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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剑之都 (第1/2页)
长安依旧繁华如初,大街小巷人山人海,车水马龙。暗闻歌吹声,知是长安路。 届时的长安是整个人界最繁华的古城之一。一行人一路走来,见过许多繁华建筑宏大的古城,唯一不好的就是那硕高的城墙,无一不是如此。 这些古城原本应该是没有城墙的,但是养着羊就会害怕狼的袭击,所以羊群失去了自由。 长安城是开放的,进出自由,同时也是残忍的。里外不同天,像中秋的郧阳城那般,一面黑暗,一面光明。如今这长安城内灯火通明,酒rou茶香,城外路有冻死骨。 恐怕除了莫愁之外,其余四人都为之感叹,世事不公。 “凭什么要以剑为尊?”陈曦冷笑道。“就因为世人尊称他为剑界泰斗?难道不修剑的人都不该活在这世上吗?” 人人皆有此意,只是恨出身不同,生在了秦岭,自然民生问题做的很差。像那个路过的小村庄就已经算好的了,有个体力强劲的人为他们谋衣食,惨的就是城外的尸骸,死了也无人知晓其身份。 饭馆内,进进出出的不是腰间带剑就是背上背着一把剑,还有些看起来有钱的人腰间都会挂上一个、四个、九个不等的勋章。 这座城能在里面生活的无一不是剑修。就连小孩也从小练剑,能走路的都手上拿着把小木剑。 这样的氛围下造就了秦岭这一个剑都——长安。其坐落在长安城中央的千霖宫,只分一派,那便是剑修。其他两大世家用于应对战乱,分为了多种武器类型,也就是弓箭手、盾兵手、长枪手,剑士…… 饭馆里的他们的那一桌不再是格格不入那一桌。若是不在秦岭,随处找一家饭馆,一行人就这么带着剑入店,别人都会尊称一声抗妖义士,但是这里剑随处可见,恨不得把剑摆在桌子上来彰显自己的地位。 莫愁吵着饿了,拉着陈曦就要去买糖葫芦吃。 “女人,给我些碎银。莫愁都饿了一路了,我们先开吃的话,是不是不太好。”陈曦每每想到借钱这回事都不由想起那件事,总是有那么些不好意思开口。 好在苏子衿顾着吃饭,倒也是慷慨解囊,看都没看就甩了满满一袋银子给他。 “够了没?不够再给你些,以后用钱的事别烦我。”苏子衿埋着头大口吃着又将两块碎银放手上,展开在陈曦面前,看也没看他一眼。 “够、够……”陈曦激动的语无伦次,他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虽然他基本不会用到什么钱,但是没有钱也难行万里路。 陈曦和莫愁刚出去没多久,就来了个花花公子,一袭白袍,浑身披金挂银,比苏子衿和沈括身上加起来都多。五官端正,身型瘦高,掌中一把粉扇格外妖艳。 身后跟着几个家丁,其中两个家丁离他近些,一人手中拿剑,另一人拿着剑鞘。两人都小心翼翼的在后边跟着。 花花公子摇着扇子在各桌前走来走去,为的是彰显自己的剑术和财富。人一旦站在了一定高度,必然对这些身后之人比较藐视,想得到别人投来羡慕的眼光,自以为高高在上。 “切,在蚀剑台上有点成就瞧给他嘚瑟的,不过就是个九勋章的人,也不看看自己是谁。”离他较远的一桌上有两人,其中一人不屑的说道。 “这蚀剑台要是能和占仙会比武一样盲比,轮到他那么嘚瑟么?要不是有点关系,挑了几个弱的比,排名能上去?”另一人也愤愤不平的说道。 那一桌的邻桌一个瘦小的男子探过头来对两人说道:“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吧,今年蚀剑台比剑的规矩改了。” “真的?改了?改成什么样?”男子紧皱的眉头差点就拧在了一起,迫切的问道。 “哈哈哈!改了!改了!据说是为了公平起见,规矩改了大半。也就是一个人在台上,台下自认为有能力的人自行上来比剑,若是此人连战胜十人,且台下没有人敢上台比试,则计为胜者,授勋章一枚。同时他也可以选择在胜者那一些人中比剑,连胜七人计为胜者,授勋章三枚,以此类推,最终的胜者便是秦岭剑术第一。” 他转过身来一把抓住瘦弱男子的双臂,“真的?你说的是真的?” “大半个长安都知道了,你们不会还没有知道吧?之所以今年会有那么多剑客前来,也就是因为这个规矩的改变,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听到这,那两人举拳击打着手掌,欣喜若狂。那两人四目相对,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啊,高兴得饭都不吃了,拿上剑和包袱就走,路过花花公子之时,擦肩而过,狠狠的碰擦过去。 “你们有病啊?敢撞本大爷?”那花花公子朝两人吼道,但是转眼看见了一旁的苏子衿,他只觉此女的姿色在人界中怕是找不到第二个,穿的也是流光溢彩的,便将被撞之事抛之脑后,对苏子衿起了歹意。 他一把粉扇端来一杯酒,呈到苏子衿面前,不断挑弄着眉头说道:“这位姑娘好似天仙下凡,可否赏个脸,陪我共饮一杯?” 沈括不知为何,直直的将剑“扑腾”一声拍在桌子上,示意其离开。花花公子先是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会有这般反应,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但是他自傲,哪里惧怕沈括?闹着便要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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