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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卷毛 (第1/2页)
第一次遇见他那年,是在我家出事的半个月之后。 我拖着沉重的身躯回家的时候,发现门口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小孩。 小孩有一头卷毛,苍白的皮肤,还有生人勿近的气质,他把脸埋进膝盖一动不动,像是在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他懂事地蹲在门边,不会干扰我打开门。 后来我一直想,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选择蹲在我家门口,我们之间的结局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我拿出钥匙打开门,顿了一下,还是没有关上门,半个小时候以后,他走进了家门。 我看见他进来,从厨房给他端来了一碗清汤面,加葱,上面有两个蛋。他站在桌子旁边把面吃完了,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却把葱留在了碗底。我看他的时候,他下意识把碗往自己身边藏了一点。 从此,我做菜从未放过葱。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收养他的打算。吃完面之后我就把他送去了警察局。他看上去年龄不过十岁,远远没有到独立的年纪,回到家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奇怪的是,警察局的电脑上竟然查不到他的任何信息,他也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原本打算把他送到警察局就回家休息,可他被警察牵手拉着手时,回头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在警察局的茶水间坐了一晚上。 身边的他靠在我的手臂上睡得很沉,一只手紧紧抓着我的衣服,我却一晚上都没有合眼。 第二天早上我还是走了,因为我要上班。下班回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熟悉的身影,他抿着唇,叫了我一声“jiejie”。牵着他的警察不好意思的说他们实在找不到关于他的任何信息,他又不能一直呆在警察局,问我愿不愿意先把他放在我这里养一段时间。 都是成年人了,看警察的脸色我也明白他的难处,更明白若是今天我答应他恐怕就得一辈子养着这个小孩了,我的工作刚稳定,每月几乎没有钱结余,我没有理由答应他的请求,但是我接过了小孩的手。 一年之后,没有人来寻找他,而他不能一直不读书,于是我打通了许久不联系的小学同学的电话,顺利把他的名字加在了我的户口本上。他不肯告诉我他之前的名字,于是我给他取了一个新名字:叶朗。随我姓,晴朗的朗,我希望他接下来的人生都是晴天,再不会看见瓢泼大雨。在户口本上,我们的关系是姐弟。经过一年的相处,他终于愿意告诉我,他十二岁了,比我小六岁。 发生车祸之前,我有一个爸爸,一个mama,一个奶奶,还有一个弟弟,在那场车祸之后,我多了一个大爷。 他的乖巧的外表误导我认为他是个好孩子,事实证明我真是大错特错。现在我是他的亲jiejie,所以我可以大声说出来,我从没有见过脾气那么差又那么缠人的小孩! 他不吃葱姜蒜不吃猪rou不吃羊rou不吃韭菜不吃香菜不吃不新鲜的东西不吃没有味道的东西,太咸太辣太油太甜都不行,水果只吃削皮的,蔬菜只吃生菜,不吃苦瓜和芒果还有榴莲,我不知道天底下还有什么东西是他可以入口的。 而且他的脾气很差,这种脾气差不是外显的,若是你有什么事情让他不满意,他一个十几岁的小孩竟然学会坐在旁边生闷气,也不告诉你自己在气什么。我时常处于怀疑人生的状态:他在干什么?我在干什么?我又做错了什么?我根本不是领养了一个孩子,我分明是请了一尊祖宗回来。 这些我都可以忍受,最让我不喜欢的其实是他的眼神。他浅到透明的琥珀色的眼瞳中从没有对我,对这个家的任何一丝温情。有一次我过于忙碌,高烧在家昏昏沉沉睡了好几天,他依旧正常地上下学,看不出对我的一点关心。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离开我的身边。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酝酿别离的情绪。 我向来不是喜欢惹事的性格,宁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十二年前一时冲动养了叶朗或许是受车祸刺激,又或许是想到了从前的自己。总之,当我意识到自己的身边真的多了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名字已经写在了我的户口本上。如果他要走的话,我也拦不住。我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也不向往灯火辉煌的城市,在长大的小城老去就是我一生的夙愿。但是他是一只鹰,理应飞向远方。他的名字迟早会消失在我的户口本上。 我知道他会离开,只是没有想到他会不告而别,也没有想到他会回来。 我捡到他的时候他才十二岁,我养了他六年,他又离开了六年,所以他今年应该二十四岁,大学应该念完了。都是大学生了,不去找工作跑到我这里干什么? 我拿着小刀,笑眯眯地看着他吃苹果,心里却在想怎么把手中的水果刀插进我亲手养大的孩子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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