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老张去法院发请柬了! (第3/4页)
up发现咱们论坛,千万不要让up发现咱们论坛,千万不要让up发现咱们论坛!” 雅文库 “这次的视频,说实话让我血压有点高了。” “……” 在重新做人区。 除了新加入的萌新之外,许多人都在讨论这条最新视频。 蒋大平四兄弟的cao作…… 让不少人气愤不已。 弃养父母,重病时无一人到场,除夕夜将母亲赶出家门…… 诸如此类。 每一件事都听的他们血脉喷张,无比上头。 好在视频的下半段非常解压。 审判长当庭怒斥。 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同时下发。 “居然是缓刑,这也太不合理了,这种人我支持死刑!” “连自己母亲都不要了,这还是人吗?” “世界之大什么人渣都有,up的这个视频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邻居,听说就是把母亲赶出了家门,导致他母亲一直在沿街乞讨。” “就该多送一些人渣到up面前,送一个少一个!” “……” 秦牧看着这些评论,有些哭笑不得。 不知不觉中。 论坛里的网友们给他取了个新的外号,叫做“人渣净化器”。 甚至希望让他没事多熘达。 净化一些“渣滓”。 看得出来。 这次蒋大平四人的行动,引起了众怒。 了解了前因后果的人,都对他们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每个人都是父母生养长大的。 孝敬父母本就是人之常情,基本责任。 可蒋大平四人的做法…… 却是极为恶劣。 而现实中,这种人并不少。 但遭受惩罚的,却是屈指可数。 大部分人…… 都不会往遗弃罪这方面联想。 许多人印象中的遗弃罪,只是遗弃婴儿、幼儿之类的。 实际上。 遗弃任何家庭成员,都可以构成遗弃罪。 “又学到了一点,up的视频干货很多啊,我邻居好像也没管他的父母,我打算给他转发一下这个视频。” “遗弃罪原来还能这么用,就是遗弃罪的判刑太轻了。” “不过好像要造成严重后果才能起诉遗弃罪,如果没有严重后果,是不是就不构成遗弃罪了?” “卧槽!大家快去学法专区看看,那里的人都快讨论疯了!” “……” 秦牧拿着手机,不断翻阅着粉丝的帖子。 翻着翻着。 突然看到了有人提醒,说是学法专区非常热闹。 “学法专区?” 他愣了一下。 下意识的点开了学法专区。 果不其然。 看到了一条接着一条的帖子涌现出来。 讨论热度都非常高。 全是围绕本次的遗弃罪展开的。 和其他两个板块的帖子不同。 学法专区里的帖子,更多的是从学术角度讨论遗弃罪。 “我刚翻阅了一下遗弃罪的法条,只有三类人被遗弃才能构成遗弃罪,如果老人有收入,便不构成遗弃罪,这也太不合理了。” “这法条就有毛病,我都被遗弃了,我就不能想方设法搞点收入吗?” “还需要构成情节严重,这特么就离谱,我代理过好几个被子女抛弃的老人的桉子,居然没一个构成情节严重!” “各位大老,我有个大胆的想法,若是身边有被子女抛弃的老人,可以教他们去沿街乞讨,拍照取证,分分钟满足情节严重!”
“……” 看着这些网友们发表的帖子。 秦牧嘴角抽了抽。 这个专区…… 网友的专业程度,明显高出了其他区。 大部分是刚入行的律师。 还有许多人正在准备司法考试,打算以后当律师。 而他们讨论的这些内容…… 有些他都没想到。 比如说。 遗弃罪的构成,必须要满足情节严重,情节一般的遗弃行为不构成遗弃罪。 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而在司法解释里,将情节严重的行为分为五大类。 一是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二是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三是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四是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 五是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 若不满足这五类,便不满足情节严重。 冯翠花的桉件…… 还是因为那次大病之后,导致身体受损,各项机能大幅度下滑,才构成了情节恶劣。 不然的话…… 蒋大平四人,根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几乎无惩罚。 而这些网友们…… 则建议那些被抛弃的老人们去乞讨半天,顺便拍照取证。 司法解释只规定了沿街乞讨,并未规定乞讨的时间、动机、原因等。 只要存在该行为,便构成了情节严重。 可以通过遗弃罪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网友……可真是人才。” 看着看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