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水浒_第十八章:一路进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八章:一路进军 (第1/3页)

    狂生舞剑影未央

    豪客拔刀动秋光

    三杯轻太岳

    吐气引壶觞

    曾经年少轻狂的晁盖向往快意恩仇,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上的责任加重,他学会了世故圆滑。

    就像眼前,济州烈火烹油的局面,未尝没有晁盖阴谋计策,推波助澜的缘故。

    满口仁义道德,内心却充满了自己的小算计,晁盖发现自己的底线其实也没那么高。

    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他不会为了属性点滥杀无辜;但为了大局,他又把济州几十万百姓当成游戏的npc。

    难道是我大学期间p社游戏玩多的缘故吗?

    “吾心吾行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为正义!”

    晁盖默念了几遍座右铭,感觉sm值增加了几点。

    根本上来说,当前局面还是官府、豪强、胥吏对底层百姓的层层盘剥,不顾百姓死活,造成大量百姓家破人亡,处于饿死边缘,不得不跟随晁盖造反。

    即便没有晁盖,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百姓依然被压榨盘剥,矛盾积累到顶点后的依然会爆发。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不同的是,晁盖从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就没有想着被逼反,而是一直找机会主动寻反。

    主动权要抓在自己手里。

    我命由我不由天!

    天若顺遂,那是天命在我。天若不顺,去他么的封建迷信!

    如果说,成为梁山之主,还是偷偷摸摸,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那么,现在正式举起义旗,就是光明正大,开始自己的征途大业。

    如此高调,可能会引起官府更大的围剿,不利于偷偷发育。但同样也会因为首义,获得更大的名声。

    变强、活下去的目标实现后,晁盖的欲望已经扩展为---活的好,有名声,有地位。

    所以他选择高调起义。并打出“为民请命,替天行道”的大旗。

    晁盖率领三百义军,携带十日粮草,用了一天时间抵达石碣村外三里处的一个小土坡扎营。

    小土坡不高,落差只有五十余米,坡度平缓,坡上是茂密的树木。是石碣村的柴林。

    村民生火做饭离不开柴火,所以一般村庄都会习惯性的在村外不远处留一片树林,作为柴火的来源,这也是柴林的由来。

    晁盖义军在这里扎营,一是方便到石碣村河边取水,二是就地取木材构筑一圈防御。

    之所以在这里驻扎,就是在钓鱼。

    目前济州境内最大的一支武装力量就是驻扎在水泊东岸的团练营。消灭了团练营才真的有资本纵横州内,甚至攻打府城,完成自己的口号、诺言。

    听说团练使黄安扬言要剿灭自己,那不妨等在这里等他们上门。

    晁盖这三百义军就是鱼饵。

    义军所在的位置,距离团练兵营只有50余里,似乎是在明晃晃的说,济州团练使黄安是个蠢货,根本不敢来征讨他们。

    不管黄安内心怎么想,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蠢货,他真的派自己的弟弟团练副使黄全领兵一千来石碣村围剿晁盖了。

    一堆木材放在一起,不会被称为房子。

    一群乌合之众聚在一起,同样也不会被称为军队。

    最近晁盖除了构筑营寨,就是在整训部队。

    晁盖以背巍营为基础,进行扩编,按照6人一伙,12人一什,60人一队,300人一都的编制,由背巍营的队员担任伙长、什长、队长,并由原晁家庄客队队长陈威担任背巍营第二都的都头。

    有了背巍营老兵作为粘合剂,新招募的人员算是勉强成军。

    60名背巍营军士手持长柄朴刀。剩下新加入的兵丁手持一根一丈二尺长的长枪。

    福伯这几天买来的铁质农具,都改造成了铁枪头。

    一柄朴刀用铁三斤,一根铁枪头才用铁八两,从性价比上来说,自然是造长枪最划算了。

    而且,长枪兵最容易训练。什么技战术和阵法,都不需要,只要掌握列队和出枪即可。

    一排12人,五列60人,形成一个长条方块,正好一队人马。担任伙长、什长、队长的背巍营老兵将这些新兵牢牢挤住,防止他们战斗时逃跑溃散。

    列队完成,前后左右对齐,报数完毕。在跟着伙长、什长、队长大喊着“杀”,将手中的长枪刺出。

    一遍遍的排列,一遍遍的高喊刺出长枪。

    呼喊百遍,洗脑自现。

    真到了战场上,这些新兵也不需要思考,只要机械的出枪即可。

    七月二十,中午。

    “天王,前十里有一队朝廷兵马向我们冲来了。”

    斥候疾步来报。

    即便只有三百人的队伍,晁盖依然安排了善于奔跑的兵丁担任斥候进行侦查。

    “辛苦,归队歇息吧。”

    晁盖举目远望,两炷香后,一条长龙踏尘而来。一千人马两人并排行走,队伍也能拉出一里地去。

    晁盖暂时没有主动出击的打算,这一千团练兵披甲率有三成左右,还有弓箭手编制。自己的三百义军还硬碰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