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医药行业震动,该不会又是秦牧干的吧? (第3/4页)
冬庭的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找到了突破口。 若非如此…… 还真的治不了这个刘桥。 严格来说。 就算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韩冬庭故意开了高价药…… 但也仅仅是违法和违规cao作。 并不涉嫌犯罪。 在医疗类的犯罪类目里,没有任何一条适用于胡乱开高价药这一条。 它违背了《医疗法》和医德。 单独来说,却不能和犯罪挂上钩。 然而…… 韩冬庭的这个行为,的确不构成犯罪。 但他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引导他人去购药,就属于妥妥的收贿受贿。 而刘桥则属于行贿罪,外加检察机关查出的洗钱罪。 只是…… 庭审期间,这个刘桥似乎拒不认罪,不肯承认他的行为是行贿。 试图将其辩解成为普通的经销行为。 即为药店的药物,打通销路。 “这样狡辩也行?一个专业的律师,应该不会提出这种辩护思路吧?” “他们请的不是张玮吗?我听说张玮的实力很强啊,以前小秦就和他打过很多次交道。” “把给人家送钱的行为,当作是打通销路?” “要我说,这个药店老板才是最可恨的!” “……” 张清源等人同样是气愤不已。 刘桥的言论,简直是无耻之尤。 若非是他。 医院也不会给故意给患者开高价药,他药店的销售额也不会那么高。 这种商人…… 为了赚钱,连基本的人性都没了。 “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先后出示了六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鉴定意见书》、《认罪认罚具结书》、《药店销售流水记录》、《医疗器材流水账目明细》等。” 办公室里。 王大锤盯着电脑,接着念道:“而被告方的律师,对于这些证据并未提出质疑,韩冬庭等五名当事人都选择认罪。” “唯有刘桥,坚决认为药店销售之所以高,是因为他的销售能力出众,运营出色导致。” “对此,公诉人出示了韩冬庭的口供实录,韩冬庭交代了他刘桥每个月给他送现金行贿的犯罪事实……” 话音刚落。 众人的呼吸,不由急促了起来。 毫无疑问。 还没到自由辩论环节,庭审便开始精彩起来。 按照裁决文书网上公示的庭审过程,韩冬庭五人似乎放弃了挣扎。 唯有刘桥…… 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直试图脱罪。 但…… 公诉人甩出的韩冬庭口供,却让刘桥直接傻眼了。 一招反杀。 而在此过程中,刘桥的辩护律师赵高天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参与为刘桥的辩护。 办公室门外。 秦牧听到这一段,忍不住摇了摇头。 从事后的文字信息可以看出…… 这个刘桥的求生欲十分强烈。 在队友全部“投降摆烂”的情况下,始终坚信“稳住能赢”。 却被公诉人直接秒了。 他估计是抱有侥幸心理。 觉得韩冬庭开高价药的行为,不算是犯罪,只要行贿事实没被发现…… 他就不需要被判处行贿罪。 但韩冬庭却不知怎的,开口认罪,交代了一切。 有了韩冬庭的口供,以及提供的证据…… 刘桥认不认罪,基本没什么影响了。 证据链的其他环节都已完整,缺少刘桥认罪这一环,照样可以定罪。
“在法庭自由辩论环节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围绕减刑辩护,为韩冬庭等五人提出了四个减刑点。” 办公室里。 王大锤看着电脑上的裁决文书,继续念道:“第一,五人积极认罪,全程配合,态度良好,减少了司法人员的侦破难度。” “第二,五人积极退赃,主动将非法所得全部退还,情节值得鼓励。” “第三……” 在这个环节。 张玮继续发挥了优势,据理力争,恳请合议庭酌情从轻判处。 而刘桥…… 却在这个环节,继续“自由发挥”。 一直围绕“销路行为”辩护,甚至将韩冬庭当作了他的合作伙伴。 将那些行贿的现金说成了盈利后的分红。 可惜…… 仅凭借他一人巧舌如簧,也无法挽救败局。 公诉人前后提出了行贿罪的相关法条,对他的“销路行为”进行了犀利的反驳。 “最终陈述环节,韩冬庭在内的五人积极认罪,要求法院从轻判处,刘桥继续坚称自己无罪。” 王大锤一边翻着电脑。 一边念道:“最后,休庭了半小时,合议庭做出了判决: 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韩冬庭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全部财产。 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张文远犯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没收全部财产。 依照刑法…… …… 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刘桥犯行贿罪、洗钱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没收全部财产。” 在裁决文书的最后。 写明了六人的判决情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