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剑传_第七十七回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七回 (第1/3页)

    “化……化道!”沈复原地翻滚了几圈好不容易稳住了身形,他捂着胸口,惊愕地看向靛蓝色火焰中间站立的夏伏道。这般的惊恐难以言表,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遭遇上化道期大能。

    薛荼也被吓了一跳,哆嗦着牙关。“他终究还是突破了那道壁障……”

    “师兄,快撤!”丁宝阳和崔竣赶紧爬起身来,聚到沈复的身边,焦急地询问沈复的答复,他们心里也很清楚,凭借他们要想对付腾空期都是异常困难了,更不必说还是腾空期之上那惊为天人的化道期。

    “你们快走!”任岑慌张喊道,同时全神贯注继续酝酿着面前的一团烈火,他的眼神死死盯着下方不动如山的夏伏道,心里也是没有底。“想不到你居然突破到化道期了,不过!”任岑双臂收拢,渐渐蓄力。“让我看看你这些年究竟有几分斤两!”

    说罢,任岑奋力推出面前聚拢的火球,这火球之中蕴含的能量宛如一个人造的小太阳,火燎将至,焮天铄地。

    夏伏道目不转睛地看着迎面而来的火球,火光烛天将他映照得火红,火球越是接近,夏伏道只觉自己的肌肤被灼烧得紧绷起来,噼里啪啦作响。

    夏伏道深吸了一口气,双眼猛然一睁,只见他皱起眉头,双手高举,口中念念有词。

    巨大的火球轰然砸向地面,顷刻间崩碎的沙土林木具成碳化,剧烈的轰鸣声下,地动山摇。

    半息时间转瞬即逝,天地之间黯淡无光,星点的余烬伴随着吐息终将灰飞烟灭。

    看着眼前熄灭的火焰,惠力煌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自己忙活得浑身大汗,再看坑洞里,王复云浑身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碳化硬壳。

    咔,嘣,一道裂缝自王复云的头顶裂开,周身开始剥落,褪去了外壳的漆黑碳色,王复云裸露的肌肤更是显得红润起来。

    “没道理!不合理!”惠力煌大惊失色,他自谙王复云本该化作一滩血水才对,为何偏偏自己佐以烈火焚烧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哪怕丁点的伤疤,更不必说就连最容易被烧灼的发丝都是完好如初,甚至更加乌黑透亮。

    王复云双目紧闭,浑然不知惠力煌暴跳如雷,他只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梦里除了有些热之外,还有一柄剑的模样。剑的模样很模糊,散发着淡淡的蓝光,自己越是靠近它就越觉得寒凉,全然没有炎热的感觉。

    “我倒要瞧瞧你是个什么东西!”惠力煌眼看王复云双目微闭一脸祥态的模样,更是激发了他的兴致。

    说话工夫,惠力煌撸起袖管,粗壮的手臂格外有力,他爬起身抱了一大箱废铁武兵一股脑倾倒进坑洞之中,将王复云整个掩埋了起来。

    “我今天非要把你炼化了不可!”惠力煌说到做到,他盘腿而坐,再度祭起烈火熔炼。

    伴随着血红色的火光,被掩埋进坑洞之中的废铁武兵逐渐熔化成液体,而王复云仍旧纹丝不动,像是睡着了一般。

    事实上此时王复云的早已没有了生息,而他身体却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这是哪?”王复云猛然睁开了眼,眼前光亮异常。

    正当王复云还在困惑自己身处何处时,他的双脚却不受控制地一步一步向着光亮的方向走去,这可把王复云给吓坏了,他试图夺回自己身体的控制,却是无果,只能任凭着不受控制的双脚带着他一步步走进光亮深处。

    夺目耀眼的光亮晃得王复云睁不开眼,他想抬手遮挡,却发现自己不光双脚不受控制,就连双手也无法由他cao控,好在自己的上下眼皮还能由自己掌控,王复云赶忙紧闭双眼缓和着外界的光亮。

    就这样闭着眼的王复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两只脚一抬一落全然没有疲劳的感觉,索性如此王复云也不再做他想,任由自己的双脚带着自己行走。

    当王复云刚刚萌生出这个念头的瞬间,脚步停了下来,几乎就是一念通达。

    “停了?”王复云心生疑虑,他紧闭着双眼透过眼睑依旧能够感觉到外界的光亮,这让他丝毫不敢贸然睁开眼睛去看自己究竟走到了什么地方。

    怦怦怦,耳畔周围环绕着一圈沉闷的跳动声,光是听声音,似乎声音是从五个不同的方向传来的,沉闷如鼓声。

    王复云战战兢兢微微睁开一条缝隙偷偷观瞧,眼前光亮异常,可是他却看得真着,面前竟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台阶,仿佛是直入云霄一般,台阶整齐平整,白玉无瑕奢华非凡。

    四下张望一番,这一带除了眼前这看不见尽头的台阶之外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便是荒凉。

    一望无际的一片白色,天空是白色的,放着亮光,地面是白色的,如同镜面反射着天空的亮光。

    王复云此刻也拿不定主意,他犹豫了一番,突然惊觉自己居然又能够重新掌控自己的四肢了。

    突如其来的喜悦并未冲淡王复云此刻心中的困惑,他简单活动了一番,四肢毫无异样,甚至一番活动过后,竟连一丝疲惫都不曾有。

    “这是什么地方?”王复云喃喃自语着,小心翼翼地打量起眼面前拦路的台阶。

    无论王复云从哪个方向看,这台阶似乎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