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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米国红脖子,佛罗里达不养闲人 (第1/2页)
米国。 因前任玩家,LGBT弗莉达、小黑卤蛋科恩特的两次失利。 为米国先后带来五十万人狂乱,纽约市活死人危机。 总的来说,米国近期的局势并不太平。 无论是对米国人民的影响,还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冲击,都带来巨大的压力。 此刻。 米国新玩家,登上了直播屏幕。 他的信息,也被米国人迅速得知。 名叫胡克·霍根,来自不养闲人的佛罗里达州。 年龄三十六岁,未婚,身高将近一米九。 身穿背带牛仔裤,头发乱糟糟的,浑身脏污,靴子上还沾有杂草跟牲畜的粪便。 在乡下从事农场职业。 不少米国人悲哀的惊呼:“天亡米利坚!” 对于胡克·霍根这样的人,米国人还有一个更精准的称呼。 “红脖子!” 主要集中于米国境内欠发达地区,例如乔治亚洲和佛罗里达州。 该地区的白人,历史上大多是从呕洲流浪来的,祖先也有可能是逃跑的通缉犯。 本身没有文化,无所事事。经济收入较低,经常过着饥一餐饱一餐的日子。 而后不断繁衍,贫穷的人口越来越多,成为米国境内白人的负担。 他们大多居住乡下,从事农业,成天在田野里忙活,脖子被晒得通红,因此被称之为“红脖子”。 被盎格鲁撒克逊所排斥。 甚至曾在上世纪30年代对红脖子群体进行过强制绝育。 直到1974年,绝育法案才废除。 为期40年。 米国官方统计,大概有20万红脖子惨遭强制绝育。 实际上,这个数字比官方说明要更多。 直到现在,米国社会对红脖子的歧视,依旧在骨子里存在严重的偏见。 根深蒂固。 地位,处于米国阶级的最底层。 甚至都远远不如黑人群体。 毕竟。 在多年的ZZZQ宣传下,黑人的地位在米国官媒处于第一梯队。 盎格鲁撒克逊白人阶层,都得谨小慎微,不敢在公开场合说些冒犯黑人的字眼。 一向被视为精神失常、白色垃圾的红脖子,地位更是堪忧。 “我敢打赌,这个土包子胡克,活不过三天。” “哦,天呐!瞧瞧他全身上下沾满了肮脏的污秽,那恶臭的气味,感觉都快要从屏幕里散出来把我窒息了。” “为什么【狂乱】跟【活死人瘟疫】,不降临在红脖子生活的地区,明明这两种灾祸,都挺符合他们种类风格的。” “我已经打算偷渡去墨西哥了,感觉这一次,米国会毁在这愚蠢的红脖子手上!” “……” 米国人对其极尽嘲讽,贬低。 这种公开的羞辱,在一向主张自由平等的米国媒体,竟是没有丝毫制止。 甚至还趁热度,发表几篇新闻,对胡克·霍根进行无情的挖苦。 记得炎国有一部电影中,曾经评价过米国的社会情况: “米国的种族歧视行为,永远都不会消除。” “如果一个白人,看见三个黑人男子同时进入电梯,那他会在电梯关闭前的一瞬间,逃出电梯。” “在白人看来,黑人永远都是懒惰、无知、野蛮的民族。” ……虽说黑人民族确实有这个特点。 但曾经对黑人的歧视,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如今的黑人群体,已经骑在白人头上。 但歧视并没有因此消失,而是转移到其他群体。 在米国的炎国人,总该是聪明勤快的吧? 但他们却说,是炎国人破坏了当地居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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