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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这首歌一定是为我而写的 (第1/2页)
不是音乐艺术专业的方逸为什么会弹吉他? 很简单,依旧是为了苏以沫。 只因为当初在大学迎新晚会那一天,苏以沫说了一句那位大四学长弹吉他的样子好帅,方逸就毅然决然的开始网上自学吉他,闷头苦干四十二天学会了那首安河桥。 不过在后来,他最喜欢的还是这首悬溺。 用来祭奠曾经作为纯爱的自己。 没错,刚分手那一年的方逸还没缓过劲来,依旧认为自己是个纯爱战士。 即便苏以沫的道德底线灵活到了海洋。 而今天方逸之所以选择会弹这首歌,除了熟悉以外,主要是这首歌旋律简单,大部分区域只需要反复扫弦,而且洗脑。 嗯,还有学生区的纯爱战士多的一批。 同样的,作为曾经的高管,方逸非常清楚怎么渲染团队氛围,千言万语不及上图,讲究的就是一个情怀与感恩公司(母校)。 随着几对痴男怨女那难以揭开的情愫慢慢展现在大屏幕上,一下子成为了不少人的写照,甚至已经有不少男生开始喉咙发紧了。 而此时,方逸所拨动出的那爱而不得的感伤旋律,无疑成为了这之间最好的催化剂。 余温她却喜欢过门 临走呢 还随手关了灯…… 歌曲一唱到这里,强烈的阵痛已经开始了。 临走了,还随手关了灯。 痛,太痛了! 有时候最让人绝望并不是爱而不得,而是在你心头上划开口子的时候,还是一记破伤风! 就像是那位努力了1094天的兄弟,以为自己即将完成对自己的约定,就算离别也不带任何遗憾,谁知道,你女神一转头就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末了:嗯,你是个好人! 哗的一下,胸口的那簇火直接给你扑灭了,燃烧的迹象都不给一点。 像是沉溺在水中,完全窒息的感觉。 怪不得早餐渐渐成了两人份,原本还以为对方是在生长发育期,到头来原来是被人偷家了。 而且,有时候还嫌弃你在早餐里加了香菜。 香菜不是对方最爱吃的吗? 原来不爱吃香菜的另有其人,为了那个人,你的女神也可以变得不吃香菜。 与此同时,经过了主歌部分的铺垫,方逸弹奏的旋律也是一瞬间进入了副歌。 有一种既感觉悬浮在空中的失重感,还有种在水中沉溺的感觉,尤其是那个由远及近的声音,一下子让得听众从头到脚都炸开了头皮一般。 Sofunny Yaiyaiyaiyaiyaiyaiya Yaiyaiyaiyai Yaiyaiyaiyaiyaiyaiya It‘ssofunnyyaiyai…… 副歌部分的律动感太强了,明明歌词没有太大的变化,清一色的yaiyai……却仿佛有着一只无形巨手牢牢抓住了每個人的心脏,慢慢坠入失重的真空中。 而此时此刻,原本翘起嘴角准备等待看好戏的张伟,嘴角边那颗青春痘突然爆了,流出些许白脓的同时,在刺痛的作用下逐渐变得平整,以至于开始下弯。 等他偏头看去,舞台下已经开始有人跟随着旋律哼唱了起来,而有了第一个便会有第二个,就像是触发的强制机关一般,将现场的气氛达到了一个顶点。 “该死的!” 他刺痛的捂着嘴角,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原以为可以将对方整得脸面尽失,却没想到会被对方反过来利用,白白为他人做嫁衣。 他下意识的看向了自己的白月光,然后表情就彻底凝固了。 视线之中,刚听完母亲恋爱指南,坚决要好好晾一晾方逸的苏以沫,那白皙的双手直接捂住了小嘴,那微微放大的瞳孔中充斥着难以置信。 谁教他这么弹? 他为什么这么会弹? 他的手指怎么会这么灵活呢? 弹的她耳朵好舒服啊! 余温她却喜欢过门 临走呢 还随手关了灯…… 苏以沫轻轻捻读着这几句歌词,一时面色极其复杂。 所以,他果然是在怪我对不对? 余温可以解读为失去了原有的热度或魅力,但仍然留有微弱的光彩或韵味。 所以,对方是在长期的马拉松式追逐中疲惫了吗? 仔细回忆过往,对方从小到大的确一直在追逐自己的脚步,在学习这方面方逸并不是很有天赋的那种,可硬是凭借着自己的那份执着与坚持,与自己考上了同一所重高。 而随着学业步入高三阶段,彼此间的差距便渐渐拉了开来,有一种不管对方再怎么努力都难以持平的无力感。 难道说,真的是我在逼他吗? 苏以沫开始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而临走了,还随手关了灯? 苏以沫一时没有解读出这段歌词的含义,作为曾经连续几年的语文课代表,她能明白这句话,但却不明白这首歌为什么会用在她的身上。 没错,从对方唱至副歌的部分,苏以沫就下意识认为这首歌是对方为自己而写的。 至少在市场上她完全没有听过这首歌,更何况还是这么一首旋律如此动听的歌曲,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除了自己,又怎么可能还有第二个女人呢? 毕竟对方那么爱她。 可自己明明只是婉拒对方,并没有一口回绝,是希望将彼此更加美好的未来放在同一所大学。 所以,对方如果说她为之关了心中的那盏灯,她是不认同的。 更像是对方不够努力,而为自己找的托词。 特别是随手那两字,说的她好像很不负责任。 真正不负责任的人,不应该是方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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