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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无限防卫反杀,不负刑责!(三合一大章求票!!) (第2/5页)
r> 上边一长串数字。 似乎像是在炫耀自己的经济实力。 而在他看来,这两个女的这么晚还出来跟男的喝酒,能好到哪里去? 估计八成是爱玩的小**。 拿点钱砸一下立马就飘了。 “呵!不需要!请你们离开谢谢!” 听到这话,慕忆之真的恶心透了。 他为什么就不能照照镜子呢,五百块很大? “姑娘,我这就带他走,你别理他,他喝醉了,走吧,人家都不愿意你在这折腾什么。” 白衣服的男子整个一副很无奈的模样先是道了歉,然后要硬拉着这位黑衣龙哥走,毕竟在这完全是自找尴尬。 “你别拉着我!我他妈今天就让你看看这些所谓高贵学生妹的真实面目!五十万!今晚陪我一个晚上!只要你现在答应,钱立马给你转过去!!” 黑衣龙哥像是被惹怒了一样,当即要用钱砸。 说到底他认为对方拒绝就是价钱没谈好。 只要钱够了今晚要怎么样都行。 他又不是没见过这种装高贵的学生妹,只要钱给够要多没底线就有多没底线。 说到底还真连外围小姐都不如。 至少对方不会做出那种当狗的行为。 但这些装高贵的女学生不一样,钱给够对方完全可以当一条母狗。 五十万,估计这种学生妹就没见过这么多钱吧。 像她们这种,长得有姿色没名气的最多也就一万一晚! 五十万,基本上也就是当红二线一晚的价格了。 相信对方不会不知好歹。 “谁要你的臭钱啊!滚开!否则我要报警了!!” 一而再再而三的侮辱,慕忆之再也忍不住了! “妈的!龙哥说废话干什么!直接把她拖出去路边,草!” 又一个光秃男走了进来,对方显得极度不耐烦! “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你这么不知好歹,那就跟我们走!” 黑衣龙哥听到这一句话直接伸出了手准备扯坐在苏凡旁边桌子最里边的慕忆之。 法治社会,慕忆之没有想到对方居然真的敢动手,顿时习惯性的往后一缩。 “我看是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吧?!” 苏凡直接拍开了对方的手。 挡在慕忆之的面前。 “小子,钱拿着,我劝你别多管闲事?” 这位黑衣龙哥丢出一沓钱。 随后一副恶狠狠的姿态警告苏凡。 “拿着你的臭钱赶紧滚,别打扰我们吃夜宵听不懂人话吗?” 苏凡冷声道。 他不是不想先动手,而是不能。 因为根据正当防卫的相关认定。 必须得在对方实行侵害的时候进行防卫。 这个防卫才能算是正当的。 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互殴。 “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那我今天就带着她们当着你的面滚给你看!” 还没等龙哥说话,刚刚说要把慕忆之拉出去的光头男伸手直接朝着慕忆之抓去。 苏凡眼疾手猛地将光头男推开。 “你他妈找死!” 黑衣龙哥看到这一幕直接从地上扯出了一个啤酒瓶对着苏凡砸了过去。 “小心!” 慕忆之哪里见过这阵势,顿时对着苏凡提醒道。 “问题不大。” 苏凡抬起脚,就在对方酒瓶砸下来那一刹,直接一脚将黑衣龙哥给踹了出去! 对方本来就圆的跟一个橄榄球类似。 一脚过去,他惯性后退直接撞在了对面的一张桌子角上,脸上因为过分的疼痛直接面目扭曲。 但对方这一脚是白挨的。 他苏凡没有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有点苛刻,但他这确实属于法律意义上最标准的正当防卫。 因为正当防卫的有两个关键要点。 第一个就是,这个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 第二关键要点,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行为,这样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用如今这个例子举例,黑衣龙哥举起酒瓶朝他打了过来,这个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 而在他刚打还没有打到你的时候,或者说已经有了准备打你的举动,你进行反击先将这个侵害者干倒,并且将对方打伤。这个时候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 而如果对方酒瓶砸下来了。 你因为不服气再捡起一个酒瓶去砸他。 那这就是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 因为对方打的动作结束了,你再去打他,这时候这个不法侵犯行为已经结束,不是正在进行当中。 作为一个法师,呸,作为一个法学生,他必须得合理合法的进行反抗。 让自己有正当理由。 其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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