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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锅底灰 (第1/2页)
还好清风不吝啬,吹拂而过,两人面色都好转了些。 “怎么?你以前也抢过无问楼的?” 季梧桐双臂勉强恢复了些知觉,但依旧酸麻的厉害。 “没抢过,无问楼都是硬茬子!” 江淮春摇摇头,看树下的红衣少年已经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 “为什么是我?” 远处两人已经逃的不见踪影,只剩下他们二人留在这桃林里。 “万朗城的无问楼,内门一共也就二十二人。但这二十二人,全部都是仙差级。特别是那肥头大耳的金算盘,听说已经是仙差级里最高的攀天境。” 江淮春说着,将手边的短刀收回刀鞘。两人都已经无力再战,要刀无用。 金算盘,这还是季梧桐第一次听到张善友的别号。 “所以我才是最软的那个柿子.....”季梧桐自嘲,这身红色锦秀长袍并不能为自己带来庇护。退去这红袍,自己还是那个穷乡僻野来的小仙童。 锦衣华服裹的住一个人皮囊,却裹不住一个人强弱。 “你以杀人抢劫为生?” 刚才打斗中还未顾得上仔细瞧瞧,季梧桐看向身着灰色短袍的江淮春,上面的补丁清晰可见,这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 此前他一直觉得薛平山那种人才是亡命徒,在山野中和妖兽山精以命相搏。 再看看自己手上的伤口。炎狼祸斗也好,柳精也罢,自己未伤分毫。却在这繁华富贵的万朗城边上险些丧命,这江淮春才是真正的亡命徒。 毕竟和人斗,才是这世上最危险的事儿。 “不不不,我只抢劫,不杀人。” 江淮春摇摇头,又将自己的短刀拔出鞘来,手指在上面轻轻滑动。刚才天色太黑,季梧桐这时才瞧见,那短刀还未开刃。 用江淮春的话讲,在这万朗城中,他们是最底层的人。既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店铺良田,有的只是自己。 趁着黑夜,挑几个普通人打劫。或者运气好能遇到季梧桐这样的小仙童,也能劫些低级仙草用来换钱。 “还有别的挣钱的路子吗?” 季梧桐沉思了半刻,他现在同样也需要钱,但偷抢这事他是干不出来的。 “有!但比抢劫危险!”江淮春脱口而出。季梧桐难以想象,比抢劫还危险的事什么。 月明星稀,万朗城南城门已经没有了白天的热闹,寥寥几个路人往城内去,季梧桐并没有去那田地里的茅草屋,而是和江淮春一道回城。 江淮春是个住在万朗城内的孤儿,平日里打交道的也都是些穷困人家,或者是一群泼皮懒汉。 更别提正统仙门了,就连无问楼这种散修门派,江淮春平日里也很难打上交道。 本想今日抢了季梧桐拿箭换钱,却没想到这一场不打不相识让他认识了无问楼内门的人,索性邀请季梧桐回家里去住。 见缝插针,逢源必追。这是江淮春这样的孤儿从小就学会的,像他这样的人,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飞黄腾达的机会,哪怕机会如同大海中的麦芒一样渺小。 “话说你若是抢了我,不怕无问楼的追责?”季梧桐跟着江淮春在一条条小巷子内穿梭。 “正统仙门会,但无问楼不会!只要不杀无问楼的人即可!”江淮春的语气里透着一股子肯定。 待江淮春缓缓道来。原来是无问楼有三不追的原则:不追穷苦,不追世家,不追朝堂。 随着两人一路往北边去,路边的亭台楼阁渐行减少,一间间简陋甚至破败的房屋出现在季梧桐面前,怎么也没想到,这万朗城中还有这幅景象。 江淮春带着季梧桐来到一处院前,这院子连围墙都没有,一排栅栏围着一件简陋的土房,这就是江淮春的住处。 进到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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