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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百密一疏 (第1/2页)
天色阴沉,阴雨不断,这样的天气对于行军打仗來说,简直不能再差劲了。 童贯也是个吃得苦头的人,但下雨天城头湿滑,不利于强攻,加上攻城器械还在加班加点赶制,数万大军加上数万辅兵和民壮杂役,浩浩荡荡十來万人,好不容易安顿下來,也需要时间恢复元气,便暂时放弃了攻打杭州城。 虽然各种各样的理由都说得过去,但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这支贪图安逸的朝廷大军,硬生生将梁山军以无数弟兄性命换取的进攻优势,轻易浪费掉了。 趁着这个空档,方七佛大刀阔斧地进行修补,杭州守军昼夜不停地修补城墙,建造工事,补充辎重和城防物资。 圣公军攻打杭州之时,苏牧用以御敌的那一套,让方七佛照搬了过來,用以对付大焱朝廷的军队。 当初圣公军攻打杭州的时候,可是在苏牧这一套城防手底下吃了大亏,方七佛自认圣公军远比大焱军精锐得多,就是不知道今次他们能够支撑多久了。 十几万人吃喝用度,绝对是天文数字,只要能够坚守三五个月,大焱军队便会不战而败,到时候便是逆转战局的时刻了。 雨天虽然不利于攻城,甚至不利于出行,但却是蟊贼怪盗出沒人间的最佳时机。 方七佛将书案上的一叠厚厚的文书取过來,上面除了情报之外,还有他细心标注的密密麻麻的红色蝇头小楷。 他有些心疼地抚摸着案卷,而后还是将之投入了火盆之中。 火光映照着他的脸,他的笑容有些释然,再也掩不住眼角的皱纹和满目的疲态。 这是他这些天來情报分析的结果,如果沒有出错,那么今夜应该是时候了。 他的字典里似乎很少出现如果这个词儿,所以他很笃定,就是今夜! 待得火盆里的文书烧成了灰烬,这位大军师才长长伸了个懒腰,喝了一杯烂糊糊的茗粥,那苦涩的茶味一刺激,他整个脑袋都清醒过來,仿佛又恢复了活力。 洗干净了手之后,他便从书房中走出來,回到了卧房,先将箱子里的甲衣取了出來,细心地穿上了内甲。 他从來就不喜欢穿明晃晃的铠甲,当然了,圣公军崛起太快,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不再需要他亲自上阵了。 坐镇中军的他喜欢在书生袍的底下,衬着一层轻薄的内甲,既能保证安全,又能展现气定神闲的绝世风范,给军士们最大程度的信心和鼓舞。 哪怕在生活之中,他也一样精打细算,事无巨细,因为理性的分析,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深入骨髓的习惯。 在外面罩上一件宽袖的解士服之后,他又将一头长发松散开,抹上一些茶籽油,再细心束了起來。 如此整理一番之后,他这些天关在书房不眠不休的疲态和老态,似乎瞬间一扫而光,整个人枯木逢春一般,充满了自信与活力。 他平素里很注重仪态,并非因为他是文人,怕有辱斯文,也并非爱美,而是因为状态饱满的军师,才能够让将士们感受到必胜的信念! 如果还未开战,军师便灰头土脸,一脸要死不活的样子,谁还给你卖命? 他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 打开剑匣之后,他取出自己的宝剑來,用细腻的绢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 自从妻子去世之后,擦拭宝剑便成为了他最温柔的一件事情,只是这样的机会却越來越少。 在这个年代,剑器实在有些上不得台面,稍有勇武之人,都修**枪马槊朴刀,再不济也是铜锏直刀,只有那些教坊和青楼里的娘儿们,才会舞剑來卖笑。 但方七佛手里的双股剑,却从來沒人敢小视。 在圣公军之中,有两个用剑之人,非但沒人敢小瞧,反而要敬若神明。 一个是国师包道乙,他用的是道剑,据说能够御剑杀敌,隔空取人首级。 虽然难免有些以讹传讹,但包道乙的剑道确实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除此之外,便是方七佛的双剑,许是他的智慧已经比他的双剑还要锋利,很多人都已经忘了他的成名兵刃,和他那宗师级的剑道造诣。 绢布滑过散发柔柔寒芒的锋刃,给了他一种血脉相连的质感,方七佛正透过剑锋,沉浸在那个离他已经有些遥远的战场,门外却响起了轻柔的脚步声。 他知道是女儿雅绾儿來了。 “父亲。” 方七佛微微抬头,看着已经长大的女儿,仿佛在看着自己亲手塑造出來的最完美的一件艺术品。 “我一会儿出去一趟,所有事务等我回來再措置,若有十分紧急之事,就打开这个锦囊。” 雅绾儿知道义父从來说一是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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