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六阶秘法《寒焚》!(求订阅) (第2/2页)
一定非得是发出波动的至宝。 毕竟,杀人放火金腰带嘛。 倾峰界内域,暗风窟。 滴答!滴答!滴答! 完全被黑暗笼罩的这处巨大洞窟中,其中一片地区微微泛起些许暗红色的光芒,伴随着暗红色的光芒愈发明亮,周边原本被黑暗笼罩的区域变得略微明亮起来,遥遥望去,除了那暗风窟中鼎鼎有名的‘枯骨暗风’,便是一滴滴血红色液体缓缓汇聚,直至形成水珠滴下。 哗哗哗~~~ 每一滴血红色液体滴入地面,都会带起一圈巨大的波纹。 略微观察一段时间,便会发现,暗红色光芒越亮,血红色液体汇聚、滴落的速度也就越快,滴落地面后所带起的巨大波纹,也就越发猛烈。 单一的波纹倒还好,威能有限,但到了后面,大量迅猛的波动宛如一体,所蕴含的威能也就开始直线飙升,闹出的特殊动静自然也就越来越大,甚至于让周边的区域都为之震颤。 令人望而生畏! 当然,这里指的是弱者。 对自己实力有着自信的,在感知到这股特殊波动后,便第一时间靠近,静静观察。 就比如,暗红色光芒的顶端,悬浮的那座塔状宫殿类至宝,便是如此。 其中有着两名强者。 通过他们身后那无比醒目的独眼虚影,便能判断出来他们来自神眼族。 也是,神眼族作为第一轮回时代最强族群,在三大绝地之中皆有长期驻扎的强者,而这暗风窟在倾峰界内域也算是鼎鼎有名的一处危险之地,有神眼族的强者,也实属正常。 “待在这暗风窟已经近百万纪元了,毛线好处都没捞到,都快打算换个地方搜寻,没想到居然给了我个意外惊喜!” 那高大魁梧神眼族男子死死盯着下方那愈发明亮的暗红色光芒,眼眸中充满兴奋: “这可是暗风窟,环境如此恶劣,就算是顶级防御类这一层宝物都不能完好幸存,会在时间中被那环境腐蚀,被那‘枯骨暗风’毁坏,能在这里出世的至宝,至少也得是巅峰至宝层次!”
“巅峰至宝不止。” 在那高大魁梧神眼族男子身旁,穿着银色铠甲,面容冷峻的瘦高男子轻声说道:“看这次的动静,至少也得是巅峰领域类、宫殿类这一层次的至宝,再往上,仅次于至强至宝的特殊宝物,或者真正的至强至宝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这东西的动静越大,我们拿到手的难度也就越高。” 说到这,瘦高男子声音渐冷:“暗风窟虽环境恶劣,极其危险,其中还存在着可以轻易湮灭身穿巅峰至宝铠甲宇宙之主的‘枯骨暗风’,但‘枯骨暗风’总归有迹可循,总体来说在这倾峰界深处,也算是好地方。” “既然是好地方,盯着的实力自然也就不少。” “长期驻守在这里的强者,可不止我二人!” 顿时,那高大魁梧神眼族男人微微点头,眼眸中掠过一丝忌惮: “没错,这至宝出世的动静他们必然已经感应到了,烈雷,凭我二人,还真不一定能镇得住.” “尤其是其中骸族的杂碎!” 说到骸族,两名神眼族强者眼眸中顿时涌现杀意。 两族相生相克,在原始宇宙时代时便是死敌,而后第二轮回时代,至如今第三轮回时代,两个多轮回时代的时间内,彼此征伐,可以说是世仇血仇,他们露现出这等表情,也是正常。 “不过,管他镇不镇得住,反正也不会放弃。” 那高大魁梧神眼族男人咧嘴一笑,面部露出狰狞,瘦高男人赞同的微微点头。 长期驻守在暗风窟,现在至宝出世,他们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裕丰,我们也不是没跟他们交手过,以你我之力,又是最早赶到,占据优势,夺下这出世的至宝,把握还是很大的!” 两人身份明了。 烈雷之主、裕丰之主,都是神眼族中实力极强的宇宙之主,一个主修兽神之道,擅长近身强攻,另一个主修念力兵器,擅长拉扯,彼此配合,长期在这暗风窟中驻守。 论实力,虽然不及五浑之主那等身怀特殊宝物五阶顶尖宇宙之主,但在五阶宇宙之主之中,也绝对排得上主流水准,再加上两者之间互补,彼此配合漫长岁月,所能展现的效果绝对是1 1大于2. 在这浩瀚宇宙海,也算得上是鼎鼎有名的了。 “嗯。” 裕丰之主微微点头,但还没等他再说什么,忽然眉头微皱,转头看向一个方向。 瞬间咬牙切齿,杀意汹涌而出: “是骸族的杂碎!” 而回应他的—— “神眼族的废物来得这么早啊!” 尖利猖狂的大笑声响起,声调中宛如蕴含着疯狂:“还是裕丰你这个废物,上次那出世的至宝还记得吗?那可是巅峰领域类至宝,哈哈哈!” “你个杂碎,当时若不是你引动危险之地,凭你的实力,怎么可能从我手中夺得那件领域类至宝?” 一字一句,杀意滔天! “你神眼族的宇宙之主就这么没脑子?” “你管我是怎么夺得,最终的结局便是那巅峰领域类至宝到了我吀血手里,这自然就是我的本事!” 嗤笑声透过神力,响彻整个暗风窟。 两族本就是死对头,世代血仇,彼此之间的争夺持续了整整两个多轮回时代,这暗风窟中危险之地又是有迹可循的,并不存在自主性,这骸族的强者自然是怎么嚣张怎么来了。 不过也都是嘴上叭叭。 无论是骸族那吀血之主还是神眼族的裕丰之主、烈雷之主,尽皆没有出手的意思。 毕竟,长期驻守在这暗风窟的势力,可不仅仅是他神眼族、骸族,还有那第二轮回时代、两大圣地宇宙的诸多强者,现在那至宝还未彻底出世,现在动手,就算是能逞一时之快,最后也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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