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现实,从手撕恶邻开始_第三十六章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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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第1/2页)

    “就在十几天前,岳宁将南苑小区共十几位业主给起诉了。”

    “如果不是派出所民警从中调解,被岳宁起诉的业主将会有三十六个之多,那些选择接受调解的业主每个人都要付给岳宁1000元钱,作为赔偿。”

    “在这里,我想声明一点,那些业主确实违法了,这毋庸置疑。”

    “但同时我又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那些业主的违法事实都源于‘岳宁是精神病人’这个导火索,而这个导火索又恰恰是岳宁自己亲口说出来的。”

    “当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倘若有人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及专业律师资源,引诱别人违法,然后再将别人告上法庭,借机发泄私愤或谋取私利,那这又算什么呢?”

    “回到这件案子本身,我完全有理由推断岳宁有可能是趁双方发生冲突的机会,故意撒手将杯子扔下去,然后嫁祸给张大鹏。”

    “与检方的推断一样,我以上判断也都是在已有证据上进行的推断,并无实证。”

    “但如果法庭认为检方的推断是合理的,也请考虑下我的这个推断。”

    王吉庆不慌不忙,一字一句将话说完,然后向法官鞠了个躬,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不得不说,这一招确实很流氓。

    将自己的观点与检方观点在规则上进行绑定,然后彻底把水搅浑。

    因为在我国想判一个人有罪,必须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否则即便是被告自己认罪,也无法判定被告有罪,这便是无罪推定原则。

    归根到底还是那句话。

    你有证据吗?

    原本检方掌握的证据,其实已经算是证据确凿了。

    虽然就如王吉庆所说,没有实证(直接证据),但检方所掌握的间接证据也足以定张大鹏的罪了。

    法律规定,只要各个间接证据之间能够互相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且能得出唯一结论,可以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审判定罪。

    而就本案而言,想证明张大鹏在高空抛物这件事上具备“主观上的故意”,也只能通过间接证据来证明。

    这也是本案能够执行简易程序的原因所在。

    倘若张大鹏的辩护人不是王吉庆,这案子这会儿可能都已经宣判了。

    作为一个老资格的律师,王吉庆不但专业知识过硬,应对庭审的经验和技巧也是寻常律师望尘莫及的。

    他先是混淆概念,将“证据”等同于“直接证据”,然后再仿照检方的推理逻辑,利用岳宁状告南苑小区多名业主这件事,形成了一个“看起来”逻辑清楚,事实清晰的证据链。

    虽然只是“看起来”,靠这个根本没法给岳宁定罪。

    但那并不重要。

    王吉庆的目的,就是通过这个“看起来”可靠的证据链,来提醒法庭,检方提供的证据,逻辑上是无法闭环的,其推论结果也不是唯一的,还存在其他可能。

    客观上,相当于把检方的证据链给废掉了。

    就在这个时候,从开庭到现在一直没有参与法庭辩论的黄宇洋突然举手发言:“我方请求调取新证据。”

    审判人员在商量过后,表示同意调取。

    “我方要求调取的新证据是一份唇语解读报告。”黄宇洋缓慢而清晰地说道,“检方提供的视频证据,在末尾部分,我们能够清楚看到张大鹏曾在岳宁耳边说了几句话。”

    “由于录制手机以及距离等多方面原因,我们无法听清张大鹏究竟说了些什么。”

    “据我当事人当晚在派出所的口供描述,张大鹏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是的,我就是故意的!”

    “给你个小教训,长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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