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一百六十九章 假如熊孩子和章河没有血缘关系怎么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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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九章 假如熊孩子和章河没有血缘关系怎么判? (第3/4页)

情……

    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有的孩子熊,看起来很可爱,天真烂漫。

    可有的熊孩子……

    却是能把人气炸的那种。

    关键还拿这种小孩没办法!

    在法律上,他们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八岁以下,就算杀了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她所在的小区,就能经常看到熊孩子的身影。

    没多久。

    她就找到了秦牧的账号,点开了最新更新的视频。

    在直播间里播放。

    这个视频的名字是:《惯子如杀子,一味溺爱,终究会害人害己》!

    视频开头,主要讲述的是回家路上遇到的小区熊孩子踢球事件,以及电梯上乱按电梯事件。

    “这个奶奶……也太惯着孙子了。”

    看着看着,她的血压都有点上来了。

    路人指责,却反而被熊孩子的奶奶谴责,被骂不尊老爱幼。

    道德绑架,再次惊现!

    关键是……

    这种小事,的确没有太大的影响和损失。

    只能任由熊孩子的奶奶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他们。

    直到……

    地下车库划车事件出现。

    熊孩子因为贪玩,拿着小刀在车库里的九辆车身上,绘制了一幅幅“图案”。

    其中就包括了秦牧的车。

    “up的运气……也太倒霉了吧?”

    青岚脸色有些古怪,忍不住吐槽了起来。

    但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如果说秦牧运气都算差的话……

    那之前买彩票连续中奖,根本没办法解释。

    而视频继续播放。

    很快就达到了高潮,家属不赔偿,表示最多只赔1万块。

    于是……

    秦牧开始带着其他八个车主,准备起诉。

    当晚草拟起诉状。

    次日前往法院递交材料。

    第三天法院准予立案,排期于三日后开庭。

    而开庭过程……

    也极为迅速,半小时便办理完了本案。

    法院判决,要求熊孩子一家赔付114万!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

    没有走半点弯路。

    “不愧是up……”

    青岚咽了咽口水,忍不住感慨道。

    常人遇到这些事,索赔无果,绝对要拖很久。

    也只有秦牧这种……

    根本不玩那些花里胡哨的。

    二话不说,连夜草拟起诉状,次日就前往法院。

    这个熊孩子牵扯到了秦牧……

    只能算他倒霉了。

    很快,视频播放到了末尾。

    就在青岚以为结束了的时候……

    秦牧又随口提了一句熊孩子的“新战绩”。

    “什么?53辆车?”

    青岚瞪大了双眼,满脸的震惊。

    这个熊孩子的cao作……

    再次惊吓到了她。

    果然是无知者无畏。

    只有小孩才能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成年人只要一想到后果,估计就会望而却步了!

    这个熊孩子随手一划……

    整个家庭,都将受到巨大影响和冲击!

    ……

    乾州。

    某小区。

    夜猫子马明同样没睡。

    凌晨时分,顶着睡意,正在监控着“风险评论”。

    每当秦牧更新了视频……

    他创办的学法联盟论坛,都将迎来一波高峰期。

    所有帖子和评论的数量,将翻倍增长!

    日活也将达到一个月的最高峰值。

    而这次的视频……

    也和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熊孩子有关。

    他所在的小区,就曾经发生过熊孩子踢坏了二楼玻璃的事件。

    不过损失并不大。

    和划车这种“大事”,完全比不了。

    而秦牧的连番cao作,再加上对方的光速败诉……

    使得熊孩子一家喜提114万的巨额赔偿!

    现在论坛的几个板块区,都在讨论这个事件。

    重新做人区。

    “这次up有点不给力啊,居然只是赔款,以前高低得进去几个。”

    “大家有没有发现,最近up好像变得仁慈了不少,我堂哥冤啊,去年瞪了眼up,现在还没放出来!”

    “大家别造谣了,我上周遇到up,不小心喊了他名字,现在就在看守所关着,要不是有点关系,手机都用不了!”

    “不造谣不传谣,up可能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

    这个区的段子手是最多的。

    每天都有许多新段子产生。

    讨论熊孩子事件的同时,都在为熊孩子默哀。

    惹到了别人……

    或许不会这么惨。

    可惹到了秦牧,报应来的也太快了。

    私了才七八十万。

    直接硬生生涨到了114万!

    这还是合理合法,法院判决的赔偿!

    而在学法专区。

    研究的方向,从奇葩刑法案例,悄然发生了转变。

    “大家觉得,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合理吗?!”

    “假设这个熊孩子没有法定监护人,那该怎么办?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岂不是不用赔偿了?!”

    “我想的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次up遇到的事件,属于民事责任转移,由监护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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