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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刁民闹事 (第1/2页)
在拜灯死的第三天,庞固恩忙乎了好久。 到了下半夜,他才好不容易彻底厘清了屯里的物产资源。 随后不久,宛儿送来了洗脚水。 望着宛儿那双葡萄样的大眼睛和湿气腾腾的衣衫,庞固恩动了心思。 他刚想娱乐一下。却突然就听见外边吵吵嚷嚷的,很让人烦。 庞固恩嫌烦,更怕外边的声音打扰了嫂嫂的清修,于是便跑到窗户处向外看了下。 这一看,庞固恩傻眼了。 只见外边有二三十个屯民,几乎都是妇女。他们举着孩子,吵吵嚷嚷地在堵门。 庞固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便急忙叫宛儿下去打听。 片刻后宛儿回来,报告了庞固恩一个让他哭笑不得的结果。 宛儿说。是屯民们带着先前被卖掉的孩子来闹事儿了。 他们要求庞固恩继续履行王四郎的义务,把孩子都收回去,并且继续做人口贩卖的买卖。 庞固恩听了宛儿的汇报,惊愕了半晌。随后第一句话是:“脑子都让驴踢了?我当好人还当出罪过来了!” “主子您消消气。奴奴看着您这样…心疼。”宛儿望着庞固恩愤愤的样子,眼圈也跟着红,心也跟着跳。 她口气怯怯地告诉庞固恩道:“这些人都是好吃懒做惯了的。孩子在他们那就是一个钱罐子。最重要的是这里的地实在太贫瘠了。十年九灾,光靠种地,他们也没信心养活这好几张嘴。” 说完这些,宛儿犹豫了一下,又讲:“人要是吃不饱饭,别说卖孩子,易子而食都是有的。” 庞固恩听了宛儿的话,彻底明白了。 “人心不古呀!”苦涩一笑后,庞固恩扭头,望着楼下的人,沉着脸思考解决之道。 恰又在这时,楼下又有了新的状况。 突然,楼下那些刁民的叫喊声小了。仿佛池塘里的蛤蟆遇见了惊雷一响。 紧跟着,庞固恩看见艳阳楼中走出三五个尼姑,引着一位明艳佳人,走到了这些粗鄙之辈的面前。 那人,正就是庞固恩的嫂嫂,陆菲菲。 陆菲菲一袭白衣,仿佛夜里盛开的昙花,又似从乌云划过的闪电,其高贵典雅的气场,顿时就把那些屯民给震慑住了。同时也给庞固恩提了个警醒。 这帮刁民,果然惊动了嫂嫂! 不知道嫂嫂白天念经,晚上参禅,很孤寂,很寡熬,很难入眠的吗?! “特么的刁民!敢惊我的嫂嫂!”说话间,愤怒的庞固恩带着宛儿跑了下去。 …庞固恩来到艳阳楼下的小广场时,负责专案的史出杰也来了。 此时,史出杰才是此间负责狗尾巴屯秩序的一把手。所以面对着闹事儿的妇女小孩,他比庞固恩还着急。 毕竟是屯田将军,面子和气场还是有的。 史出杰调整了一下情绪,而后举着狴犴令牌,冲那一群闹事儿地喊道:“呔!刁民!再敢闹事儿,我杀了你们。” 史出杰俨然不知道,狗尾巴屯是庆王府封地里第一等穷山恶水之地,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闹事儿的民众。以前王四郎那般凶狠的能压制住。 现在王四郎死了,他算个屁! 听了史出杰的吆喝,几个老妇愣了一下。随后齐刷刷做出了一个举动。 他们竟然把手里的孩子高高举起,然后…吹口哨。 为什么要吹口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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