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朝代_第五十一章法家~韩子韩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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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法家~韩子韩非 (第1/2页)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贵族,战国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门师兄。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人性自私论,他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其中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子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

    韩非子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改革图治,变法图强。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韩非子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

    韩非子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郑韩故城遗址),是韩国贵族。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他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韩非子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但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于是李斯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始皇帝,被拒绝。后来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韩非已经死了。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风格。

    韩非子著书之余时常登临的孤愤台犹存,位临棠溪岸边,原是一处高地,松柏银杏苍苍。之后,孤愤台渐渐之低小,乡民们平素叫“孤坟摊儿”,考古和被盗均未发现萌基,专家考证应为“孤愤”台,正好符合韩非“驱车劝谏韩王不用”而闭门著书的历史事实。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从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韩非死于秦国,终年47岁,有记载说,韩非尸体运回韩国,葬在故土,即孤坟摊处,另说葬九女山古墓群。

    他出身于韩国贵族,曾多次上书韩王,力主变法图强,都未被采用,于是写下《孤愤》、《五蠹》等文章。秦王嬴政看到文章后大为赞赏,便发兵攻韩,使韩王送韩非入秦。但由于李斯等人从中作梗,韩非并没有受到重用。后来又由于李斯、姚贾的陷害而入狱,最终被毒死在狱中。韩非子的思想集中体现在《韩非子》一书中。在政治上,他主张“法治”,并提出了一套“法、术、势”相结合的封建君主统治术,为封建中央集权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历史观上,他认为历史是发展的,人们应该按照现实的要求进行变革。他发展了荀子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否定天命鬼神,崇尚人力。这些思想为秦代统治者所实行,并对后代的封建统治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解析人性一种本质。

    在生命中,生存中自然存在的一种天性,不可磨灭的一种天性。

    也诠释了一种本能,趋利避害,更赤裸裸地说出了一切关系都是都是双方计较利益的买卖关系,虽说有些片面,但是却指出了人性确实存在的一种本质,一种现象。

    据史料可考,韩非子的故土在西平县出山棠溪北岸的韩堂村。韩堂村建有韩家祠堂,而后迁至出山镇西南,韩堂村留名至今。韩祠为韩家宗祠,何代修筑无考,但每年春节韩姓子孙敬奉韩家宗祖一直延续,韩祠历代修复,破损于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礼堂,有“思辨”碑石一块,村人说曾盖在西街井口,后无下落。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诸子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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