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窝囊啊,被赶出自己的家 (第2/2页)
br> 他不服气说道:“你为什么不问他们要土地使用证,偏偏问我要,他们不也说房子是他们的吗,你让他们拿出来啊。” 朱永志却说:“你住在这里,我不问你问谁?你给我看了我才知道这是不是你的房子,才能帮你解决问题。” “我......”罗全支支吾吾,“我去找找。” 说着他就跑进了屋。 于川一家看着他冷笑,他能找到才怪。 罗全离开,朱永志又转头看向老妇人,问道:“老大姐,你们是什么时候搬来这里的?” 老妇人有些慌。 “我们,我们。” 她还没想到怎么回答,罗全却去而复返,“我忘了放哪里了。” 他一回来,老妇人立马不说了。 朱永志皱眉看着他,问道:“是忘了放哪里了,还是根本就没有。” 他的言语逐渐转厉,“我给你说,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是要坐牢的。如果这房子不是你的,你现在取得房子主人的谅解还来得及,不然等他们拿出证据,你后悔都来不及。” 作为一个从业二十来年的老民警,虽然没有办过什么大案,但是基本的判断还是有的。
凭着经验,朱永志已经能判断出房子是谁的了。 但凡是要讲证据,在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房子所有人是谁的情况下,他也只能发出警告。 他的话让罗全有些慌了,声色内荏喊道:“你,你别吓唬我,房子本来就是我的,有本事你叫他们证明房子是他们的啊。” “你凭什么偏袒他们?” 朱永志沉着脸道:“我没有偏袒谁,我只是在向你陈述事实,如果你一直这样,只会毁了自己的下半辈子。”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不追究,他们也不会立案。 所以说起来,朱永志还是在帮他,让他不要惹怒了于川一家,不然到时候于川一家不谅解,那他们就只有依法办事了。 很多人是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等判下来之后又后悔莫及。 不过话又说回来,像占用房子这种事,要是被告方不主动承认占了多久,那取证难度也很大。 毕竟,原告一方要证明对方占自己房屋时长,官方才能判罚! 罗全不听劝,朱永志现在拿他也没有办法,他问于高海:“土地使用证你们有吧?” “有,但是在北昌市家里。”于高海已经猜到朱永志要说什么了,他有些无语。 果然,朱永志马上说道:“这里已经搬迁很久了,周围也没有人能证明这房子是你们的,所以现在你们只有拿出证据才行。去把土地使用证拿来吧。” 于高海气道:“这么远,不拿行不行?” “肯定不行,如果你们两方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我们也没法进行下一步。” 事实就是这么让人无奈,利益被损害一方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首先得证明东西是自己的! 这一来一回得七八个小时,可不是一点点路,遭罪啊。 不过事情肯定不能这么算了。 于川当即说道:“我回去拿吧。” 如果说一开始对方就服软离开,他们还真不会把对方怎么样,虽然心里面气,但也没往让对方坐牢那方面想。 但对方的态度令人恶心,彻底激怒了于川。 真当他们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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