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群侠之我在古代是团宠_偷鸡不成蚀把米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1/2页)

    云舒有些累,但是并没有回去,而是直接去了云霄宫,这个点正是时候,轻盈的身姿穿梭在院墙房顶,以最快的速度进了云霄宫,这个时候就连云霄宫的护卫也有些困顿,

    云舒才能轻易的进入云霄宫住的地方,根据老头给的地图找到云霄宫宫主住的地方,从窗户翻了进去,屋内睡着的中年男子立即惊醒,翻身穿好衣服,拿起宝剑做好防御姿势,

    云舒走到床边,“宫主不用着急,“用手里的一片小叶子使用内力打在床上妇女的睡xue,陆誉皱眉表示不悦,但是没有说什么,云舒见他没反对,缓缓开口,

    “小女子此次前来,只是兑换信物,“

    陆誉眯着眸子看着她,:“什么信物老夫从来没承诺过别人什么事,何来什么信物,“

    语气肯定,云舒皱眉,难道这老家伙不认账可大师父和师父信里不是说这人正直不过嘛难道他们看走眼了“怎么,陆宫主不认账,当初青冥谷谷主云无涯救的不是你陆誉“

    云舒掏出信物,晃了晃,

    陆誉听到是云无涯后,又见到确实是自己给的信物,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虽然当初救自己被很多人知道,但是信物可就两人知道,便问了一句,:“你是谁“

    云舒松了口气,好在只是试探,:“青冥谷弟子排行十二,云舒,见过宫主,“

    陆誉打量着这小丫头,笑了笑,:“你就是他收的最后一个弟子,为何大半夜来“

    云舒...“不想被太多人关注,“

    “你想换什么“

    云舒见状,又掏出一块令牌,这是白乔大师傅的信物,陆誉见状,心里诧异,这丫头哪儿来自己两个唯一的信物啊,这是多大的事,需要用两件信物换,

    云舒看着令牌,:“这是我大师父白乔的信物,“

    陆誉点头,“什么大事需要你动用两个信物“

    云舒没有藏着掖着,:“武林大会的选举,我需要宫主这一票,“

    陆誉皱眉,:“你想我云霄宫故意输“

    云舒摇头,:“比试正常即可,如果到时候云霄宫败下而我刚好赢了,宫主将这一票投给沧州门即可,“

    陆誉:“为什么是沧州门“

    “因为我就在沧州门,到时候我会跟我大师父一起来,武功比试出全力,到时候云霄宫胜出我也会投给宫主,“更何况云霄宫出了个探花郎,天家可不会允许这武林盟主跟朝廷有过多牵扯,

    陆誉始终不解,没有立马答应,看着他纠结,没有再多说什么,:“晚辈告辞,宫主考虑考虑,不过我能给宫主保证的是一定不会为非作歹,“

    陆誉其实担心的不是这件事,而是另一件棘手的事,开口留住云舒“盟主令在五年前被偷了,当时云霄宫出现叛徒,就在那时被偷了,这几年来我一直四处寻找,可是又不敢闹出太大动静,现在很多门派都知道,到时候没有盟主令怕是很难让人信服,而且听说之前在神明教手里,但是神明教易主了,又不知道去哪儿了,“

    云舒见他将这些都说了,:“盟主令这件事我大师父一直在找,前两天听说在玉龙出现,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找到,这件事您不用担心,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陆誉没有再说话,虽然是武林盟主但是还不是天家底下的一个下属,帮他约束江湖侠客而已,只是如今晏儿即将入朝当官,这武林盟主之位必让不可,

    云舒看着他,“如果到时候我赢了,前辈履行承诺投我一票即可,盟主令的事情前辈也无需担心,晚辈先告辞,“云舒说完就跳窗走了,一路上躲着府里的家丁和侍卫,硬是绕了大半天,最后听说主院召集才得以脱身,

    自己轻功那么好都不容易走,想必是老宫主故意将人支开的吧!云舒出了云霄宫就绕开暗哨回了客栈,一点动静都没有闹出来,换了衣服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白乔几人都知道云舒昨晚干嘛去了,没有叫她吃饭,任由她睡,曹元卿有些担心,一直问怎么了,怎么了,最后还端着早膳去敲门,云舒迷迷糊糊听见是曹元卿的声音,原本想发火的,忍了下来,露馅了就不好了,“昨晚运功太晚,现在很困,不吃,不要打扰我,“

    曹元卿听着她的声音也听出来确实很疲倦,便没有打扰,然后跟白乔几人说了一声,说是要去看看漕帮的人,

    白乔几人巴不得他早点走,自然乐呵呵的送走了,周娘直言,:“曹公子既然要去,就直接搬过去吧,我们这儿实在是住不开了,“

    曹元卿知道情况,并没有推拒,收拾好东西就去了漕帮落脚点,周娘松了一口气,“终于送走了,这几天不管怎么暗示,他就跟没听懂一样,真是麻烦,“

    黄武在一旁宽慰道,:“算了,跟他计较什么,人家又不是没付钱,“

    周娘冷哼了一声便去了柜台,打着算盘,看着账本,摆明了不想跟黄武搭话,要说这两人啊,这情路可真是坎坷,

    周娘是一个平凡家的姑娘,而黄武从小是个乞丐,周娘很善良,恰好经常遇见黄武乞讨,就每每都会给他一个硬馍,又或者野菜窝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