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终于可以离开这地方了 (第2/2页)
说不出话来。 方浩打量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在一边站着的乐乐,犹豫了一下,说道: “姜姐,有件事情我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下,首先声明,我不是看不起穷人哈,其实我从小受到的教育,让我对那些艰苦朴素的人都很尊敬。” “你说。”姜琳道。 方浩道:“我觉得你和乐乐穿得过于艰苦朴素了一点,咱们去市里面,还是应该买几身新衣服,就这样穿过去,可能会被人看不起。” 说这样的话,多少都有点伤人自尊。 可是,不说出来,就带着她们两个以这样的穿着去市里,路人异样的目光,可能会让她们更没自尊。 现在就算是在农村,也很少见到穿成她们这样的。 果然,姜琳听完之后就脸红了。 很羞愧的样子。 方浩连忙解释:“我没有嫌贫爱富的意思,但是呢,别的人就不一定了。我给你租的地方,是一个小区,住在那里的人说不上多有钱吧,但普遍比这边的人要有钱一些,这里面只要有一少部分素质不高的,看不起穷人的,就有可能给乐乐带来精神上的伤害。我觉得,咱们没必要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没有说会给姜琳带来伤害,而只是说乐乐,那也是因为他已经看出来了,乐乐就是姜琳的软肋,只要提乐乐,姜琳就会放弃抵抗。 姜琳低声说道:“那……等会儿就去给乐乐买几身新衣服?” 以前实在是太穷了,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给乐乐买新衣服穿,只能接受别人给的旧衣服。 另外也有这一个担心,怕把女儿打扮得漂亮了,会给她带来不幸。 后面方浩资助了她一些钱,她也没有给乐乐换新衣服,可不只是为了节约钱,而是,她知道自己并不具备着保护乐乐的能力。 穷是一种罪。 穷还漂亮,那也是一种罪。 不过现在要去新的环境生活了,应该可以不用那么担心了吧? 她看了一眼方浩。 虽然对这个男人了解不多,可是莫名的就感觉到,这个男人可以给她母女带来庇护。 所以,这一次她也没有反对方浩的提议。 方浩纠正了一下她的说法:“姜姐,你也要买几身新衣服,要不然,别人还是照样的会看不起乐乐。” 姜琳红着脸“嗯”了一声。 方浩又问:“你现在住的房子怎么退租?有房东的联系电话吗?” 姜琳道:“他有个亲戚住在县里,租金也是给他亲戚,退租跟他亲戚说一声,应该没问题的。” 过了一会儿,又犹豫着说道:“可是房租是按年算的,我现在退租,他应该是不会退我租金的。” “押金呢?”方浩问。 姜琳摇了摇头:“没收押金。” 方浩明白了,人家大概也是看她可怜,知道她交不出那些钱,就没有收。 倒也是好心人。 说道:“租金就不用退了,本来也就没有多少,没必要计较这样的小事。离开的时候叫他亲戚过来看一下,把钥匙交给他们就可以了。” 姜琳点头:“嗯。” 还怪听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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