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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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二) (第2/3页)

易传》有释解,《子夏传》应在《易传》没有尊奉为《易经》内容之前(西汉前期)产生的。不过《子夏传》已佚失,现在所传的《子夏易传》是唐时的另一伪作。

    第二对所谓《乾》卦第一爻辞的注释,首先引用唐人崔觐的注释。

    而唐代崔觐的说法,无疑是以“象数”及筮占,又加杂着文辞义理去注释的。

    如:“九者,老阳之数,动之所占,故阳称焉。”

    这里的“九”就是属“象数”易学里的“数”,九本是今本《周易·乾》里排初爻的爻题称法,而在卜筮术的早期八卦取象筮法上把九与六分为阴阳属象上老阳与少阴之说,后《周易》被篡改为算卦格式文本,则用六·九之数做为每卦所谓卜筮辞的爻题之称。

    由此理解这句“九者,老阳之数,动之所占,故阳称焉”的所谓对乾卦第一爻辞的注释来历。这句说法就是典型的“易数易学”内容,并且用占筮(算卦)术的说法来对“爻题”的注释,但又不能说这注释的不能,确实今本《周易》是为了用于算卦才被篡改成的卦爻格式,但对今本《周易》的学术,应追根溯源,研究其真实的历史,今本《周易》一书的文字内容如何与算卦的卦爻格式而不相融,这种形成巨大的反差,况且从文辞上根本看不出是用于算卦用的卦辞,而所谓的每卦统篇都是有中心有思想的文章,要究明其因,恢复《周易》的本来面目,而不能一错再错,以讹传讹。以“象数”去注释《周易》文辞内容就是以讹传讹。

    而接着的“潜,隐也。龙下隐地,潜德不彰,是以君子韬光待时,未成其行。故曰“勿用””,则是对所谓的爻辞(文字)内容的注释了,即注释出一番君子处事的道理。这就是我们给命名的“象数理”释法,既以“象数”,又从文辞义理上去注释今本《周易》里的卦爻辞。

    对此句爻辞的注释,编者又引用了《子夏传》里的说法,即“龙,所以象阳也”,这说法只用象而却没有“数”,不同于唐代崔觐的说法,这里只用《乾》卦里八卦阴阳(乾为天、为阳)取象去注释出现的龙字。同理用阴阳取象去注释《周易》里文辞一样是错误的,原创《周易》一书内容既不是按八卦取象填写的文辞,其内容也又涉及阴阳之说。

    接下还引用另外三家的注释。

    其一是引用马融(79年-166年,东汉后期经学家。郑玄是其门徒)的注释。马融对所谓这一爻辞的四字,只对“替龙”两字的注释。

    看马融说的“物莫大于龙,故借龙以喻天之阳气也。初九,建子之月。阳气始动于黄泉,既未萌芽,犹是潜伏,故曰潜龙也”。能明白对这一爻辞的注释意思吗?这里出现的“阳气、建子之月”说法就是用西汉产生的本是占验(占筮上的应验之象)筮术上的东西,如卦气、阴阳五行、纳甲、月建等,到东汉后期却用于对今本《周易》的注释上,即“象数易学”的产生。既然用“象数”去注释“替龙”二字,可引出的道理是“阳气始动于黄泉,既未萌芽,犹是潜伏,故曰潜龙”,这又是说明什么呢?是去解释认为的真龙就是这种情况吗?从引中的道理上不如崔觐的那番君子之道理。但总之对“潜龙”这句话的注释,与在原创《周易·乾》里内容含义是个风马牛不相及。这种以“象数”去注释《周易》里的文辞,只能偏离《周易》内容的本义,让人不能不对《周易》越来越看不懂,而更加的以为神秘。

    其二是引用南朝齐人沈驎士的注释,即“称龙者,假象也。天地之气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龙之为物,能飞能潜,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潜伏,故言勿用”。沈驎士对这一所谓的爻辞进行的注释,按“潜龙勿用”在原创《周易·乾》文里的本义基本是相符合,《乾》文就是作者借龙而喻君子为政处事的道理。而原创《周易》本是文章格式,根本没有用六·九数字来做什么爻辞,然沈驎士把篡改为数字卦爻式《周易》当真理,其能把“初九”当成“既尚潜伏”

    这种属错误的“象数”去注释《周易》一书里的文字含义呢?沈驎士的注释同理是“象理”结合(即象数与义理)。

    其三是引用东晋干宝对这句爻辞的注释。即“干宝曰:位始,故称初。阳重,故称九。阳在初九,十一月之时,自复来也。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阳处三泉之下,圣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里之爻也。虽有圣明之德,未被时用,故曰勿用”。

    这干宝的注释是典型的汉代“象数”注释法。先是从“象数”说里的爻位(位始,故称初)说起,再到阴阳爻数、月建、纳甲等来注释“初九,替龙勿用”,又通过对所谓文王羑里作爻辞的讹说,而引申到“勿用”二字的这种胡诌八扯上。若不懂“象数”是何,焉能知道这乱七八糟说的什么吗?即使懂得象数之说,这种以“象数”去注释《周易》文辞,也无助于对《周易》文辞之意的正确理解。

    第三对今本《周易·乾》卦第二爻辞“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的引用注释,此条共引用了三家的注释。

    一是引用三国时期魏国王弼的一条注释,即“王弼曰: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王弼是三国时期魏国人,“易学”著作是《周易注》,即对《周易》和属《易传》文里的《彖》、《象》(大小象)、《文言》进行了注解,而对有卜筮说法的《系辞传》和带卦字的《说卦》、《序卦》、《杂卦》不与注释,被易学史上认为是“义理派”开创者。实际王弼继承遵循了他所注释的属《易传》里那些内容注释方法而已,并不是易学上“义理”的开创者。但王弼的《周易注》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唐时孔颖达奉旨编辑《周易注疏》为官方科举上五经之一的教科书,就是采用王弼《周易注》为蓝本的内容之一。

    通过王弼对这一爻辞的注释,却与重象数注释法不同,虽多从今本《周易》文辞上注重文字意的注释,但也没有完全抛弃属“象数”上的东西,如此处的“虽非君位”和那些数字说法,都属于“象数”里的数位爻题内容。王弼本身面对的是部卦爻格式的文本《周易》,也不可能摆脱属“象数”之说的东西。但王弼却是重义理而轻象数而注释今本《周易》者,无疑是可贵的。当然王弼重义理而注释今本《周易》,依然是按照卦爻格式而把《周易》注释的支离玻碎,并遵循《易传》里的《彖》、《象》注释法而注释,是最早以《经》(《易经》里的内容)解《经》(《易经》里的今本《周易》)范式,其注释之意也并不符合原创《周易》本义,这一点要明确。

    二是引用东汉末期郑玄的注释,即“二于三才为地道,地上即田,故称“田”也。”郑玄的注释依然采用的是“象数”注释,但这说法对“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是何意,是无异于任何帮助的。这犹如胡诌八扯的说法,如何从“二、三、地道”,到“地上即田,故称田也”这说法呢?地上不但有田,还有山与河呢?这种注释显然是牵强附会。

    三还是引用东晋干宝的注释,即“阳在九二,十二月之时,自临来也。二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阳气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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