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黑市 (第1/2页)
而这个世界,牵着两匹马儿走在街道上无疑是自寻死路,这可是军事级别的东西。 你见过有人拿着两把ak上街吗? 所以如今两块破布盖在了马头上,然后马眼位置开了两个口给它们看路。 行为艺术? 没有人敢质疑落魄的贵族,除非他们别有所图。 有人怀疑那是马? 不直接带着马上街,那是掩耳盗铃,盖块破布,意思很明白了。 那就是,别找麻烦。 如今洛德的状态颇具一种,末代八旗子弟的感觉! 但是由于教国没有势微,也不至于那么破败。 不过他还是发挥了自己原身被知识盖住的纨绔风格。 旁边且都是教国贱民,且都带着恐惧看着他,毕竟他可是实打实的贵族… 而当洛德他走在这石板路的街道,旁边都是魔法燃起的路灯,显得十分明亮。 而明明公共设施和贵族私人已经有前世程度。 平民却依然是麻布衣服加上吃了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但是垄断啊,压迫啊,和洛德有啥关系,他理论上的屁股还是食利阶级的那边。 比起这个更加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路边的摊子。 有人说自己受不了猫儿喵喵的声音,有人说他不喜欢手风琴的歌谣。 而洛德最不喜欢的就是那卖魔矿石的摊子。 那是一条条的紫色矿物,有点成结晶模样,有的成长条的。 没错,这里的魔力靠的是大量的矿物来摄取。 兽人或精灵,还是矮人,和人类的魔法根源都是地脉里面的这玩意。 但诺德实际上不是很能接受魔力这件事物,因为他一旦靠近魔矿石,就会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低语。 极度接近他使用那死灵之书里的奥秘的感觉! 他本能的排斥,他学习死灵之书也多少是为了那里面惊人的知识,对于那些副作用还是尽量近而远之。 而实际上这个世界的主流非凡力量是祷告,而直接使用魔力触发魔法这件事,十分的浪费! 没错,这个世界并不是什么摄取灵气,空气,或者天材地宝,魔兽什么的。 就是这紫色的矿物才有魔力! 并且普通人的魔力只有天生与生俱来的一点点,且不知道是从灵魂还是其他什么地方来的玩意。 而那么多魔力在一个人30岁前就会消散,精灵和矮人60岁,兽人18岁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成为一名骑士,剑士,或者其他什么的冒险者。 除非你可以完全舍弃祷告,和方便的非凡力量,在各种乱七八糟的任务里活下来? 不可能啊! 那么为了成为冒险家你就必须花钱,大量的花钱。 换句话说,只要是个冒险者,几乎就必须去购买魔石。 而你没有钱和资源学习祷告,去神殿成为一名被认可的赐福者,那就无法成为冒险者。 换句话说,这个世界普通人的阶级跃迁手段,卖命,也被堵死了。 这点在洛德眼里简直是丧心病狂,还好他的克苏鲁魔法只要命,不要魔力。 好像更加过分了… 加上这玩意大战争中还能掠夺其他种族的矿洞,但是不打仗产量就降低,现在还算和平,自然价格也不便宜。 粉末都要按照天价卖你!。 而时间近晚这里却还是来来往往,不少有冒险者买上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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