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之路前传:白银之翼_Chap 76:Camouflage(伪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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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 76:Camouflage(伪装 (第3/5页)

住那些人色迷迷的目光,问是不是每个弥利耶都有她这般的姿容。

    “当初小女与我拌嘴时,也爱拿相貌大做文章。我原本就是魅者出身啊,因为个子太高指关节粗大,才改行去当了弥利耶的。”勿忘我哪怕再武腔也是个女人,女人都爱听人恭维,更何况这本就是事实。她身上有一股独特且浑厚的魅力,能摄人魂魄,男人被迷得丧失理智,很容易掉入陷坑。那种美是成熟饱满的美,与清纯亮丽截然相反,更具女人味。

    身材高挑的她,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体力更是惊人。与她rou搏如果蒙上眼,完全感觉不出这是名女性,更像是个凶残的暴徒。弥利耶的指关节又粗又硬,以往我与人搏战,仗着少年时总爱在树干上苦练,最擅以拳迎拳,那样会叫对方趾骨骨裂,瞬间丧失战斗力。在对付女兵、Krys以及迪姐时,屡试不爽。可紫眼狐狸的拳风比我更硬,就跟把榔头似的。

    她如风卷残云般一口气扫光桌上全部菜盆时,我才刚吃了半只龙虾。见状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唤来侍者重新叫了一桌,然后转去盥洗室洗漱一番,支着下巴开始学起窈窕淑女来。

    勿忘我最具特色之处,就是能随时切换口吻,前一秒还在小鸟依人,下一秒就会破口谩骂。你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也不会知道她接着会作出什么举动。正在我专心致志为生蚝涂芥末时,猛地被她抱住胳臂,贼婆娘忽然眼睛一红,扑倒在我怀里,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涂满血腥,早已变得六亲不认,崇尚当个母畜生。结果化为半妖后,我却发现自己的本质,竟然是个比谁都软弱都孤单无助的可怜虫哪。”

    这股气力差点将我扑翻在地,猝不及防的嚎哭令吃客们纷纷侧目,还以为我对她做了恶行。我让她稍稍注意些自己形象,放屁也就算了,这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哇哇大哭那么高声,万一有些耳尖之人听在心里,没准就会闹出事来。

    “你说的有理,不如将他们全杀了,那样也省去许多麻烦。”她将手暗暗探向罩衫,打算取出破叉子挥舞。我忙向众人陪笑,说她这是喝醉了,没什么可看的。贼婆娘这才缓和下来,道:“我最讨厌别人来为我拿主意,没大没小的,再有下一次,我绝不会开玩笑了!”

    “是,我思虑欠妥,望你见谅。”我直直站起,双手贴裤缝,毕恭毕敬地回答。

    勿忘我不久之后喝得酩酊大醉,一会儿发出浪笑一会儿伏案痛哭,好在这出闹剧没持续多久,人家要歇业了。由这里去夏洛特,我此前绿城大战时已走过一回,哪怕闭着眼也能找到派恩维尔在哪,自然与她换了个座,让紫眼狐狸稳稳当当靠在肩头打盹,重新驶上高速段。

    “这点小酒怎能灌得醉呢?我喝白兰地就跟喝自来水似的,”她窃窃发笑,脸上浮着红晕,好似初春三月天的桃花那么娇艳。见我不时偷眼瞟她,勿忘我抱住我的脸,深情付之一吻,躺回副驾驶,指着自己胸脯道:“在我心灵深处,其实居住着一个拳王那样的猛男。”

    “诶,你是指对人的占有欲,或者侵略如火的精神么?”我点起一支烟,问。

    “不,我想谈谈我自己,总憋在心里,却无人倾诉,即便倾诉也没人能懂,真的很痛苦。”

    勿忘我何时降临人世,出生地又在哪,她认为无关紧要,并说问女人太多私密是不知礼数,全部忽略了过去。我大致知道她是在某个寒冷的北方长大,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手艺人,在老家一带她十分出名,因为身边所有男性,同学、老师、校工甚至是隔壁邻居,都对她投以异样的目光。在那种环境里,她享受着被人瞩目,开始逐渐变得放荡,从不拿这些当回事。

    十五岁那年,她父母因受不了小城的流言蜚语,打算搬离老家,往南部诸州去接受一笔遗产开店。在动身前,一家人先出门做了趟长途旅行,打算以此好好调整心情,争取以全新面貌重新开始生活。然而在途径某个小站时,勿忘我无端跳下了火车,就此人间蒸发。

    “这是曾经的我,比起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还青涩呢。”她丛怀中掏出只破皮夹,里头有张边缘模糊的相片,上面的人脸还没长开,戴着牙套并架着付眼镜,显得既土气又无聊,与现在的明艳形象云泥之差。她无限怀念地望着夜空,说:“我来自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对我很关爱。但我不喜欢那里,不愿去另一个更狭隘的小城,它们都太小了,容不下我的雄心勃勃,我需要更大的天空翱翔。那一天,我感到火车的咆哮声是那么可怕,所以我逃跑了。”

    勿忘我下火车时,怀里揣着从五岁起积攒下来的二百七十块,开始了漫步人生路。她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会立即寄明信片,并附上自己的近照给家人,让他们安心别去报警,并说自己虽然是他们生养的,但她更属于这个世界,往后她发了大财才会回去看看他们。

    但一个半大女孩要怎么去实现理想呢?她给自己定下目标,做一次环绕全国的长途旅行,看看最后能否凭着这些钱重新回到小站。于是她搭上了列车,叱咤在眼花缭乱的各大都市中。

    “她们当时都管我叫闯王呢,你无法想象那会是多么有趣。在旅途中,我认识了许多人,有牧师有书商还有同样离家出走的少女,到了北加州时,我不仅没花费一分钱,而且身上还多出了好几百块。”每个人都爱谈论往事,她与常人一样充满了眷恋,合起了双眼道:“因为我从开始就给自己这么定位,所以不论在哪都没有陌生感,感觉来了就拖个人去旅店,不仅身心快乐还能挣钱,这种事在我老家本就是常态。你是不是觉得很荒yin,好戏还在后头呢。”

    终于有一天,她在列车上遇见了自己的初恋,那是一个叫肯尼的富家子。俩人如前世分离的恋人般一见钟情,很快打得火热。小哥在某地念大学,俩人在外租房同居在一处。她感觉自己该收心了,并决心为他生儿育女。哪知却在某一晚,住所来了他的四个同学,她被灌醉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勃然大怒的她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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