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朝红颜,毒舌厉王 (第3/4页)
的知道,此时狼在发春 “本王的女人,本王为何不能耍流氓”盛启的手指在云菱的背上勾画,一寸寸将她的身体松软下来。 “你你咱们还没洗澡”云菱面色羞红道,虽然他们是今晨出门才沐浴,可是也算是走了一路了啊 盛启听言却将她返身扣住,细碎的呼吸落在她的后颈上:“本王不介意。” “你不是有洁癖么你快放开”云菱这时候耳根小脸都红了,因为盛启这王八蛋摆出的姿势太邪恶了 这混蛋居然将她的手扣缚在两侧,他的身体这样压着她,从后背反压的话。坑爹的地方就抵住了她的后腰,只要他的身体往下,就直接在她的小屁屁的沟沟上 “对你,没有。”盛启的呼吸落在云菱的肩甲上 “本王查了医书,你说的确实有理。且本王这么雄伟,自然不能伤了你。所以本王决定了,以后房事先改改。没关系,本王能忍。不久还三年么,先这样cao练cao练也不错。”盛启这混蛋人说的混账话,让云菱超级想揍人 云菱听言羞愤欲死,怎么忽然有一种自作虐,自己拿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就他这样cao练,她这以后还能有好日子过么 但是盛启表现出了十足的耐心和能力,竟然真的都不进入主题 他娘的,这一定不是个男人当然云菱这话当时不敢说出口,她怕他弄了其余的办法来折腾她。 呜呜这是个绝对腹黑的冰山男居然到了这种时候,竟然能保持控制住靠不是人这抢也管得太严实了 不过这边春色燎室,那小王爷府便不得安宁。那负责在钟楼上监视盛启和云菱的人,正归赫连繁烬所管。 因为来报按要求,那是事无巨细。而这种巨细,让赫连繁烬看得想吐血。 什么叫两人相拥而关门进屋,其后直至晚膳时分,厉王方开门吩咐摆膳 从那时候到晚膳时分,还有一个时辰好么一个时辰屋里没人出来,这能去干嘛这小夫妻两的,这女的诱人,这男的正常的这还能去干嘛 “该死”赫连繁烬虽然知道这是夫妻间必然会发生的,但是看着就是无线的烦躁可是接下来的日子,他们这里都归他侦查。 其后多数的来报,都是说厉王与这厉王妃多么恩爱。直接让赫连繁烬要抓狂他忽然觉得,让这两人提早一月来凤都,一定是高盛太后折磨他的办法 赫连繁烬还怀疑,盛启是知道他在监视,所以非常小人的表现出这等暧昧给他们看到好让他揪心揪肺 不过这种日子过了十天,赫连繁烬就不太痛苦了。因为驿馆里,迎来了新的住户。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秋清风前来 让赫连繁烬爽而佩服的是:秋清风自住入驿馆后,天天带着棋盘上门打扰这夫妻俩。要么下棋要么聊天,反正就是不让他们白日思荒yin 但到入夜之后,秋清风便黔驴技穷。他入夜多数时候,会与赫连繁烬在凤城的酒家喝上一杯。在外人看来,秋清风就想闲散的帝王,自有不羁而神秘的姿态。一时间让凤城少女,归心归情于他身上。 此刻赫连繁烬喝完杯中酒,开口问道:“准备得如何” “一切安排妥帖,只等九月初九。”秋清风的食指和拇指捏着酒杯,摇曳间有淡淡的酒香散出。 “以她的聪慧,多般能察觉一些端倪。”赫连繁烬又接着饮了一杯酒。 秋清风凝着酒樽,声音清淡道:“怎么小王爷于心不忍了” “确实有,忽然觉得不想让她伤心。”赫连繁烬接着又喝了一杯。 秋清风浅浅扬起一抹笑,如清风白月一般的眸敛了敛,道:“小王爷此时放手也可以,只不过你要承受的,远比朕的要多。” “如果不是知道盛启也有不纯粹的用心,本王绝不会参与此事。”赫连繁烬拧眉,他想到云菱那张娇俏绝色的小脸,只觉得眉头直跳。 “既然做了,又何必找借口。至于你我二人,便各凭本事。”秋清风说罢,终于把酒樽中的酒喝尽。
“你放心,她自然会选择本王。”赫连繁烬站起身来,不欲与秋清风再多说,去路而离去。 余留秋清风一人给自己满了一杯酒,他双眸拢了拢,似有一层白云笼罩住那黑色的瞳孔:“可朕此番做足了十二万分的准备,就是欺骗也要将她留在身边。这一世,大明皇后非她莫属。” “叩叩叩”门扉声起,秋清风挥了手示意放人进来。 只见门栏外走进一名青年,那面貌若是云菱看见,必然要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详细的再询问下最近大昌源的情况。 那么此人正是云菱器重的,大昌源如今的大掌柜同里。 九曲山 张默自从云菱身边功成身退,就早一步被盛启安插入九曲山中。他如今所在之地,正是灵山寺。 并且在灵山寺损失了一百零八士之后,他是新晋被培养的一批灵山寺内部弟子。但是作为弟子,他知道的东西仍旧不多。 唯独今日他路过灵清上师禅房,在听闻了一则消息之后,才算是最右意义的密报。但也因此,他现在失去了自由身。 灵清上师用了各种手段,并未在张默身上发现问题。但是这位素来谨慎的道士,并不愿意就此作罢。他将张默囚禁起来,说的是以防万一。 “此去凤城,邪先生当知自身该作何。解释盛京此子,会随你一道。他身上毕竟有那人的血,以他之血压厉王,也算还彼之身。”灵清上师叮嘱。 “明白。”邪先生知道,这是他最后的一次机会。否则他的命运,就跟其余四名已经灰飞烟灭的同仁一样。 “应宣此子多半是厉王的爪牙,宁可污不可信。此番出去你且盯防着他,有时不妨利用之。”灵清上师点拨道。 “这倒是妙哉。”邪先生这种几百年的老狐狸,自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