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借成了诈骗! (第3/4页)
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判决已下。 马明若是再以十八块钱起诉,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现在的关键在于…… 执行判决的问题。 “我起诉的不是这个。” 马明摇了摇头,将来意说明:“我想要起诉对方诈骗罪。” 石良平再次一愣。 忍不住问道:“诈骗罪?” 马明认真说道:“对,一年前,他借我十八块钱,说是第二天就还,结果都一年过去了,还没还,这明显是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对我进行欺诈。”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了诈骗罪。” 石良平闻言,眼皮一颤。 不由咽了咽口水。 马明在主客观、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的目的上,都详细论证,说的有理有据。 这种起诉角度…… 他此前根本没有想到过。 愣了十余秒。 石良平缓缓抬起头。 幽幽的说道:“你说的这些构成,的确符合诈骗罪的定罪,但……他才欠你十八块钱,也构不成立案标准啊。” 按照刑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低在三千元。 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上调。 某些地区的诈骗罪,最低立案标准在一万元。 十八块钱…… 实在是太少了。 “谁说他才欠十八?” 马明冷哼了一声,甩出了一份账单。 这些账单…… 是他连夜做出来的。 上面清楚写着孟磊借钱的大致时间,借钱的由头,借钱的金额等等。 累计金额43621元! “嘶!!” 石良平看着眼前的一对账单,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身躯隐隐有些颤抖。 如果加上这些…… 完全达到了立案标准。 诈骗罪还真有可能成立! 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是按照诈骗金额的多少来定的。 诈骗越多,刑期就越重。 “我还有同学们的公证授权书,他们来不了现场……” 紧接着。 马明十分上道,甩出了一堆授权书。 石良平见状。 深深看了眼马明,直觉告诉他,马明的来历不简单。 他是律师。 别人来找他,完全是听取专业的法律建议的。 而马明来找他…… 反倒像是来给他建议的。 顺带让他当了一波工具人。 他只需要帮忙起诉,上庭即可。 …… 两日后。 阳城。 某小区内。 辞职之后,孟磊舒服的躺在家中。 并没有急着找工作。 他打算先享受几天闲暇时光。 毕业之后的这些年…… 他为了多赚点钱,已经换了不下十个工作。
干的时间有长有短。 “咦?群里这么多人艾特我?” 突然间。 他看到了手机里,公司大群里弹出的消息。 “@孟磊,给你发消息你不回,给你打电话你不接,狗日的,还钱!” “他也借你钱了?这家伙借了我三百块,突然不声不响的就辞职了。” “卧槽!他说他爷爷去世了,我刚借他九千块啊,我一个月的工资啊!” “@孟磊,辞职之前,你好歹把欠我们的欠给还了吧?” “……” 总群里。 他的前同事们,都在亲切的问候他。 对他表示了深切的关心。 希望他有空常回公司看看。 同事。 也对他的不告而别,表示了谴责。 孟磊看到这一幕,嘴角抽了抽。 他才辞职不久。 公司的群管理还没有把他踢出总群。 而这些同事…… 找不到他人,居然跑到公司总群里来了。 “我居然忘了主动退群了。” 他皱了皱眉头,认真反思了一波。 随后。 直接点开总群,选择了退出。 无视了群内的纷纷扰扰。 深藏功与名。 现在的他,已经辞职了。 公司的一切事务,和他再无任何关系。 这种小场面…… 他也已经经历了很多次了。 早已习以为常。 “叮铃铃——” 突然间。 他的手机铃声响起,田舒兰给他打来了一个电话。 “喂?孟磊,我今天陪闺蜜逛街,晚上如果太晚了,就不回来了,外卖我已经给你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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