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绅弄鬼_第三十四章龙珠归来(下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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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龙珠归来(下17) (第3/7页)

双形态……所谓人态和妖态的妖。所以说妖的修持是很难的,千年成精,就把大部分的精晋升杜绝了。在有智能修道前作为动物必须先活过工龄——期间必然要撞上机遇去吃掉灵草之类的。

    曾一度风靡全国,其中嗦的唐僧的几句台词,比如“人是人他妈的,妖是妖他妈的……”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其实,唐僧关于妖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妖指的是指精怪,在西方一般叫精怪,就像影视剧里的那些小东西。影片中的精怪,虽然有很多行事介乎正邪之间,但形象都还比较可爱。而中国的精怪,主要指物之精华,也就是修持水平比较高、有了点本事的东东包括动物、植物甚至桌椅板凳等日常用品,而且水平的修持全靠自己主观努力,基本上没有世袭制。也就是说,精怪一般是没有父母的。

    就拿孙悟空来举例吧,上说: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九宫八卦。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孙悟空不过是一块吸取日月之精华的石头孕育而成的,虽然有点小能耐,但说到出身,不但和金蝉长老转世根正苗红的唐僧没法比,就连他的师弟猪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将军转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高出不是一点。精怪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信仰方面最有特色的一部分,从到,它是自然崇拜的延续。古人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有魂魄的,看成活物;活物只要修持时间长了,当然会成精,孟子说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既然人能够成为圣人,物为什么不可以成精呢?在古人眼里,精怪是无处不在的。

    上说: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瞧吧,山川湖泊以至门前屋后,到处都有精怪出没。干涸的沼泽地里时间长了就会生出一种奇怪的小人,名字叫庆忌。庆忌身高四寸,穿着黄衫、戴着黄帽子,骑着小马驹奔来奔去,只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会听你的话,下水为你去捕鱼。五行之精的木精叫做彭侯,长得像条黑狗,没有尾巴,可以杀了吃掉。玉之精叫做岱委,长得像美女,穿着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并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水之精叫做罔象,长得像个小孩,黑皮肤,红眼睛,大耳朵,长爪子,也可以抓来吃了。

    坟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欢向人挑衅,用桃木做的箭射他,并且脱下鞋子和他搏斗,肯定能抓住他。……精怪固然很多,但是“妖不胜德”,在儒生们看来,虽然草、木、鸟、兽都有性有灵,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鸟兽得性之偏,鸟兽的灵渺小而人的灵广大;精怪先天就不如人,修持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一般情况下,人类对于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杀掉,丝毫不考虑他们的修持如何辛苦。孔子可能是中国最早吃精怪的人。

    据说孔子在春秋各国狼狈奔走时,曾经遇到一个怪物,子路与他斗了很久,发现是条九尺长的鲤鱼。大家惊惧,倒是孔圣人胆大,说:“世上的万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这种怪物,杀了就杀了,也没什么稀奇。”于是孔门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这条超级至尊鲤鱼精,个个吃得神清气爽,怀才不遇的郁闷一扫而空。既然圣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忌讳,吃起精怪来,个个都是争先恐后。至于官府,为了维护“民之父母”的窗口形象,虽然不主张吃精怪,但遵循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教导,也根本没把精怪当一回事。

    春秋时,有一种叫作“爰居”的海鸟聚集在鲁国都城的东门外,三天没有散去,当时执掌鲁国朝廷的臧文仲是个没主意的人,马上下令国人都来祭祀海鸟。展禽就是那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劝道:“祭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令卿绾摄二曹可不自勉弁顿首辞谢勤劳王事夙夜在公恩遇之,要‘慎制祀’,不是什么玩意儿都有资格吃冷猪rou的。能给国家立功的,得过奖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这些才有资格上祭祀名单。几只海鸟对国家、王朝毫无贡献,怎么受得起我们这样有身分的人叩头呢?”

    不仅如此,在周代,还专门有一些官员收拾精怪,中就记载了这么几条: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之、嘉草攻之。凡驱蛊,则令之、比之。,壶涿氏,掌除水虫。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杀其神,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这些官员的级别都比较低,除妖活动的规模也小得多。

    由此可见,朝廷对于精怪并不怎么在意。在精怪面前,人类的方士家族始终有根深蒂固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所以,对精怪的歧视非常严重。即便是修持得比较好的狐狸,在人类面前也显得低人一等。比如有个故事说,一个品行不端的读书人晚上散步,看到河边有个窈窕淑女,估计是个狐仙,他顿起色心,上前搭讪,而上手之后却又另觅新欢。狐仙找上门来论理,这家伙竟然说:“老祖宗们是说过不能始乱终弃这样的训诫,但这些话只是用来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人和狐仙也就是互相玩玩,我们人类从不跟狐仙谈道德问题。”

    人类之所以在精怪面前拥有优越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精怪尽管修持水平高,但总多少保留了原来的形态特点。即便有些精怪能幻化为人形,一不小心,还不免露出马脚。一个故事说,三国魏国的景初年间,阳城县一个县吏家里老是发生怪事,经常听到有人拍手互相呼叫,想找原因,又什么古怪都找不到。一天晚上,县吏的母亲晚上干活累了,上床打个盹。过了一会儿,她听到灶台边有人喊道:“文约,怎么看不见你?”脑袋下面有人答应说:“我被枕住了,不能过去!你到我这儿来!”到了天亮一看,原来是盛饭用的铲子躺在床边。于是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精怪也就灭绝了。

    唐朝天宝年间,长安一个叫王熏的请了几位朋友喝酒,突然烛影下出现一只黑乎乎、毛茸茸的手,门外还有人说话:“几位喝得很高兴嘛,能给我点rou吃吃吗?”王熏吓得半死,赶紧拿了块红烧rou放在他掌中,于是手就缩回去了。过了一会,那手又伸出来讨rou。如此一来二去好几回,王熏和朋友的胆子逐渐大起来,而且觉得这精怪贪得无厌,烦。于是,当手再伸出来时,王熏手起刀落,一刀斩下——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黑手滚落在地,转眼变成一截驴蹄子。

    第二天,王熏等人沿着血迹寻找,在邻居家发现了一只少了条腿的驴子,于是就杀了它分而食之。尽管修持艰难,精怪还是在逐渐人化。早期的精怪,清一色的歪瓜劣枣,最好的也就是人首蛇身或人首马身什么的,像庆忌这样模样周正的极其罕见。到后来,精怪的修持本事越来越高,幻化人形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有些在官宦人家住得比较长的精怪,还能吟诗谈风月。

    唐朝有个叫做元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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