… 野狼满脸通红,根本就没有办法将注意力转移到手臂以外的任何地方。 阿斯蒙蒂斯的舌头从伤口上舔过,潮湿而又柔软,带着炽热的气息,野狼顿时敏感得全身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了,浑身上下的肌rou都紧张得绷了起来。 野狼对他人的亲近是很排斥的,他条件反射地想要拔出匕首,但可气的是,阿斯蒙蒂斯竟然完全没有一丝防备。 但凡阿斯蒙蒂斯做出任何一点让野狼感到威胁举动,野狼都不会犹豫,将他就地拿下。但偏偏,兽性十足的阿斯蒙蒂斯,本该对危机有着远超常人的灵敏感觉,但此时却好像突然感觉失灵。 置身于野狼骇人的煞气之下,他却丝毫不受影响,继续认真而又仔细地舔着野狼的伤口。阿斯蒙蒂斯一点点将已经凝固的血迹舔干,一寸寸划过他的肌肤,舔舐他皮肤下的血rou。 明明做着这样的事情,但他的表情却极其严肃认真。那专注的模样,仿佛即使一刻世界毁灭,也没有比舔伤口更重要的事情。 野狼的手久久停在半空中,愤怒的瞪着阿斯蒙蒂斯的脸。 但是久久的,久久的,野狼的手就是没有办法拍下去。 然后,他的整条胳膊都酥麻了。 野狼心里不由暗骂,这混账的唾液一定是由蚂蚁组成的,不然为什么会舔得他这么痒。而且不但伤口附近麻麻地,全身上下都怪怪的。 又痒又麻,野狼觉得自己的脚都有些发软了,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然后,直到这个时候,野狼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 阿斯蒙蒂斯为什么要舔他的手? 似乎是听到了他心里的疑惑,阿斯蒙蒂斯忽然掀开眼皮,从下往上,笔直的凝视着野狼。 野狼被他看得头皮直发麻,觉得阿斯蒙蒂斯的眼神古怪得不行。但仔细一想,却又说不出哪里奇怪。总之就是古怪得不行看,古怪到野狼老是分神,一个超级简单的问题,他居然频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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