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之王_第四十三章,以人为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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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以人为本 (第2/2页)

用权限之内,百姓欲买卖土地者,需得官府同意,上缴土地买卖税后方可买卖。凡我大秦子民,出生即可申请良田十亩、旱地十亩、山林十亩...。

    王明阳说完,众人在此下跪说道:大秦万年...大秦万年,我王千岁千岁千千岁...我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周浩:各位请起,有各位同心协力辅佐,大秦将万年万年万万年。明阳兄,你在组织各位官署编制我大秦军功法和爵位法,将我大秦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十级,如国公、郡公等等依次类推,各爵位有世袭爵位和降级继承之爵位。国公年奉份钱一万贯、粮食五千担,每降一级年奉减少钱一千贯、粮食五百担。不论出生,凡有功之臣民皆可取得爵位。说完,王明阳领命,坦言一月之内上交法令。

    周浩继续说道:“江山就是百姓,百姓就是江山”,无百姓拥戴,即使有万里土地,也不可为君为王。百姓富则江山稳,百姓多则国家强,以民为本则百姓拥戴。所以,新年伊始,寡人第一条政令便是“以人为本”,传寡人政令:

    第一,按照我大秦土地管理法,天下万民三年之内皆可入我大秦为我子民,人均可在我秦国之地取得良田十亩、旱地十亩、山林十亩、建房用地十亩,考虑到我大秦土地尚未开垦,特奖赏钱两贯、粮食两担作为开垦之用,凭开垦土地到各地县府领取。

    第二,土地开垦作为三内之内考核州县官吏的主要为政之道,县官每年开垦土地万亩以上者,可获爵位一等,品级提升一级,另有一亩三贯钱作为奖励属官之用;州官每年开垦土地五万亩以上者,可获爵位一等,品级提升一级,另有一亩一贯钱作为奖励属官之用。

    第三,我大秦子民,不分身份地位,士、农、工、商、学皆可招引大秦之外的百姓加入我大秦国籍,在我大秦参与工业、商业、兵事、农事、开垦等等,外来之人与我等子民一律平等,不得区别对待。凡招引一人者赏钱一贯、粮一担,招引百人以上者,除钱粮赏赐以外,令赏千百亩、旱地千亩、山林千亩;招引一千人以上者,除有钱粮、良田山林赏赐以外,可加封为郡国男爵位;招引万人以上者,除有钱粮、良田山林赏赐以外,可加封为公国男爵位,最高可加封为国伯爵位。

    第四,所招引之人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这方可赏赐,其余年龄人员按照我大秦土地管理法取得土地,招引之人若为工匠、木匠、铁匠、石匠、读书人、纺织匠者,招来之人和所找之人皆封赏加倍。

    第五,凡天下万民,不管此前所犯何罪,入我秦籍之后所犯之罪将一笔勾销,与我等平等互助,日后必须遵守我大秦法律,服从我大秦的土地法、民法、刑法、采矿管理法、税法、商业法、工业法、农法、兵役法、徭役法等全部秦国法律。

    以上五条旨意为今年主要政令,为期一年,诸位大人发挥所长,快快建功立业吧。

    臣等遵旨,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曾伟:启禀大王,臣以为张博、张帅父子率众三万余人来投,功劳无限,可按照大王此三条加以封赏。

    周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曾丞相所言极是。

    张博:大王不可,老夫父子入秦时间不长,大加封赏恐引来非议,请大王三思。

    周浩:张老伯和张帅大人不要再说了,有功必赏有罪必罚是寡人定国安邦之道。张博、张帅父子为我大秦先后提供钱一百四十万贯、粮草一百二十万担,招引百姓三万余人来投,如此大功必须重赏。传寡人旨意,加封张博为大秦安国公,世袭罔替,年丰钱万贯,粮食五千担,赏钱万贯、粮食万担、良田万亩、旱地万亩、山林万亩、建房用地万亩。加封张帅为大秦护国公,世袭罔替,年丰钱万贯,粮食五千担,赏钱万贯、粮食万担、良田万亩、旱地万亩、山林万亩、建房用地万亩。

    说完,张博、张帅下跪说道:臣等多谢大王恩典,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周浩:安国公张博、护国公张帅为我大秦朝臣楷模,望各位效仿二位国公,为我大秦再立新功。

    恭喜安国公...恭喜护国公...恭喜二位国公爷,朝臣议论纷纷。

    周浩:“大厦不倾,匪一瓦之积,黎庶之安,乃众贤之力,以人为本,是我大秦的立国之本。

    退朝,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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