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兄弟 (第1/2页)
“呜呜呜……” 当太阳渐渐下山,山谷里已经一片狼藉。 什么野鸡、野兔甚至野猪,都在一阵哀鸣当中死去。 最后死的是野猪。 野猪毕竟皮糙rou厚,能承受住最多三滴不死之血。 但不管是一滴还是两滴亦或是三滴,野猪都会蜕变成为怪物。 区别只是量越多,脱变成怪物后,野猪能坚持的时间就越短。 如果量太少,那野猪基本上不会有任何反应。 一滴差不多就是临界点,至少都得有一滴不死之血,野猪才会有反应,才能蜕变。 但就算是一滴不死之血,野猪坚持时间长一点,最终还是会爆体而亡。 整整一天的时间,谭千阳都在对不死之血进行研究。 各种数据也都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成果当然有,甚至,成果还相当大。 “不死之血内,应该蕴含着某种可怕的能量。” “这种能量能够野猪或者人蜕变成怪物,这种怪物力大无穷,浑身无比坚韧,甚至还有某些神异的能力,但一般野兽的身躯或者人的身躯,无法承受这种能量。” “所以,牛大三人想到了用人的血液来中和不死之血?思路是对的,但太极端了,人的血液能中和不死之血,那么野兽的血液应该也能中和!” 谭千阳最终还是回到了“中和”这个思路上来。 思路是正确的,但其实用人和用野兽的鲜血,没什么区别。 “不死之血的确很强大,但只要取出不死之血,那么野兽的蜕变迅速就会结束,如果取的足够早,那野兽甚至还能活下来!” 这是谭千阳实验的第二个成果。 他真想每天都在这里做实验。 只可惜,今天的时间已经到了。 他必须得下山回安阳县城了。 否则的话,谭府的人一定会发动人手来找他,到时候知道他进了卧牛山,那可就麻烦了。 “罗宝,天色已晚,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先下山,三天后再来。” 谭千阳对罗宝说道。 “对了,这些野兽的尸体都尽量火化,毕竟都被不死之血侵蚀过,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谭千阳又叮嘱道。 为了以防万一,但凡被不死之血侵蚀过的野兽尸体,都必须火花,烧成灰,以免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我知道了。” 罗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好,三天后见!” 谭千阳交代了一番,就迅速下山,找到了绿柳,乘坐马车慢慢悠悠的返回了安阳县城。 回到城内,天还没有彻底黑下来,只是傍晚时分。 谭千阳正要回到谭府。 忽然,一名身高体壮,脸蛋胖嘟嘟的丫鬟拦住了谭千阳的马车。 “谭少爷。” 丫鬟朝着马车喊道。 看来,她早就知道谭千阳在马车里。 “嗯?你找我?” 谭千阳掀开了车帘,看到着胖胖脸丫鬟时,脸上还充满了疑惑的表情。 他的记忆中,似乎没有这个丫鬟的印象。 “谭少爷,我是替我家小姐送信的。” “信?” 谭千阳看了一眼丫鬟手中的信封,有些迟疑的问道:“你家小姐是哪位?” “我家小姐是阮家千金。” “阮家?” 谭千阳脸色微微一变。 阮家只有一个大小姐,那就是阮秀秀! 三天前,母亲谭李氏还和谭千阳提到过阮秀秀,只是,谭千阳早就忘了这茬。 没想到,阮秀秀居然追到了谭府? 看着阮家丫鬟就在身前,还拿着阮秀秀的信,接还是不接? 谭千阳有心不接,但这终究会失了体面。 罢了,看看阮秀秀到底说了些什么? 于是,谭千阳接过了信,并且打开信封。 信封很精致,甚至信封上似乎还撒了某些香粉,让人一闻感觉神清气爽。 阮秀秀的字一点也不像其人,反而非常娟秀、灵动,都说字如其人,如果真看到字,恐怕就满脑子幻想了。 可是,谭千阳早就见过了阮秀秀,实在是连一点幻想都没有。 信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让谭千阳去风雅居坐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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