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张三:野外快饿死了,抓个熊猫烤着吃犯法吗? (第2/2页)
,熊猫说我只咬一口[歪嘴]” “问题一你都快饿死了,你怎么干的过兵神的坐骑? 问题二就算你不饿你没枪没武器的情况下确定自己能干的过熊猫吗? 问题三你去哪里找野生熊猫(ー_ー)!!” “楼上为杠而杠不可取罗律师强调的是人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去利用任何野生动物的意思。” “法律题有可能是虚构的没必要找现实逻辑,数学题还一边放水一边蓄水呢。” “.. ▂▄▄▓▄▄▂ ◢◤█████▄▄▄▄◢◤ █张三专用逃跑机[doge]█……╬ ◥██████◤ ══╩══╩══!” …… “大熊猫是保护动物,如果吃了的话肯定会犯罪吧?而且还是烤着吃……”萌冰在采访现场感觉都有些绷不住了。 “但是在张三快要饿死的情况之下,做出这样的行为应该情有可原吧!” 罗凯给了这小姑娘一個点赞的眼神:“没错,这就是我正要说的,在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做紧急避险。
就是说当人面对大自然突如其来的危险,濒临死亡的时候,可以抛除一般的顾虑以自身生存为第一要义!” “把熊猫烤着吃,平时的时候这样做肯定是犯法,但是当人命关天的时候,就可以以紧急避险来阻却掉违法犯罪事实,最终无罪。” “当然张三要在事后证明自己确实是不吃这只熊猫就得饿死的,紧迫情况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才行。” “我说的这个段子……咳咳咳,我说的这个例子就是让大家知道,我们人的生命是最珍贵的,是最宝贵的!” “熊猫是什么呀?熊猫是畜生,那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啊?熊猫是宝,那我们是什么?我们是人,我们是无价之宝! 人永远高于动物,张三20天没吃饭了,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 当然可以吃,烧着吃,烤着吃都可以,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一天吃一只! 客观上张三的行为的确符合故意杀害珍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可以用张三濒临饿死紧急避险来阻却!” “连熊猫都没我们人类命贵,所以大家知道了吧,伱们究竟有多珍贵!” 罗凯说完之后。 旁边的萌冰微微有些卡壳! 这段子讲的真是。 绝了! 生动有趣的同时还能够普法。 好家伙,萌冰之前在网上就知道罗律师被人们称为法外狂徒张三。 这下子总算是明白这绰号是怎么来的了。 很强! 很秀。 过于优秀。 嘶! “野生保护动物是很稀少的,大家要保护,咳咳咳,当然罗律师刚才讲的是段子,大家切勿当真。” 萌冰感觉自己的思维得到了极大的飞跃。 原来普法还可以这么有趣? 原来讲段子还可以这么吸引人? 原来法外狂徒张三是这么来的! 无限复活之后,以身试法,触犯罗律师嘴中的各种不同的罪行。 就很强。 罗凯似乎想到什么似的开口继续说:“说到这一个野生动物我就想到有一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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