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霸王合同 (第1/2页)
签约站短来得这么快,完全在顾城的预料之中。 《诛仙》作为仙侠小说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开局看似平淡,但细读就会发现细节王炸,编辑慧眼识珠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顾城顺着链接点开签约合同。 看完条款直接就恶心了。 这哪里是什么签约合同,分明是霸权条款! 第一条,合同签订后作品将所有版权授权给乐文,直至作者死后30年! 瓦特? 你辛苦生出的孩子,居然在你死后三十年才属于你? 第二条,合同里白纸黑字的写了,作者和平台之间是聘请关系! 虽然乐文聘请了作者,但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乙方不享受节假日补贴以及五险一金之类的法定待遇! 第三条,乐文随时可以以作品不符合网站要求为由终止合约,提前完本或是委托枪手续写作品。 意思是平台可以干涉作品的剧情走向,作者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创作。 第四条合同还规定新作品的优先权,以巨额的违约金和赔偿,迫使作者只能继续在乐文上发表作品。 …… 顾城看吐了! “这平台的吃相也太难看了!” 签下这份合同,顾城直接从写手变枪手,等于在给平台打工! 抄写《诛仙》,顾城指望的可不是订阅和稿费,而是小说背后巨大的ip价值! 《诛仙》并不是传统的修真打怪升级,小说里的配角非常细腻,每个角色都有血有rou,有立场,有独立人格。 前世《诛仙》未完结时,就把游戏改编权卖给了完美世界。 随后就掀起了“全民诛仙”的浪潮,一直到顾城出事,各种诛仙游戏依旧在开发之中。 《诛仙》可以说是网络小说改编游戏最成功的案例,没有之一! 除此外,这部小说还被改编成了漫画以及影视剧! 潜能如此巨大的IP作品,顾城不可能将版权拱手相让! 再说版权本就该是作者的,一纸合同就把作者的权利给完全剥夺了!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 果然资本就是吸血鬼! 顾城皱眉,“不行,我要问问责编,看版权还可不可以再协商。” 他根据站短留下的联系方式,加了责编的qq。 天地刚好在线,直接秒回通过。 “你好!” “天地责编您好,我是过签新人士成,想咨询一下签约合同!” 顾城还发了个手捧瓜子孝敬责编的表情包。 相较于他的谦逊,天地的态度明显有些高冷。 “问吧!” 看出责编态度冷淡,顾城直入主题。 “天地大大,小说签约后,所有版权就都归平台打理了吗?” “合同上是这样规定没错!”天地回复道。 顾城皱眉,“可是这合同期限未免也太长了吧?死后三十年,不就等于作者没有任何版权自主权吗?” 天地:“平台所有签约作者,都是签订一样的合约。你要是觉得版权期限太长,可以考虑一下平台B版的授权合约!” 顾城沉默。 所谓的B版授权协议坑点更多。 基本合约条款跟A版一样,不同的是版权授权改成作品完本后20年,平台可以提供资源推荐,但不保证一定会提供。 言下之意就是,有没有推荐,还得等乐文施舍! 顾城其实也知道。 想要享受平台的流量,那么部分版权肯定是要授权出去的,比如电子版权,不然平台不可能帮忙推广。 但是核心的动漫、游戏以及影视等核心版权,他还是想牢牢握在手里。 顾城沉吟一下,不死心的追问。 “天地大大,难道版权就没有协商的余地吗?比如作者保留游戏,影视改编权之类的。” “大神合约可以协商版权,只针对大神白金开放,新人没有这个资格!”天地回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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