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第3/4页)
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对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为涉嫌违法,将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报警…… 对方就要进去。 而在直播画面里。 庭审活动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经推进到了自由辩论环节。 自由辩论…… 指的是围绕固定争议焦点,双方摆事实,讲证据,左证所提主张的合法合理性。 “请双方就有罪和无罪,进行自由辩论,辩论期间,请有效发表个人观点,不要胡搅蛮缠。” 辩论开始前。 周全民额外叮嘱了一句。 法庭上。 公诉人很快又站了出来,就陈导光构成的两项罪名,进行了重点阐述。 “首先,被告人陈导光等人,聚众在陈启一家进行堵门行为,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动静自由权,时间长达24小时。” “且一次拘禁人数,超过了三人,达到了八人。”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或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一次拘禁超过三人以上,都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陈导光存在殴打举动,行为恶劣,情节严重……” “其次,陈导光等人,在陈启一家门口聚众闹事,影响了陈启一家的生活秩序,导致了……” 公诉人昂首挺胸,沉声开口。
将每项罪名的构成要件…… 都重点分析了一遍。 从主客观的统一、刑法的主旨思想、立法目的等方面出发,重点论述了陈导光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而被告席上。 陈导光等人听着听着…… 突然懵逼了。 这些主客观的构成要件之类的,他们完全没听过。 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律师,你说话啊,你也不想看着我们这么多人进去吧?” 无奈之下。 陈导光只能焦急的看向了身旁的法律援助律师,神情冲满了祈求。 和之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呵呵。” 而这个法律援助律师只是抬了抬眼皮,冷笑了一声。 完全没把陈导光等人的死活放在眼里。 这种当事人…… 从扰乱了辩护主题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凉凉。 围绕无罪辩护来辩论…… 几乎是没有胜算的。 遇到这种不配合的当事人,他就算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干脆躺平。 “请被告方,陈述观点,进行辩论。” 法庭上。 周全民见陈导光等人没有说话,沉声提醒道。 陈导光哭丧着脸。 恨恨的看了眼见死不救的律师,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我我们……我们其实是和陈启一家开玩笑的……” “我们这种行为,完全和犯罪没关系,只是单纯的想搞搞关系,让我们村民之间关系更加融洽。” “我……我我……主观上我们不想犯罪,客观上我们也没有犯罪啊……” 说到这里。 他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都快哭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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