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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是要当定演员了? (第1/1页)
冷月当空,夜色朦胧,十一月了,这晚上还是有点凉的。 而大晚上的又出了这样的糟心事。 但是徐老怪和洪胖子似乎都没怎么受影响,依旧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谈笑风生,一副大佬派头。 孟德远远地看了一眼,然后就被动指助理要求翻俩跟头看看。 龙游浅滩啊。 可一想到回去当萝莉,顿时就没了脾气。 本姥姥忍! 利索的翻了两个跟头,动指助理立刻就认可了孟德的身手,然后给孟德拆解动作。 人家导演和动指全程都没往这边看上一眼。 和徐老怪、洪胖子搭话,上来就称兄道弟? 不存在的。 剧组内部非常传统,分位尊卑等级森严。 貌似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忌讳。 不过孟德不在乎,他也不可能不要脸地硬凑上去。 真当他的逼格和面子都不要了啊! 他还是有点节cao的。 他就不信了,凭他这身本事,还能真的成为男身体验三日游不成? 更何况他还有个隐隐的大胆猜测…… 太垃圾了,孟德这边只用了一遍,就领悟了武指助理的意思,然后被要求去换衣服。 化妆则不用了,黑衣蒙面,只露俩眼睛,谁管你长什么逼样。 他们一伙人是去刺杀元芳他上司的。 “老爷,演员马上就位了。”动指助理过去和徐老怪说了一声。 徐刻,徐老怪,在香江被尊称为老爷。 这是江湖地位。 “这么快?”徐刻挺惊讶。 “明显是练家子。”动指助理是洪家班的老武行。 “真是练家子的话,那就不用再去外面找了。”徐刻歪头看向洪京保。 “不管是不是练家子,都悠着点,没买保险。”而洪胖子则是来了这么一句。 孟德出来,导演很快就喊321开始了。 这场戏,一共有好几拨人出场。 被刺杀的狄仁杰、瞎子淩,刺客,还有来救援的人。 八个刺客,但只有四个人出演。 孟德被分配了几个动作,一番搏斗,最后被打倒,扑街后被丢进火坑里毁尸灭迹。 火坑要后期处理。 简单至极,他都不需要吊威亚。 其他三个武行,有俩是资深的,主要动作由他们来完成。 这些人功夫不行啊。 果然都是垃圾。 孟德顺顺当当的就把几个动作给完成了,一点都没感觉到压力,但他有所期待的意外并没有发生。 人家俩资深武行一直活蹦乱跳的,导演和动指也没往他身上多留意。 至于暗中动手脚这事,不至于。 不过躺尸给了十块钱红包,据说这玩意必须要快点花出去,不然不吉利,香江人很讲这套玩意。 中途休息的时候吃了个宵夜,炒河粉,有点辣,很过瘾,主要肚子饿了。 孟德依然多拿,拿了两份吃掉,也没有谁说啥。 等到彻底结束拿回演员证,时间已经快三点了,再过几个小时就天亮了。 小吉哥跟孟德一起去拿车,都是电驴。 不过两人不同路。 “哎哟,老曹,你好运气啊。” “怎么了?”对于小吉哥的大惊小怪,老曹很淡定,虽然不知道小吉哥为什么。 “看……”小吉哥直接拿手机屏幕给老曹看。 原来是《通天帝国》剧组那边的人发过来的。 大概意思有三点,一个就是让孟德明天晚上八点继续来报道。 第二个,就是让孟德去买个武行保险,钱可以找剧组报销。 第三个,就是今天孟德的大夜给开了三百,说辛苦了,不要把这事到处说。 “三百?不错啊~!”见此,孟德心中一喜,嘴角露出微笑。 “三百我先给你了,走了。”基哥掏出几张票子,递给了孟德,这次没抽水,并待孟德接过后,直接发动电驴走人。 “谢了哈!”孟德朝着小吉哥背影叫了一声,而后也是发动车子走人。 “别客气,我早上还有戏,得赶紧回去。” 小吉哥远远回了一句,赶着回家睡觉。 不久后,孟德回到租处,换了自己的小面包神车,往几十公里外的原身的家里赶。 …… 时间走过,早上十点多,孟德又出现在了衡店。 在他对面,则是一个面相有点凶,不像好鸟,走路有点拽,看上去蛮有钱的胖子。 “哎呦~!艹,你走路不长眼啊,信不信我……算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在想事情,走神了。” 很快地,走路的两人就撞了一下,胖子顿时就火了,直接开口大骂,并想动手的样子,只不过看在孟德长得高大不说,熊大几还有点大,并诚意道歉的份上,选着了原谅他。 不远处,某拐角处。 “果然么……看来这很可能是要当定演员了啊,要经常暴露在别人镜头前……不过算了,也算是意料之中……” 说完,孟德把妙手空空来的钱往兜里一揣,毕竟拿都拿了,主要是那胖子不是什么好鸟,不然他也不会对他下手了。 他会看相的。 而后空钱包随手一丢,晃悠着走了。 经过昨天和刚才的实验,他验证了昨天的猜测,并初步得出了结论。 那就是,貌似只有他拍戏的片酬才能够自动增加停留时间,其他的钱,起码他还没发现行的! 而接下来的情况,也是再度验证了这个结论。 因为他接下来,早有准备的他,不管是街头卖艺,还是给人写字画、看相这些,赚的钱,面板都一点动静也没有。 期间还被管理撵着跑了几次。 而不知不觉间,时间也是到了一点多,基本过了饭点。 现在是肚子饿得的咕咕叫。 “老王,干嘛呢,还有吃的没?” 来到吃饭的老地方,看到老板王根宝在门前,好像在干啥的样子,于是孟德隔着好几米就叫着打招呼。 大王快餐店,原身混群演的据点,吃饭一般都是在这吃,也是一开始认识小吉哥的地方。 对了,其实最先认识的是老板王根宝,人还可以。 也是个群头,年纪轻轻就出来闯,北漂横漂各种漂,不过幸好没漂到失联。 奈何实力、时运都不行,蹉跎二十年,最后在衡店当了群头,顺便还开了一间大王快餐店。 并把老婆孩子接了过来,算是扎根了。 对了,他还是小吉哥的堂叔,小吉哥当年读书少,早早出了社会,就是跟的他混。 “是小曹啊,菜还有点,但饭没了,你吃的话,我跟你下个面。” 正在小桌子写着东西的根宝闻言抬头一看,发现是孟德叫他,于是回了一句,而这时,孟德也是走到了近前。 “行,我不挑食。”这个孟德真没说谎,只要不是难吃的那种,他都不挑的,特备是肚子饿的时候。 说着,孟德低头一看小桌面,一乐:“哟~!老王,在写牌匾呐,这是终于想起这事了?就是你这字,呵呵,要不我给你写吧,觉得好的话,一会给我免单,当然,有鸽子捡就最好了。” 根宝这字实在是惨不忍睹,让他看了都忍不住有点手痒了。 “你?”根宝狐疑,不过很快就应了下来,想着怎么也比他写的好吧,“那你写吧,我去给你下面条。”说着干脆离开去后厨。 至于写得好免单,开玩笑,我根宝可是想着白票的。 “好咧,多下点,肚子现在饿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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