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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们这是包庇罪懂不懂?! (第2/4页)
秦牧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但那个死亡的人……则情况较为复杂。” 一旦死亡…… 就涉及了正当防卫中的防卫过当的问题。 而防卫过当,仅仅只能减轻刑事责任,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旧要承担。 “那岂不是还是要坐牢?” 众人听到了这里,心情再次沉了下来。 气氛无比压抑。 出了命桉,怎么看都逃不了防卫过当。 他们虽然是农村的。 但也听过很多网上的官司,都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然后判刑之类的。 “其实,在刑法中,除了正当防卫……还有一条特殊的防卫情况。” 秦牧望着众人。 说出了一条众人都没怎么听过的法条。 “无限防卫权?” 众人听后,都露出了疑惑和不解之色。 就连宋天成、张清源、李卫国几人,也都是一头雾水。 这段时间以来。 他们自诩跟着秦牧也学了不少法律。 但依旧没听过这个无限防卫权。 秦牧笑了笑,开口解释道:“大家没听过也正常,主要是这个法条长久以来,一直名存实亡。” siluke. 无限防卫权,确立的时间由来已久。 但…… 大部分现实事件,判处的全是防卫过当。 只有屈指可数的十余个桉子,得到过无限防卫权的判处。 最着名的一个桉子…… 就是某宿舍楼里,一男子企图入室猥亵,却遭成年女子激烈反抗。 在搏斗中。 成年女子成功反杀男子。 最终法院判定女子行使了无限防卫权,无刑事责任,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然而……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敢于担责,勇于判罚的法院太少了。 对于此类事件,最理想的状态是按照现成固定模板判罚。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内,缓期执行,外加民事赔偿。 固然不用坐牢。 但犯罪记录,却已经留下。 和稀泥的判罚方式,试图一碗水端平。 “刑法明确规定,无限防卫权指的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随后。 秦牧向众人解释了一遍无限防卫权。 这个权力是每个公民都有的。 任何人都可以事实。 遇到犯罪的同时,并非当事人可以反击,即便是路人也可以见义勇为,拔刀相助。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路上,遇到了某店有人在围殴一女子,导致重伤。 顿时勃然大怒。 当即掏枪。 将围攻的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就符合无限防卫权的范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 一码归一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必然不可能逃脱。 而无限防卫权也有几个构成要件。 首先。 针对的对象,必须要是暴力犯罪。 如果不是暴力犯罪,则不能实施以暴制暴的暴力反击。 其次。 暴力犯罪需要正在进行。 比如说张三在回家路上,在某店看到了一群男子在围殴一女子。 但赶到的时候。 围殴行为已经结束。 暴力犯罪的九人已经打够了,不打算再打了。 但张三义愤填膺,路见不平。 当即拔枪。 为女子复仇,将九人全部击毙。 这种行为也无法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第三,无限防卫权的针对对象,也必须要是暴力犯罪的实施人。 第四,无限防卫权还有一个主观条件,目的是防卫。 以上几条…… 都是为了限制无限防卫权的过分实施。 因为这条权力,是刑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法外之权”。 平时杀人,是需要遭受严惩的。 但借助无限防卫权,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且不用负责。 “那……婚闹算不算暴力犯罪?” 新郎新娘咽了咽口水,眸子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听秦牧分析了这么久。 他们已经深深感受到了秦牧在这方面的专业,不由多了几分信任。 能否适用无限防卫权的关键…… 也在于婚闹是否算是暴力犯罪。 “这点的话……就需要看己方律师的辩护了。”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 司法解释中。 对这类的暴力犯罪进行了明确解释,归类为三种。 一是行凶,二是杀人、抢劫、绑架,三是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婚闹并不属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 但只要能将婚闹的行为…… 确定为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即可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实施。 “当时的场面,能给我再描述一下吗?” 秦牧想了想,又询问道。 陈子石和彭松月对视了一眼。 连忙说道:“当时有摄像,拍摄下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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